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背景
1987年,17歲的李春利為電影《眼鏡裡的海》創作插曲,以女兒寫給母親作為創作視角,包含着作詞人李春利自己的親身經曆與真情實感。由于當時影片拍攝不順,李春利情緒十分焦灼,而母親拖着病體,整宿守護着她。有一天夜裡停電,她看着床邊疲憊的母親在燭光裡的身影。于是李春利寫下歌詞“媽媽,我想對你說,話到嘴邊又咽下……”。
歌曲歌詞
媽媽我想對您說
話到嘴邊又咽下
媽媽我想對您笑
眼裡卻點點淚花
噢媽媽燭光裡的媽媽
您的黑發泛起了霜花
噢媽媽燭光裡的媽媽
您的臉頰印着這多牽挂
噢媽媽燭光裡的媽媽
您的腰身倦得不再挺拔
媽媽燭光裡的媽媽
您的眼睛為何失去了光華
媽媽呀女兒已長大
不願牽着您的衣襟走過春秋冬夏
噢媽媽燭光裡的媽媽
您的腰身倦得不再挺拔
媽媽燭光裡的媽媽
您的眼睛為何失去了光華
媽媽呀女兒已長大
不願牽着您的衣襟走過春秋冬夏
噢媽媽相信我
女兒自有女兒的報答
噢媽媽相信我
女兒自有女兒的報答
歌曲鑒賞
歌曲以内心獨白似的情感傾訴,深切表達了兒女對辛勞一生的母親的摯愛,字字聲聲催人淚下。該曲歌詞為一段體,布局嚴謹,層次清晰,感情描寫十分細膩。第一部分通過女兒的傾訴,刻畫出操勞半生、鬓染霜花的媽媽形象。該曲仿佛是一首小詠歎調,歌曲開始的八小節猶如散闆,很口語化,大量休止符的運用,表現了欲訴又止的矛盾心情。中段的四大句,旋律逐漸向上發展,細緻地描繪了“燭光裡"這個特定環境中“媽媽”的形象,并以重複的呼喚,把女兒難以抑制的激情推向高潮。而最後點題的一句,卻以下行平穩的旋律唱出,感情色彩中蘊含着理性的闡釋。然後,意猶未盡地向媽媽發出第七次呼喚,給聽衆留下許多想象的空間。這首歌節奏多變,旋律卻很流暢,感情濃烈,因此聽來十分感人。
獲獎記錄
重要演出
翻唱版本
歌曲争議
《我是歌手》欄目組承認侵權
2013年1月底,羽泉在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第二場演出時以一首《燭光裡的媽媽》獲得冠軍。節目中将詞作者錯誤地署名為“王健、李春莉”。此外,羽泉演唱的版本中有八處歌詞改動。羽泉與湖南衛視一度陷入侵權糾紛,最終節目組向李春利緻歉後達成和解。
歌詞被侵權索賠65萬
2015年2月,TCL董事長李東生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對《燭光裡的媽媽》的歌詞進行了篡改并署名,發表在李先生本人的微博上。随後,網絡媒體上均出現了這一侵權作品。2017年4月24日,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員工聯絡李春利,希望獲得《燭光裡的媽媽》相關授權,但在李春利表示拒絕後,侵權作品仍然大量在互聯網上進行傳播。
2017年4月27日,李春利表示李東生對歌曲歌詞的修改字數多達90餘字,并表示自己已經向李東生送達律師函,要求其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2017年6月19日,李春利将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東生、TCL集團及新浪微博起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在新浪網公開書面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合理支出等共計65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