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簡介
阿豪,女朋友因不滿他的黑社會身份而離開他(被卡車撞死),因為超速駕駛被關進了監獄。Ganster組合,主唱傑克因為家庭原因,背叛團體,加入了陳老闆的唱片公司;另一個主唱阿海的女朋友May為了維持生活去當舞女,阿海不理解,與她分手;May接了模特的工作;鍵盤手小寶在速食店打工,喜歡一同打工的麗香;貝斯手阿龍,在便利店打工,兼職醫院的試藥員;貝斯手大弟,歌仔戲世家,家人一直希望他能學歌仔戲;鼓手阿甚,幫父親賣肉,得不到支持。
阿豪出獄後,到酒吧喝酒,和(周楚楚扮演的角色)發生了一夜情,當一家高檔餐廳的保全。一日晚,阿豪遇到了阿文(原來的小弟),被羞辱一番,氣急敗壞的他把阿文的BMW撞壞,與阿文等人火拼,而後在地下通道裡遇到了正在賣唱的阿海,很喜歡他的音樂,給了他自己的金表。Ganster在pub裡的人氣很低,被換下,期而代之的是胖胖堂(阿豪所在黑社會的老大捷哥的組合),他們與一家唱片公司簽約,後才知,唱片公司以他們的名義來抵300萬。
小寶帶麗香去看樂團練習,發現麗香喜歡阿海,倍感生氣,練習結束後,到樓下的樂器店看吉他,正巧遇到阿豪來收樂器店的債。而後,阿豪來收唱片公司的債,知道是Ganster背黑鍋,便決定幫他們出唱片。唱片推出後,很受歡迎,得到了音樂人黃子佼的賞識,填詞人方文山的幫助,接受了無數的采訪,準備辦演唱會。
正當火熱時,陳老闆介入,利用自己的權利打壓Ganster。阿海氣急火燎地沖去與陳老闆理論,卻知道了傑克離團的真實原因,原諒了他。阿豪在停車場砸了陳老闆的車,而見報,被阿文威脅。
Ganster的所有成員抵住壓力,聚在一起籌備演唱會,演唱會如期舉行。與此同時,阿豪在工地裡與阿文等人火拼,畢竟寡不敵衆,被吊起來;捷哥解救了他,并好好修理了心存鬼胎的阿文。演唱會後,Ganster的各位都在為自己的目标努力着……捷哥:“阿豪,你太瘦了,吃胖一點,不然怎麼當幹部嘛,真是的……”
制作發行
本片在上映當日(2010年4月23日)台北的票房收入為新台币16萬元,當日排名第八。接着在隔兩日的周日(4月25日)達到本片單日最高票房的新台币29萬元,累計開映三天票房總收入為新台币65萬元。但之後票房收入随即大幅下跌,隔天周一僅剩新台币36,500元,而上映一周後的周末更隻剩新台币9,670元。
本片截至5月6日下片為止的票房總收入為新台币89萬。與上映日期相近的台灣電影《一頁台北》的總票房1,389萬相差許多。而男主角範逸臣的上一部電影作品《海角七号》總票房更達新台币2億3千萬元,相較之下本片的票房表現并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