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曆
1992年開始創辦宏運經貿公司。
1995年開始涉足房地産開發企業,并投資足球運動。
2011年3月11日,遼足投資人、人大代表王寶軍做客新浪體育《微訪談》,與網友暢聊有關兩會期間其遞交的中國足球提案。
2015年3月12日,全國人大代表、遼甯宏運足球俱樂部投資人王寶軍建議,應适時開放中國足球超級聯賽彩票、做好校園足球和職業足球的銜接,解決中國足球“錢”和“人”的問題。
2008年7月17日,北京奧運聖火在沈陽市傳遞,王寶軍作為214号火炬手參加奧運火炬傳遞。
社會職務
曾任第十、十一、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工商聯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委;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副會長;
政協遼甯省第十、十一屆委員會常委;
遼甯省第九、十、十一屆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
政協葫蘆島市第三、四、五屆委員會副主席;
葫蘆島市第二、三、四屆工商業聯合會主席。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30日政協葫蘆島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王寶軍同志的辭職請求。
人物事件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由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産生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因拉票賄選當選無效。
公益事業
1997年,投資550萬元在葫蘆島市老城區商業中心義務修建了四座人行過街天橋;
1998年抗洪救災,捐資數十萬元;
2006年,支援貧困山區,捐款捐物數十萬元;
2006年支援連山區新農村建設,捐款30萬元,繼2003年出資百萬元捐建宏運希望小學後,宏運集團于2008年又出資150萬元捐建興城郭家鎮中心小學,解決了四個自然村孩子上學的問題,為孩子們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環境;
2008年的汶川地震災區捐款活動中,一次性捐款50萬元;宏運集團還積極主動吸納下崗工人、農民工、待業青年,直接創造了8000餘個就業崗位,為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
通過多年的善舉和熱心奉獻,宏運集團累計慈善公益事業投資數億元。
榮譽稱号
1998年被葫蘆島市委評為“青年興業領頭人”稱号。
1999年被遼甯省人民政府授予“遼甯省勞動模範”稱号。
1999年被葫蘆島市青聯評為“葫蘆島市十大傑出青年”稱号。
2004年被葫蘆島市評為“九五創業标兵”稱号。
2002年被遼甯省總工會授予“遼甯五一獎章”稱号。
2004年被中華全國工商聯合會、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關愛員工民營企業家”稱号。
2006年獲“第八屆遼甯省十大青年企業家”稱号。
2007年被評為“葫蘆島首屆十大傑出青年企業家”稱号。
2007年獲得“全國青年五一獎章”。
2009年當選“葫蘆島市政協副主席”。
中國青年五四獎章、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第五屆中國時代十大影響力人物,遼甯省首屆建設者獎章,遼甯省光彩事業先進個人,感動遼甯慈善人物,扶貧幫困優秀企業家。
他帶領的企業,獲得了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雙愛雙赢優秀企業等多項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