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民族是指經長期曆史發展而形成的穩定共同體,一群基于曆史、文化、語言與其他人群有所區别的群體。
我們說的“中華民族”,具有國族的性質,是對當代中國境内56個民族的一個共同稱呼。
世界上很少有單一民族的國家。即便是号稱單一民族國家,内部也不是單一民族。所謂的單一民族國家,建構過程當中也還存在一個整合的問題。
《布萊克法律詞典》對nation的定義:擁有相同的起源、語言、傳統等等的一大群人,并組成一個政治單位,當這個政治單位等于國家的時候,通常就稱為民族國家。
起源
亦稱“民族起源”。指民族在人類曆史上産生的時間及其在産生前的發展過程,亦可指某個具體民族的起源與形成過程。民族并不是一有人類就有的,而是在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才産生的。人類最早的社會集團是原始群,随着生産力的發展和生産的需要,才結成穩定的集體——氏族。當時,最現實、最方便的紐帶是血緣關系。幾個親屬氏族又結合成部落。二次社會大分工破壞了氏族部落内部的血緣關系,在更大規模上以地緣關系結合成規模更大的共同體——民族。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聯盟→民族,這是民族形成的一般規律。關于民族的形成時間,由于國内外學者對“民族”一詞涵義理解的不同,主要有4種不同的意見:
①原始社會形成說。認為民族形成于原始社會。
②奴隸社會形成說。認為民族形成于奴隸社會,或比奴隸社會稍早的軍事民主制時期。
③封建社會形成說。認為民族形成于封建社會。
④資本主義社會形成說。認為民族形成于資本主義上升時期,在此以前不存在民族。
劃分
現代民族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按照官方劃分,中國共有漢族、滿族、藏族、蒙古族、維吾爾族、回族、壯族等56個民族。漢族是中國的主體民族,同時也是人口最多,地域分布最廣的民族。漢族廣泛分布在全國各地,其中主要集中在東北、華北、華東、中南、甘陝以及雲貴川渝等地區。其他55個民族統稱為“少數民族”,另有一些未識别的民族存在。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1号)的數據顯示,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國内的漢族人口為1225932641人(約12億3千萬),占91.51%;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13792211人(約1億1千萬),占8.49%。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21》,中國境内漢族人口數為1284446389人。
1949年漢族占中國大陸人口總數的95%,根據中國大陸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在大陸總人數中漢族占91.51%。在台灣漢族占總人口的98%;在香港和澳門漢族分别占總人口的95%和97%。從分布來看,漢族聚居中原,遍布全國,少數民族主要分布在邊疆地區。56個民族和睦相處,形成了以漢族為主體的大雜居、小聚居的局面。
台灣當局将大陸通稱的台灣高山族稱為原住民,并将其劃分為12個民族。
其他地區
由于民族劃分的統計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複雜情況,如世界上還同時存在着多種類型的人們共同體,有民族、部族、部落集團,甚至還有部落、氏族等,而人們對民族含義尚無統一的認識,故未能有統一的統計标準;同時有些國家和地區也尚未進行過人口普查等等,所以缺乏有關世界民族成份的完整調查材料。
據蘇聯科學院民族學研究所1975年統計材料,世界約有2000個大小不同的民族,人口在一億以上的有7個(漢族、印度斯坦族、美利堅人、俄羅斯族、孟加拉族、大和族、巴西等民族),約占全球總人口的42%以上。人口在5000萬~1億的有9個(德意志、比哈爾、意大利、爪哇、墨西哥、泰盧固、英吉利、朝鮮族等民族),約占全球人口的12.5%。全球人口在10萬人以上的民族共約550餘個,其人數合計占總人口的9.9%。人口較少的民族有的僅百人或幾十人(如印度的安達曼族和明戈比族,印度尼西亞的托瓦拉族等等)。
此外,民族有時也泛指曆史上形成的、處于不同社會發展階段的各種人們共同體,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現代民族等。同時,還有其它更廣泛的用法,如中華民族、美利堅民族等。
古代民族
指曆史上曾經存在的民族,或将資本主義以前的民族,包括原始社會的民族、奴隸社會的民族和封建社會的民族,統稱為古代民族。
“古代民族”的提法是相對于“現代民族”而言的,通常是按照古代史和現代史的分期來劃分的。
特征
①指構成一個民族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心理素質這4個基本特征。每一個基本特征都具有特定的内容,他們之間是相互聯系、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由于曆史的、現實的和民族自身形成發展中的原因,各種特征具體在每個民族中的表現程度是不同的。
②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藝術、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心理素質等方面的特點。在長期的曆史發展中形成,并随着社會的發展,自然環境和生活條件的改變而不斷變化。當民族共同體在人類曆史上形成并區别于其它各種人們共同體的類型以來,文化總是表現為各不相同的乃至千差萬别的民族文化。任何文化與文化創造都是以民族與民族社會為根基的,沒有民族社會生活的沃土,文化便無由生根。文化使民族與民族社會得以形成,為它提供最廣泛的物質和精神以及其它方面的基礎,并以其整體的内部結構和完整的外部面貌執行民族區分功能。在民族文化的内部結構中,存在着多種多樣的背景,階段、階層、等級、各種利益集團以及語言、宗教等等,都可能導緻文化的存在與發展,但隻要一個民族或民族社會仍然存在,它就總會具有某種共同的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