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公司

皮包公司

空殼公司
皮包公司就是沒有固定資産、沒有固定經營地點及定額人員,隻提着皮包,從事社會經濟活動的人或集體,多挂有公司的名義,也叫皮包商。後來,皮包公司一詞用來意指那些從事非法業務和欺詐活動的集團。美國國家安全局在商業領域安插有“卧底”間諜,但沒有說明他們是作為員工長期出現,還是偶爾暗中潛入。中央情報局有個手段是出了名的:讓間諜以商人的身份招搖過市,當然,他們所代表的隻是用來掩人耳目的皮包公司。
    公司名稱: 外文名: 所屬行業: 法定代表人: 總部地點: 經營範圍: 公司類型: 公司口号: 年營業額: 員工數: 中文名:皮包公司 特點:沒有固定資産、沒有固定經營地點 别稱:皮包商 解釋:從事非法業務和欺詐活動的集團

識别方法

前幾年,“皮包公司”風行一時,一些“皮包公司”肆意進行經濟詐騙活動,給許多企業、個從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其實,識别“皮包公司”并非難事:

一看有無固定經營場地。如果該公司并無固定經營場所打一搶換一個地方,這類公司多屬“皮包公司”。

二看無固定從業人員。其從業人員四處流動,無固定的辦公地點,這類公司可能就是“皮包公司”。

三看手中有沒有“貨”。如果該公司隻是嘴巴上說自己手有多少噸鋼料,多少台彩電,多少噸聚氯乙烯,而你卻沒有真正看到這些‘貨“,便可暫且懷疑其公司為”皮包公司“。

四看其經營項目是否專一,一個大到飛機等工業材料,小到繡花針都賣的肯定是皮包公司。

以上識别方法多是書上或課堂上講的,是理論性的,而在現實的商場中,要真正能夠識别出”皮包公司“卻并非易事,因為:

你可能被該公司的招牌所怕了,根本無意顧及驗明該公司的正身,便與之談上交易了。“皮包公司”奇特的招牌确實也使不少人上了當,真的起到了”奇特“的效果。近幾年來,“皮包公司”所打的“招牌”之所以能迷惑人,關鍵是他們耍弄着巧妙的手法,主要有如相兩種:

1、有着時髦而響亮的公司名稱。什麼“某某環球貿易公司”、“某某太平洋貿易公司”、“某某有限公司”、“某某物資交易中心”等。這些名稱确實迷惑了不少人,或是迷惑剛進城的農民,或是欺騙初涉商場經商之人,或是欺騙那些僅憑名稱判斷公司虛實的人。

以我們在阿裡巴巴見到的一個例子為例(看下圖對比):

該公司注冊名稱叫“蘇州禾孚泰貿易有限公司”,但網站名稱以“XXX蘇繡制造社出現”, 網站内容全部圍繞蘇繡展開,大幅标題打造“中國刺繡工藝第一品牌”,而該公司注冊的營業執照上包羅萬象,幾乎什麼都可以做,惟獨不見蘇繡、刺繡。所以,如出現這樣的情況,還是值得懷疑的。

2、有某個國營集體單位做依靠。有不少國營、集體單位為了賺錢,聘用外單位或社會“能人”組織承包本單位的經營業務,把本單位的公司章、銀行賬戶轉給這些人使用,結果造成一些奸商和經濟騙子打着國營、集體單位的合法旗号,名正言順地大肆欺騙他人。

第二,你可能被對方的“合法性”所蒙騙。前幾年,“皮包公司”并非都是非法的。有些”皮包公司“既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又有營業執照,人銀行賬号,這種有合法外衣掩蓋的“皮包公司”更具欺騙性。

當然,誘騙性的“皮包公司”一般是騙取預付款或定金但也有其他詐騙目的:

一是騙取銀行貸款。如保定市某以“農工商聯營公司”(皮包公司)的名義向銀行貸款10萬元,貸款到手後,舉家潛逃,查無下落。

二是轉讓、出賣銀行賬号,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如河北栾城某貿易公司将本公司的銀行賬号轉讓給北京市李某,李某與石家莊某經銷公司簽訂購買錄像機、彩電的合同,結果無力付款,使他人造成損失。

識别“皮包公司”,需要你平時有敏銳反應、謹的經營作風。

含義

從字面上看是隻有皮包的公司,兩三個人,七八個章,就是說這個公司沒有真實的注冊資金,隻是個空殼。很多人眼裡的皮包公司有不可信的含義。逃避直接出口到母國的高額關稅。

被騙案例

警方在偵查中還發現,這個詐騙團夥分工明确,主要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負責出資注冊皮包公司、租賃辦公場所;财務人員劉某負責購買相關機器設備及原材料、發布虛假廣告及财務管理;業務人員方某某等9人通過微信、QQ等平台向受害人實施詐騙。

幾年,網絡詐騙的事層出不窮,并且花樣翻新,讓老百姓防不勝防。據媒體報道,那些經營這些皮包公司實施詐騙的人,有一些是從高校剛畢業的學生,他們将自己的聰明才智運用到編寫騙人的“話術”上。他們的工作可能就是打打電話,通過話術誘使沒有防範意識的老人上當,從而騙取老人們的錢财。在不知不覺掉入他們設置的陷阱後,他們就會毫不留情地騙走老人們一生的積蓄,甚至還會讓有些老人稀裡糊塗地将自己的房産,莫名其妙地過戶到不認識的人名下,讓自己變成“證照齊全”的無房戶,流離失所。

男子成立皮包公司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獲刑

今年50歲的林某,是廣東省高州市人,多年前來到浏陽經商。為了賺取巨額非法利益,2017年年底,林某在結識嶽陽男子付某(另案處理)等人後,共同商議在浏陽成立公司從事吸收公衆存款事宜。

此後,林某、付某等人先後在我市注冊成立了生态農業、養老服務等公司,但并未進行實質性經營。

公司成立後,林某等人雇請業務員,通過發放傳單等方式,以約24%的年回報率為誘餌,打着投資合作、借款、會員充值的幌子,向社會不特定公衆吸收存款,用以所謂的生态養老事業。

成立一家不開展實質業務的皮包公司,然後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邀人投資入股。廣東男子林某在我市通過這一手段,先後向66人非法籌集資金528萬元,好在林某的違法行為被淮川街道辦事處及時發現并報警。近日,林某因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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