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碘酮

胺碘酮

用于各類心律失常的治療
胺碘酮為第三類抗心律不整藥,經由阻斷鉀離子通道,延長心肌不反應期,而用于治療(陣發性)上心室性心律不整及心室性心律不整。胺碘酮具有輕度非競争性的α及β腎上腺素受體阻滞劑。且具輕度Ⅰ及Ⅳ類抗心律失常藥性質。主要電生理效應是延長各部心肌組織的動作電位及有效不應期,有利于消除折返激動。抑制心房及心肌傳導纖維的快鈉離子内流,減慢傳導速度。減低窦房結自律性。對靜息膜電位及動作電位高度無影響。對房室旁路前向傳導的抑制大于逆向。由于複極過度延長,心電圖有Q-T間期延長及T波改變。靜注有輕度負性肌力作用,但通常不抑制左室功能。對冠狀動脈及周圍血管有直接擴張作用。可影響甲狀腺素代謝。
    藥品名:胺碘酮 外文名: 别名:安碘達隆 是否處方藥: 主要适用症: 主要用藥禁忌: 劑型: 運動員慎用: 是否納入醫保: 批準文号: 藥品類型: 英文名:Amiodarone 分子式:C25H30ClI2NO3 分子量:681.7725 CAS登錄号:1951-25-3

藥理

藥動學

口服吸收遲緩。生物利用度約為50%。表觀分布容積大,主要分布于脂肪組織及含脂肪豐富的器官。其次為心、腎、肺、肝及淋巴結。最低的是腦、甲狀腺及肌肉.在血漿中62.1%與白蛋白結合,33.5%可能與β脂蛋白結合。主要在肝内代謝消除。半衰期為14~28天,單次口服800mg時為4.6小時(組織中攝取),長期服藥為13~30天。停藥後半年仍可測出血藥濃度。口服後4~6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約1個月可達穩态血藥濃度,穩态血藥濃度為0.92~3.75μg/ml。4~5天作用開始,5~7天達最大作用,停藥後作用可持續8~10天,偶可持續45天。靜注後5分鐘起效,停藥可持續20分鐘~4小時。有效血藥濃度為1~2.5μg/ml,中毒血藥濃度1.8~3.7μg/ml以上。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本品。

胺碘酮在組織内轉運緩慢,親和力高。其生物利用度因人而異,在30%~80%(平均約50%)。單劑量口服3~7小時後達峰濃度。負荷量給藥通常在一周(幾天到兩周)後發揮作用。胺碘酮半衰期長且有明顯個體差異(20~1Q0天)。在治療頭幾天,大部分藥物在組織中蓄積,尤其是脂肪組織,數天後開始清除,一至幾個月後因人而異達到穩态濃度。

由于上述特性,應給予負荷量以便使組織迅速飽和,發揮治療作用。

部分碘從分子中移出并經尿排洩。每天服2O0mg胺碘酮則可排出相當于6毫克碘,因此其餘大部分碘則通過肝髒排洩由糞便排出。經腎髒排洩極少,所以允許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應用常規劑量胺碘酮。停藥後藥物清除需持續數月,應注意藥物的殘餘效應會持續10天至1月。

藥理學特性

抗心律失常作用

a.延長心髒纖維動作電位Ⅲ相時程以減少鉀内流(VaugharWilliams分類為Ⅲ類),這種作用與心率無關.

b.降低窦房結自律性,因其可導緻對阿托品無反應的心動過緩.

c.非競争性α-和β-腎上腺能的抑制作用.

d.減慢窦房、房内和結區傳導(心律快時表現更明顯).

e.不改變室内傳導.

f.延長不應期,降低心房、結區和心室的心肌興奮性.

g.減慢房室旁路的傳導并延長其不應期.

抗心絞痛作用

a.降低外周阻力,減慢心率以緻減少攝氧量.

b.非競争性α-和β-腎上腺素能的拮抗作用.

c.直接作用于心肌動脈平滑肌以增加冠狀動脈輸出量.

d.降低主動脈壓力和外周阻力,維持心輸出量.

3.其它無明顯的負性肌力作用。

藥理作用

1、本品屬Ⅲ類抗心律失常藥。

2、主要電生理效應是延長各部心肌組織的動作電位及有效不應期,有利于消除折返激動。

3、具有輕度非競争性的α-及β-腎上腺素受體阻滞和輕度I及IV類抗心律失常藥性質。減低窦房結自律性。

4、對靜息膜電位及動作電位高度無影響。

5、對房室旁路前向傳導的抑制大于逆向。

6、由于複極過度延長,口服後心電圖有QT間期延長及T波改變,可以減慢心率15-20%,使PR和Q-T間期延長10%左右。

7、對冠狀動脈及周圍血管有直接擴張作用。

8、可影響甲狀腺素代謝。本品特點為半衰期長,故服藥次數少,治療指數大,抗心律失常譜廣。

适應症

口服适用于房性早搏及室性早搏;對反複性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心房顫動、心房撲動、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可防止反複發作,也可防止預激綜合征伴室上性心律失常的發作及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電轉複後的維持治療。其次有抗心絞痛作用。靜注适用于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尤其是伴有預激綜合征者,也可用于經利多卡因治療無效的室性心動過速。

适用于房性早搏、室性早搏、短暫房性心動過速、反複發作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對持續性心房顫動或撲動療效較差,不及奎尼丁。對心房顫動複律後維持窦性心律的效果不滿意。靜脈注射适用于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尤其對伴有預激綜合征者效果更佳。也用于經利多卡因治療無效的室性心動過速患者。本品為廣譜抗心律失常藥。療效顯着,但因副作用較多,目前被列為二線的抗心律失常藥。

用于其它治療無效或不宜采用其它治療的嚴重心律失常: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撲動、心房纖顫轉律和轉律後窦性心律的維持);

2.結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療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縮和室性心動過速以及室性心律過速或心室纖顫的預防);

4.伴W-P-W綜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據其藥理學特點,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質性心髒病(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療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0.4—0.6g,分3次服,1—2周後根據需要改為每日0.2—0.4g維持。治療室性心律失常,每日0.6~1.2g,分3次服,1—2周後根據需要改為每日0.2—0.6g維持。

[制劑與規格]鹽酸胺碘酮片(1)0.1g(2)0.2g

口服,開始每次0.2g,一日3次,逐漸改為一日1-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飯後服.

[用法及用量]口服,每次200mg,每日3次,1周後可改為200mg,每日1~2次。老年人用量可酌減。

靜脈推注,以150mg加于25%葡萄糖液20ml中推注(按3mg/kg計算)。

靜脈滴注,按每次5mg/kg給予或以450~600mg加于5%葡萄糖液500ml中靜脈滴注。

服藥期間,應經常複查心電圖,如QT間期明顯延長(>0.48s)者停用。

經常注意心率、心律及血壓的變化,如心率小于60次/min者停用。

[劑型與規格]片劑:200mg/片。注射劑:150mg/2ml。

禁用慎用

(1)交叉過敏反應,對碘過敏者對本品也可能過敏。

(2)本品可以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内。新生兒血中原藥及代謝物為母體血濃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過胎盤,故孕婦使用時應權衡利弊。

(3)本品及代謝物可從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

(4)下列情況應禁用;①甲狀腺功能異常或有既往史者;②碘過敏者;③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滞,雙束支傳導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④病态窦房結綜合征。

(5)下列情況應慎用:①窦性心動過緩;②Q-T延長綜合征;③低血壓;④肝功能不全;⑤肺功能不全;⑥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⑦心髒明顯增大,尤以心肌病者。

白内障,心律失常,心源性暈厥.心動過緩,房室傳導阻滞忌用.

有甲狀腺功能異常、室内或房室傳導阻滞、病窦綜合征、QT間期延長綜合征、碘過敏者禁用。

肝腎功能不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對疑有潛在的窦房結病變出現室上性心動過速者慎用,否則可能會出現較長時間的窦性停搏。

對心髒顯着增大,尤其是心肌病患者靜脈注射屬相對禁忌,因可導緻心源性休克。

肺功能不全者應禁用此藥。

消化系統可見惡心、嘔吐、食欲不振、腹脹、口幹,如在飯中或飯後服用可減輕反應。長期用藥者,15%~40%發生無症狀性肝功能異常,氨基轉移酶可升高1.5~4倍,不需停藥,但需密切觀察。

此藥所緻的甲亢較常見于攝取碘低的地區,而甲狀腺功能低下者常見于攝碘高的地區。

偶爾可發生畏光、光暈、視物模糊或不适感。也有報告發生色覺不良、視乳頭病變及視乳頭水腫者。

此藥也可引起碘疹、暴露部位有暗藍色色素沉着(藍皮症)、結節性紅斑、瘀斑、脫發及牛皮癬等。

給藥說明

①本品口服作用的發生及消除均緩慢,不宜在短期内加用過大劑量以期獲得療效,以防過量;②本品半衰期長,故停藥後換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藥時應注意相互作用;因多數不良反應與療程及劑量有關,故需長期服藥者盡可能用最小有效維持量,并應定期随診;③需監測血壓及心電圖,口服時應特别注意Q-T間期。

用藥期間應注意随訪檢查。①血壓;②心電圖;③肝功能;④甲狀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狀腺激素;⑤肺功能、肺部X線片;⑥眼科。

服藥期間,應經常複查心電圖,如QT間期明顯延長(>0.48s)者停用。

經常注意心率、心律及血壓的變化,如心率小于60次/min者停用。

相互作用

胺碘酮有加強雙香豆素及華法林的抗凝作用,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早則發生在治療後3~4d,遲則發生在治療後3周,這種增效作用可持續數周或數月,因此在治療開始後,雙香豆素維持量可減少1/3一1/2。此藥還可影響肝素的活性。它使血漿地高辛濃度增大,在用胺碘酮後24h内血中地高辛濃度開始升高,在6~7d内直線上升,随後穩定在高水平。因為它使QT間期延長,則有加強第1類抗心律失常藥的作用。它與奎尼丁、丙毗胺、美西律或普羅帕酮O合律平)合用,可引起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它與母受體阻滞劑合用,可緻窦房結受抑制及低血壓。

對實驗診斷的幹擾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①心電圖變化:例如PR及QT間期延長,服藥後多數患者有T波減低伴增寬及雙向,出現U波,此并非停藥指征。

②極少數有AST、ALT及堿性磷酸酶增高。

③甲狀腺功能變化,本品抑制周圍T4轉化為T3,導緻T4增高和血清T3輕度下降,甲狀腺功能檢查通常不正常,但臨床并無甲狀腺功能障礙。甲狀腺功能檢查不正常可持續至停藥後數周或數月。

抗凝血類

增加華法林的抗凝作用,該作用可自加用本品後4~6天,持續至停藥後數周或數月。合用時應減抗凝藥1/3至1/2,并應密切監測凝血酶原時間。本品與華法林合用,因有競争蛋白結合作用,可引起出血。與β受體阻滞藥合用,可緻顯着的心動過緩。與維拉帕米合用,偶可緻心搏驟停。與奎尼丁、地高辛、安搏律定、丙吡胺、普魯卡因胺、普羅帕酮合用,可使QT間期延長,誘發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與美西律合用有協同的抗心律失常作用。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可使本品代謝降低。

胺碘酮有加強雙香豆素及華法林的抗凝作用,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早則發生在治療後3~4天,遲則發生在治療後3周,這種增效作用可持續數周或數月,因此在治療開始後,雙香豆素維持量可減少1/3~1/2。

此藥還可影響肝素的活性。

與抗心律失常類藥物

增強其他抗心律失常藥對心髒的作用。本品可增高血漿中奎尼丁、普魯卡因胺、氟卡奈及苯妥英的濃度。與ⅠA類藥及美西律合用可加重Q-T間期延長,極少數可緻扭轉型室速,故應特别小心。從加用本品起,原抗心律失常藥應減少30—50%劑量,并逐漸停藥,如必需合用則通常推薦劑量減少一半。

與β受體阻滞劑或鈣通道阻滞劑合用可加重窦性心動過緩、窦性停搏及房室傳導阻滞。如果發生則本品或前兩類藥應減量。

增加血清地高辛濃度,亦可能增高其他洋地黃制劑的濃度達中毒水平,當開始用本品時洋地黃類藥應停藥或減少50%,如合用應仔細監測其血清濃度。本品有加強洋地黃類藥對窦房結及房室結的抑制作用。它使血漿地高辛濃度增大,在用胺碘酮後24小時内血中地高辛濃度開始升高,在6~7天内直線上升,随後穩定在高水平。

因為它使Q-Tc延長,則有加強第1類抗心律失常藥的作用;

它與奎尼丁、丙吡胺、慢心律或心律平合用,可引起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

它與β受體阻滞劑合用,可緻窦房結受抑制及低血壓。

其他

與排鉀利尿藥合用,可增加低血鉀所緻的心律失常。

增加日光敏感性藥物作用。

可抑制甲狀腺攝取123-I、131-I及99m-Tc。

合用的注意事項

1.禁止胺碘酮與可緻尖端扭轉型室速的藥物聯合應用:

a.抗心律失常藥物,如:雙苯吡乙胺,Ⅰ類抗心律失常藥和索他洛爾。

b.非抗律失常藥物,如:長春胺,舒托必利,紅黴素靜脈劑型、噴他脒(非腸道用藥)。因緻命性尖端扭轉型室速的潛在危險性增加。

2.下列藥物不宜與胺碘酮聯合使用:

a.β-受體阻滞劑和鈣通道拮抗劑,如:異搏定、硫氮卓酮。因可能出現自律性紊亂(嚴重心動過緩)和傳導紊亂。

b.刺激性瀉藥。因其可引起低鉀血症,從而增加尖端扭轉型室速的危險。

3.下列藥物與胺碘酮合用時需特别注意:

a.可引起低鉀血症的藥物:

利尿劑(單獨應用或合用);皮質激素類(糖皮質激素和鹽皮質激素),替可克肽;

兩性黴素B靜脈劑型。

必須預防低鉀血症,需要時應糾正低鉀血症;應監測QT間期。一旦出現尖端扭轉型室速,不宜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應安置起撼器和補充鎂).

b.口服抗凝藥物由于抗凝治療出現危險性增高,當與胺碘酮合用或停用胺碘酮後,均應密切監測凝血酶原水平和調整口服抗凝藥用量。

c.洋地黃因可能出現自律性紊亂(嚴重心動過緩)和房室傳導障礙(協同作用),除此之外地高辛血藥濃度可升高(由于減少了地高辛清除率之故)。臨床上,心電圖和生化檢查(包括地高車血濃度),必要時調整地高辛劑量。

d.苯妥英可提高苯妥英血藥濃度且伴有過量體征(尤其是神經系統體征),應進行臨床監測。一旦出現過量體征,應減少苯妥英劑量并檢測苯妥英血濃度。

e.全身麻醉和氧氣療法全麻病人有可能出現嚴重的并發症,如:對阿托品無反應的心動過緩、低血壓,傳導障礙和低心輸出量。少數出現嚴重的呼吸系統合并症(急性成人窘迫綜合征),有時可危及生命,大多在手術後立即出現,可能與高濃度氧相互作用有關.因此在手術前應通知麻醉師病人正在應用胺碘酮。

f.環胞黴素可提高環胞黴素血濃度。這與藥物清除率下降有關,所以要調整環胞黴素劑量。

鹽酸胺碘酮注射液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胺碘酮,處方:鹽酸胺碘酮150mg,苯甲醇60mg,聚山梨酯80,300mg,注射用水加至3.0ml,氮氣适量。

【規格】

3ml:0.15g

【性狀】

本品為淡黃色的澄明液體。

【藥理毒理】

本品屬Ⅲ類抗心律失常藥。主要電生理效應是延長各部心肌組織的動作電位時程及有效不應期,減慢傳導,有利于消除折返激動。同時具有輕度非競争性的及腎上腺素受體阻滞和輕度Ⅰ及Ⅳ類抗心律失常藥性質。減低窦房結自律性。對靜息膜電位及動作電位高度無影響。對房室旁路前向傳導的抑制大于逆向。短時間靜注時複極過度延長作用不明顯。靜注有輕度負性肌力作用,但通常不抑制左室功能。原為心絞痛藥,具有選擇性對冠狀動脈及周圍血管的直接擴張作用,能增加冠脈血流量,降低心肌耗氧量。可影響甲狀腺素代謝。本品特點為半衰期長,故服藥次數少,治療指數大,抗心律失常譜廣。

【适應症】

适用于利多卡因無效的室性心動過速和急診控制房顫、房撲的心室率。

【用法和用量】

由于藥學原因,500ml中少于2安瓿注射液的濃度不宜使用。僅用等滲葡萄糖溶液配制。不要向輸液中加入任何其他制劑。胺碘酮應盡量通過中心靜脈途徑給藥。可達龍個體差異較大,需要給予負荷劑量來抑制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同時進行精确的劑量調整。通常初始劑量為24小時内給予1000mg可達龍,可以按照下表的用法給藥。可達龍注射液推薦劑量第一個24小時。

第一個24h後,維持滴注速度0.5mg/min(720mg/24h),濃度在l-6mg/ml(可達龍注射液濃度超過2mg/ml,需通過中央靜脈導管給藥),需持續滴注。當發生室顫或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室速,可以追加可達龍注射液150mg.溶于looml的葡萄糖溶液給藥。需10min绐藥以減少低血壓的發生。維持滴注的速度可以增加以有效抑制心律失常。

第一個24h的劑量可以根據病人個體化給藥,然而,在臨床對照研究中,每日平均劑量在2100mg以上,與增加低血壓的危險性相關。初始滴注速度需不超過30mg/min。

基于可達龍注射液臨床研究經驗,無論病人的年齡,腎功能,左室功能如何,維持滴注達0.5mg/min能謹慎地持續2至3周。病人接受可達龍注射液超過3周的經驗有限。

可達龍注射液應盡可能通過中央靜脈導管滴注。可達龍注射液于5%葡萄糖溶液中,濃度超過3mg/ml時,會增加外周靜脈炎的發生,如果濃度在2.5mg/ml以下,出現上述情況較少。所以如需靜脈滴注超過1小時的,可達龍注射液濃度不應超過2mg/ml.除非使用中央靜脈導管。

在應用pvc材料或器材時,胺碘酮溶液可使酞酸二乙酯(DEHP)釋放到溶液中,為了減少病人接觸DEHP,建議應用不舍DEHP的pvc或玻璃器具,于應用前臨時配制和稀釋可達龍的輸注溶液。

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髒停搏的心肺複蘇。

根據胺碘酮的給藥途徑和考慮到該适應症的應用狀況,如果能夠立刻獲得,則推薦使用中心靜脈導管;否則,使用最大的外周靜脈并以景高的流速通過外周靜脈途徑給藥。初始靜脈注射給藥劑量為300mg(或5mg/kg),稀釋于20ml的5%葡萄糖溶液中并快速注射。如果室顫持續存在,需考慮靜脈途徑追加150mg(或2.5mg/kg)。注射器内不得添加其他任何藥品。

【不良反應】

1.心血管系統:較其他抗心律失常藥對心血管的不良反應要少。主要包括:(1)窦性心動過緩、一過性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對抗此反應。(2)房室傳導阻滞。(3)偶有Q-T間期延長伴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4)促心律失常作用,特别是長期大劑量和伴有低鉀血症時易發生。(5)靜注時産生低血壓。以上情況均應停藥,可用升壓藥、異丙腎上腺素、碳酸氫鈉(或乳酸鈉)或起搏器治療;注意糾正電解質紊亂;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發展成室顫時可用直流電轉複。由于本品半衰期長,故治療不良反應需持續5~10天。

2.甲狀腺(1)甲狀腺機能亢進,可發生在停藥後,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現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現新的心律失常,化驗T3、T4均增高,化驗促甲狀腺激素(TSH)下降。發病率約2%,停藥數周至數月可完全消失,少數需用抗甲狀腺藥、普萘洛爾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2)甲狀腺機能低下,發生率1%~4%,老年人較多見,可出現典型的甲狀腺機能低下征象,TSH下降,停藥後數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腫可遺留不消,必要時可用甲狀腺素治療。

3.胃腸道:便秘,少數人有惡心、嘔吐、食欲下降,負荷量時明顯。

4.神經系統:不多見,與劑量及療程有關,可出現震顫、共濟失調、近端肌無力、錐體外體征。

5.皮膚:光敏感與療程及劑量有關,皮膚石闆藍樣色素沉着,停藥後經較長時間(1~2年)才漸退。其他過敏性皮疹,停藥後消退較快。

6.肝髒:肝炎或脂肪浸潤、氨基轉移酶增高,與療程及劑量有關。

7.肺髒:肺部不良反應多發生在長期大量服藥者(一日0.8~1.2g)。主要産生過敏性肺炎,緻纖維化性肺泡炎。病變表現肺泡及間質有泡沫樣巨噬細胞及2型肺細胞增生,并有纖維化,小支氣管腔閉塞。臨床表現有胸悶氣短、幹咳及胸痛等,嚴重者可緻死。實驗室檢查可顯示限制性肺通氣功能障礙,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細胞增高。肺部發生上述病症者停藥并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

8.其他:偶可發生低血鈣及血清肌酐升高。靜脈用藥時局部刺激産生靜脈炎,宜用氯化鈉注射液或注射用水稀釋,或采用中心靜脈用藥。

【禁忌】

1.嚴重窦房結功能異常者禁用。

2.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滞、雙束支傳導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者禁用。

3.心動過緩引起暈厥者禁用。

4.各種原因引起彌漫性肺間質纖維化者禁用。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對碘過敏者對本品可能過敏。

2.下列情況應慎用(1)窦性心動過緩。(2)Q-T間期延長綜合征。(3)低血壓。(4)肝功能不全。(5)肺功能不全。(6)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3.對診斷的幹擾(1)心電圖變化:例如P-R及Q-T間期延長,用藥後患者可能有T波減低伴增寬及雙向出現u波,此并非停藥指征。(2)極少數有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及堿性磷酸酶增高。(3)甲狀腺功能變化,本品抑制周圍T4轉化為T3,導緻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輕度下降,甲狀腺功能檢查通常不正常,但臨床并無甲狀腺功能障礙。甲狀腺功能檢查不正常可持續至停藥後數周或數月。

4.用藥期間需監測血壓及心電圖;應注意随訪檢查:肝功能、甲狀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狀腺激素,每3~6個月1次)、肺功能和胸部X片(每6~12個月1次)及作眼科檢查。

5.本品半衰期長,故停藥後換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藥時應注意相互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動物研究未提供證據表明本品有緻畸作用,可預計對人體無緻畸作用。事實上,到目前為止,對人體有緻畸作用的藥物都曾被證明在嚴格進行的兩種動物研究中有緻畸作用。

鑒于胺碘酮對胎兒甲狀腺的影響,在懷孕期間禁止使用,除非确定其利大于弊。

哺乳:胺碘酮及其代謝産物,還有碘,在母乳中的濃度高于在血液中的濃度,因為有導緻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的危險,故本品禁用千哺乳母親。

【兒童用藥】

鹽酸胺碘酮在兒童患者中用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薦兒童用藥。注射用胺碘酮含有苯甲醇,有新生兒(出生不滿一個月的罂兒)在靜脈給藥後喘息綜合怔緻命的報道,症狀包括呼吸急喘,低血壓,心律不齊和心血管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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