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殘粉

腦殘粉

網絡熱詞
腦殘粉,網絡流行詞,通常指的是那些對于名人以及不同的品牌極度癡迷,瘋狂追求以至于失去了個人理智的人。這樣的一種人會對任何不利于他們所追求的名人或者品牌的言論進行猛烈的攻擊,甚至傷及無辜。
    中文名:腦殘粉 外文名: 含義:那些對于名人以及不同的品牌極度癡迷,瘋狂追求以至于失去了個人理智的人 表現:經常為偶像做不合理的事

詞語來源

出處已無從考證,大概率是飯圈。

發展經過

腦殘粉,是随着現代社會的發展而出現的一個名詞。随着思想的不斷進步,網友也将其作為一種自嘲。或者是對某些事物的狂熱愛好者的統稱,無貶義。也有被人認為是貶義的。

引申含義

腦殘粉。通常指的是那些對于名人以及不同的品牌極度癡迷,瘋狂追求以至于失去了個人理智的人、這樣的一種人會對任何不利于他們所追求的名人或者品牌的言論進行猛烈的攻擊,甚至傷及無辜。

産生原因、

“我們”和“他們”

從普通人變成“極度癡迷者”其實并不是一個極大的跳躍。其根源可以歸結為一個存在了數十年的心理學理論“社會身份”(social identity),該理論由心理學家亨利·泰菲爾(Henri Tajfel)和約翰·特納(John Turner)提出。

對于該理論,簡而言之,人們很本能地傾向于将自己劃分為不同的群體,而這些群組隻是存在着極小、毫無無意義、甚至完全是人為的差異,目的是為了給自己營造一種屬于這個世界的感覺。一旦将自己劃歸于某個特定的群體,他們就會顯示出極大的忠誠。對于支持該群體觀點的人,他們會鼎力支持,同時對“局外者”加以歧視,尤其是屬于競争對手陣營的“局外者”。

換言之,作為社會生物,我們在社會上傾向于将人們分為“我們和他們”。我們的大腦很容易進入這種人為的區别狀态。基于此,一些商業廣告,如蘋果的“我是Mac”和三星的“我是很酷的Galaxy S III用戶”等,就很容易讓人們進入這種差異狀态,從而導緻不理性的極度癡迷行為。

“社會身份”理論稱,這些“極度癡迷者”并不是有意選擇讓自己成為某個品牌的忠誠用戶,但糟糕的是,有研究結果顯示,“進去容易出來難”。一旦成為了某款産品的“極度癡迷者”,想要抽身是很困難的。

“極度癡迷主義”勝于宗教信仰

一旦“極度癡迷者”将自己視為某一特定群體的一員,他的忠誠度是相當可怕的。自己選中的産品絕對不會出錯,而“其他産品”則絕對不是好貨。對自己選中的品牌,他人的任何指責都是異端邪說,甚至是對上帝的亵渎。而且,“極度癡迷者”通常将自己視為所選中産品的“福音傳道者”。

BBC紀錄片《超級品牌的秘密》(Secrets of the Superbrands)對蘋果粉絲亞曆克斯·布魯克斯(Alex Brooks)進行了測試,以判斷“極度癡迷者”在看到蘋果産品後的身體反應。神經科學家向布魯克斯展示了一些圖片,其中包括蘋果産品的圖片和非蘋果産品的圖片,而布魯克斯的大腦反應是不同的。更令人吃驚的是:當看到蘋果産品照片後,布魯克斯大腦被激活的區域,與宗教信仰者看到與所信仰内容相關圖片後被激活的大腦部分相同。

“蘋果狂熱粉”在看到蘋果産品後大腦被激活的區域,與宗教信仰者看到信仰内容相關圖片後被激活的部分相同。

一位精神學科學家稱:“這意味着一些大品牌的科技公司已經控制或利用了用來處理宗教信仰的大腦區域。”

我并不認為,隻是一些大的科技品牌才控制或利用了該大腦區域,但這卻可以說明,當自己選中的産品遭到批評或蔑視時,“極度癡迷者”為何如此瘋狂地反擊他們。

“極度癡迷主義”甚至勝于宗教信仰。一旦将自己歸入某個特定群體,并持續一段時間,那麼你的身體就已經适應了相關功能。正如我此前所說,究竟是我們進化了科技,還是科技進化了我們?

習慣成自然

澳大利亞藝術家海倫·索斯(Helen South)在網站發表過一篇文章,引發了一個關于Windows 8及其陌生的手勢操控的有趣問題。蘋果在法庭上極力保護自己的手勢專利,部分原因是因為人腦的傾向已經習慣于經常使用的界面?如果一些常用的界面歸蘋果專屬,如點擊放大,那麼對于長期用戶而言,要換一部手機就會有一種陌生的感覺。

索斯在文中寫道:“重新布置放刀叉的抽屜,看看在多長時間内,不會再去放刀的位置去拿叉。當來到另外一個國家,看看多久能從右側通行适應左側通行?”

這種設備界面上的不同,以及“極度癡迷者”使用另一種産品時所感到的困惑,進一步突出了前文所述的“我們”和“你們”之分。

有證據表明,一些主要的操作系統廠商也意識到該問題。例如,蘋果在Mac OS X開發人員指南中稱,開發人員應該使用熟悉的OS X界面組件來提供标準功能。此外,iOS開發人員數據庫中也包含了同樣的原則。

不僅蘋果,微軟也是如此。微軟在Windows 8手勢指南中稱,開發人員應避免使用類似的手勢,以防給用戶造成混淆。其實,微軟幾乎對Windows 8應用的每個部分都做出了規定。

群體特點

群體多樣

既有普通公民如學生、也有公衆人物如演員,既有追星族、也有軍事迷。

愛好多樣

除了明星,粉絲們的愛好對象也可以是其他事物,如網紅、洋快餐、軍事雜志。

行為狂熱

腦殘粉主要表現為對一些明星藝人不顧一切,喪失理智地去愛,愛到深處唯偶像。

迷上劉德華後辍學回家專業追星,父母為幫女兒圓夢,傾家蕩産,父親賣腎結果不符合沒賣成,後來成功見到劉德華,卻不滿足于拍照合影,隔天,父親跳海自殺,唯一的遺願就是希望劉德華再見女兒一面。——一名劉德華“腦殘粉”

女演員袁莉遭到粉絲咒詛她的孩子是畸形兒,一位男粉絲幻想是女演員韓雪的愛人并騷擾韓雪的家人等狂熱行為。

标準行為

1、個别人為偶像自殺;

2、與偶像見面能激動的哭暈過去;

3、維護偶像不惜與好友絕交;

4、生活中到處充滿偶像元素,牆壁貼滿偶像海報;

5、不斷給偶像寫信、寄賀卡、送自制禮物;

6、不吃不喝也要購買偶像産品;

7、跟着偶像到處跑。

群體分類

輕度腦殘粉

特點:長期聚衆蟄伏在各貼吧論壇,已富有攻擊性,凡有說出有對自己偶像不利言論的對象,都會遭到這些群體的攻擊。

具體表現:平日裡做的事情就是天天泡在貼吧、論壇、小組等粉絲地帶,八卦關于自己偶像的一切信息。活躍在所有偶像的網絡社交賬号的粉絲列表中,并擔負起為偶像“聖戰”的神聖使命。他們會定時搜索刷新社交網站上一切包含粉絲名字在内的消息,但凡發現某條消息中出現有對偶像不滿不利的言論,立馬會召集人馬然後群起而攻之。

重度腦殘粉

特點:行為比較瘋狂,偶像已經是他們的精神支柱,對偶像的崇拜已經嚴重地影響到了自己的生活。

具體表現:在偶像上的意見分歧而導緻朋友絕交,戀人分手;為了偶像去他所在的國家留學;為了以後能近距離接觸到偶像的圈子,從事傳媒行業;為了追逐心目中的男神,不計成本地把錢花在各種追演唱會,跟偶像住同一家高檔酒店以求“偶遇”,購買昂貴的攝影器材拍攝偶像所有演出的照片。

社會評價

俗話說的好,“别理那些‘釣魚’的人”(發表某種言論後等待别人的攻擊性回複)還是有道理的,畢竟,你無法輕易說服那些“極度癡迷者”。當然,有些人對“腦殘粉”理解較偏激,在他們眼裡粉絲就是“腦殘粉”。

此外,當下一次有“極度癡迷者”攻擊個人的喜好,或者因為我發現某款産品的微小瑕疵而令他們大發雷霆時,這是他們的一貫作風,早已被注定。

任何社會都會有“追星族”,但追的不能完全是一張臉蛋,而應該是其身上的正能量。盲從到迷失自我和大是大非的時候,“追星”就變成了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的事。這裡所謂無情,一是指深陷醜聞的當事人,二是指法律昭昭。在“看臉的社會”裡即使撒潑打滾也跟當事人沒一點關系,隻能表明追星者追來追去追丢了自己。

粉絲追星本身無可厚非,這既是粉絲的權利,也是明星盼望的事,說明明星有魅力、有市場。但是,凡是都要有一個底線,粉絲追星行為應當僅限于法律和道德許可範圍之内,任何突破這一底線的追星行為都應該予以禁止。“腦殘粉”追星,對明星的行程進行跟蹤,騷擾明星的日常生活,乃至對明星發出死亡威脅,這就突破了法律底線,侵犯了明星的合法權益,是一種違法行為。對于粉絲的頻頻騷擾,明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持生活的甯靜,避免和阻止騷擾事件再次發生,應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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