苟且偷生

苟且偷生

漢語成語
苟且偷生(gǒu qiě tōu shēng),苟且:隻顧眼前,得過且過。指将就着活下去不顧将來的禍患。出自《荀子·榮辱》:“今夫偷生淺知之屬,曾比而不知也。”。南宋奸臣賣國賊秦桧,以“莫須有”的罪名害死抗金名将嶽飛,禍亂朝政,雖然他生前享盡榮華富貴,但死後卻遺臭萬年。辛亥革命後,為能當上中華帝國皇帝,他更變本加厲,甚至不惜出賣民族主權,幾乎全盤應允了日本提出的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他的賣國罪行激怒了全體國人,整個中華大地掀起了讨袁的浪潮。
    中文名:苟且偷生 外文名: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keep alive without serious ambition 别名: 注音:gǒu qiě tōu shēng 釋義:隻顧眼前、得過且過。

造句

與其苟且偷生的活着,不如奮起反抗侵略者。

同義詞

苟全性命、苟延殘喘、因循苟且.、苟且偷安

出處

《荀子·榮辱》:“今夫偷生淺知之屬,曾比而不知也。”

示例:①但他知道,那種高官厚祿、那種的~,是比死還要可怕。(郭沫若《屈原》第一幕)②有言道:“甯鳴以死,不默而生”,張紫妍的死對她個人而言說明了什麼?她是個演員,離開娛樂圈就意味着生存面臨威脅,離開娛樂圈就意味着喪失了生活的意義,而對一個柔弱無助的女子而言,又如何去戰勝那黑暗的娛樂圈?又如何能含垢忍辱、苟且偷生?死了要争取身體上的自由和精神上的解脫,這正是這位韓國女藝人的勇氣。(殷謙《殷謙雜文全集》)

反義介紹

甯死不屈、視死如歸、铮铮鐵骨。

用法

作謂語、賓語、定語;

故事:

李碧華小說:《胭脂扣》裡的十二少最後淪落成貪生怕死、苟且偷生的糟老頭。

南宋奸臣賣國賊秦桧,以“莫須有”的罪名害死抗金名将嶽飛,禍亂朝政,雖然他生前享盡榮華富貴,但死後卻遺臭萬年。秦桧的墳墓被稱為“穢冢”,墓碑上“不镌一字”。過了二百多年,人們對他仍十分憎惡,明朝成化二十一年,有人把這個“穢冢”鏟平。把秦桧和王氏兩具肮髒的屍骨扒出來,扔到臭水溝裡,發洩對這個奸賊的憤恨。

近代顯貴一時的袁世凱,曾因追逐名利出賣維新志士,緻使戊戌變法中途夭折。辛亥革命後,為能當上中華帝國皇帝,他更變本加厲,甚至不惜出賣民族主權,幾乎全盤應允了日本提出的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他的賣國罪行激怒了全體國人,整個中華大地掀起了讨袁的浪潮。最後,他隻有在四面楚歌的聲讨中悲慘地結束了自己罪惡的一生。

賣身投靠日寇甘為漢奸的汪精衛,最後竟是痛苦地死在自己為之效命的日本主子手中,更不用提他們身後的千載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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