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衛東

胡衛東

貴州民族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教授
胡衛東,男,1979年1月生,河南省安陽縣人,畢業于雲南大學,博士學位,現為貴州民族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是民商法學和民族法學。
  • 中文名:胡衛東
  • 民族:
  • 出生地:河南省安陽縣
  • 畢業院校:雲南大學
  • 學位/學曆:博士
  • 職業:教師
  • 專業方向:民商法學和民族法學
  • 職務:貴州民族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教授
  • 學術代表作:
  • 主要成就:

人物經曆

2001年6月,獲河南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2006年6月,獲廣西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2011年6月,獲雲南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論債權二重讓與的處理規則

論意思自治原則在訴訟時效制度中的體現

黔東南台江縣苗族林權習慣法研究——以陽芳寨為例

論我國電視購物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

黔東南苗族山林保護習慣法研究

論我國優先權制度構建中的幾個關鍵問題

人才培養

《以案說法》

《民法典》

社會任職

兼任貴州省法學會公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貴州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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