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

王廷

曆史人物
王廷,生卒年不詳,字子正,号南岷,四川南充人。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曆任戶部主事、亳州判官、蘇州知府、右副都禦史、南京戶部右侍郎、南京禮部尚書、都察院右都禦史。隆慶四年(1570)正月二十八日削職為民,緻仕,卒谥恭節,有《前漢書抄》、《後漢書抄》。
  • 所處時代:明代
  • 出生日期:不詳
  • 出生地:明永平遷安
  • 中文名:王廷
  • 字:子正
  • 字号:子正,南岷
  • 号:南岷

基本信息

王廷,生卒年不詳,字子正,号南岷,四川南充人。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授戶部主事,改禦史,因疏劾尚書汪鋐,被谪亳州判官。曆蘇州知府,有政聲,累遷右副都禦史,總理河道。嘉靖三十九年(1560)三月,由總理河道,右副都禦史轉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督糧儲。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改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上,十二月為戶部右侍郎兼左佥都禦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時倭寇示靖,王廷建議以江南屬鎮守總兵官專駐吳淞江,江北屬分守副總兵專駐狼山,遂為定制。以禦倭功加俸二級,嘉靖四十五年十月遷南京禮部尚書,左都禦史。隆慶元年六月京師雨潦、壞廬舍。命王廷督禦史赈恤。禦史齊康為高拱徐階,王廷乃劾齊康懷奸黨邪,發給事中張齊受賄事,皆得罪去,王廷遷都察院右都禦史。高拱再度入閣,嗾禦史彈劾。隆慶四年(1570)正月二十八日削職為民,緻仕,卒谥恭節,有《前漢書抄》、《後漢書抄》。

明史記載

王廷,字子正,南充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禦史。疏劾吏部尚書汪鋐,谪亳州判官。曆蘇州知府,有政聲。累遷右副都禦史,總理河道。三十九年,轉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督糧儲。南京督儲,自成化後皆以都禦史領之,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戶部侍郎兼理。及振武營軍亂,言者請複舊制,遂以副都禦史章煥專領,而改廷南京刑部。未上,複改戶部右侍郎兼左佥都禦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

時倭亂未靖,廷建議以江南屬鎮守總兵官,專駐吳淞,江北屬分守副總兵,專駐狼山。遂為定制。淮安大饑,與巡按禦史朱綱奏留商稅饷軍,被诏切讓。給事中李邦義因劾廷拘滞,吏部尚書嚴讷為廷辨,始解。轉左侍郎,還理部事。以通州禦倭功,加俸二級。遷南京禮部尚書,召為左都禦史。奏行慎選授、重分巡、謹刑獄、端表率、嚴檢束、公舉劾六事。

隆慶元年六月,京師雨潦壞廬舍,命廷督禦史分行振恤。會朝觐天下官,廷請嚴禁饋遺,酌道裡費,以儆官邪,蘇民力。帝谒諸陵,诏廷同英國公張溶居守。中官許義挾刃脅人财,為巡城禦史李學道所笞。群珰伺學道早朝,邀擊之左掖門外。廷上其狀,論戍有差。

禦史齊康為高拱劾徐階,廷言:“康懷奸黨邪,不重懲無以定國是。”帝為谪康,谕留階。拱遂引疾去。而給事中張齊者,嘗行邊,受賈人金。事稍洩,陰求階子璠居間,璠謝不見。齊恨,遂摭康疏語複論階,階亦引疾去。廷因發齊奸利事,言:“齊前奉命賞軍宣大,納鹽商楊四和數千金,為言恤邊商、革餘鹽數事,為大學士階所格。四和抵齊取賄,蹤迹頗露。齊懼得罪,乃借攻階冀自掩。”遂下齊诏獄。刑部尚書毛恺當齊戍,诏釋為民。拱起再相,廷恐其修郤,而恺亦階所引,遂先後乞休以避之。給事中周芸、禦史李純樸訟齊事,謂廷、恺阿階意,羅織不辜。刑部尚書劉自強覆奏:“齊所坐無實,廷、恺屈法徇私。”诏奪恺職,廷斥為民,宥齊,補通州判官。

萬曆初,齊以不謹罷,恺已前卒。浙江巡按禦史謝廷傑訟恺狷潔有古人風,坐按張齊奪官,今齊已黜,足知恺守正。诏複恺官。于是巡撫四川都禦史曾省吾言:“廷守蘇州時,人比之趙清獻。直節勁氣,始終無改。宜如毛恺例複官。”诏以故官緻仕。十六年,給夫廪如制,仍以高年特賜存問。明年卒,谥恭節。

毛恺,字達和,江山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擢禦史。坐論洗馬鄒守益不當投散地,為執政所惡,谪甯國推官。曆刑部尚書。太監李芳驟谏忤穆宗,命刑部置重辟。恺奏:“芳罪狀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芳仍得贳死。恺贈太子少保,谥端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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