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37歲的康某從雲南老家來到海甯務工,由于文化程度低,無一技之長,人生地不熟的他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心情非常郁悶。康某聽說,把罂粟殼放進湯裡,可以使湯頭變得愈發鮮美可口。為調節情緒,19日晚,他買了一隻雞來炖湯,順便将老鄉贈送的兩顆米粒大小的海洛因放在湯裡。将湯喝了個底朝天的他體驗到了“快感”,但換來的是被警方行政拘留。
嚴重後果
“一旦海洛因中毒,情況嚴重者會斃命。”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的民警表示,吸食、注射海洛因中毒後,嚴重者會立即昏迷,需要注射化學物質納洛酮來進行搶救。“若搶救不及時,昏迷者不超過2個小時可能會斃命。”
昆明健康促進會食品行業高級工程師譚國洪則告訴記者,多巴胺的作用是把大量亢奮的信息傳遞,而吸食海洛因後,會刺激大腦産生大量的多巴胺,讓人更加亢奮,産生幻覺,對任何事都有強烈的麻木感覺。
吸食之後的12小時,身體由于得不到麻醉劑而不能正常運作,即時出現緊張、無法入睡、出汗、腸胃不适、四 肢疼痛及痙攣等斷瘾症狀。
譚國洪提醒,若吸食大量海洛因,可能會導緻消化道中毒。情節嚴重者會造成心髒跳動頻率過快,血壓升高,導緻血管破裂。“千萬不要沾染任何毒品,也不要幹毒品炖湯的傻事。”
處理後果
當警表示唐某雖然是初犯,但康某依然難逃法律制裁。事後,經尿檢證實,康某确實吸食過毒品。
2013年3月19日,康某被海甯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在走進看守所大門的那一刻,他感慨地長歎一聲說,“真是不應該貪圖一時之快,吃了不該吃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