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石永怡,曾任國家氣象中心天氣服務處副處長、華風聲像技術中心總經理、華風氣象影視技術中心董事長;兼任中國科技新聞學會電視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氣象學會氣象影視與廣播技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氣象學會《氣象知識》編審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媒介》雜志全國理事會常務理事。主要從事氣象業務和系統管理工作,曾參與中國氣象“八五”“九五”攻關項目的科技管理工作,建立中國氣象電視專業頻道,是中國電視天氣預報業務的創建者和開拓者之一。
經曆
1980年開始,中國氣象局與中央電視台合作推出《天氣預報》節目,成立華風集團、石永怡接手的任務就是如何從四分鐘天氣預報節目出發,将氣象服務産業化;
2002年成立華風集團後她競聘上崗擔任總經理;
2004年,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6年,風華集團申辦并開播了專業數字電視頻道----中國氣象頻道;
2010年,被評為正研級高級工程師;
2012年7月11日,石永怡涉嫌貪污100餘萬元受審;
2012年10月,北京市一中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認定石永怡構成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
榮譽
2006年,被中國氣象局評為“全國氣象科技服務先進個人”;
2007年,中國氣象頻道落地中南海,是唯一直接進入中南海的專業電視頻道;
2007年,獲得2006-2007年度中國氣象局優秀共産黨員;
2007年,中國CEO高峰論壇,獲2007中國最具成長性的CEO;
2008年,主創的《遠離災害》系列專題片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獲得第五屆“十大中華經濟英才”;
2008年,獲得2008中國傳媒學院獎“年度傳媒人物”稱号。
涉案
2012年2月14日早晨,石永怡被單位紀檢人員找到談話,她當即承認了涉案支票都是自己辦理的。
檢察官指控,石永怡于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間,利用擔任華風集團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多次從單位領取轉賬支票,将公款共計100萬餘元轉入北京雪丹女子世界健身俱樂部等多家單位,用于個人消費,并以召開會議、購買辦公用品、耗材等名義開具發票到單位平賬。
此外,2008年7月至9月,石永怡還将華風集團的10萬元轉賬支票轉入北京大聖視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後者開具制作費發票并扣除部分費用後,為石永怡開具了9.15萬的支票,這張支票也被石永怡轉入北京雪丹女子世界健身俱樂部用于美容消費。
2012年7月11日,石永怡因涉嫌貪污110萬用于個人消費一案在一中院受審。
庭審中,石永怡的單位北京華風氣象影視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其出具了一份5頁的工作表現說明,裡面從工作到生活,詳細曆數了石永怡多年來取得的成績,以及為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我們對石永怡所做的事情感到遺憾和惋惜,建議司法機關在法律允許範圍内,對石永怡從寬處理”。
石永怡的家人在案發後退繳了全部贓款,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10年到12年。2012年10月,北京市一中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認定石永怡構成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