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位

死水位

水庫特征
死水位(dead storage level)指水庫正常運用情況下,允許水庫消落的最低水位。是水庫特征水位之一。其作用是保持水電站發電,保持灌溉、航運等正常運用所需的最低水位。應根據能量效益、其他部門對水位的要求、泥沙沖淤的影響、水輪機的運行情況及閘門制造條件,綜合分析比較确定。一般情況,水庫控制運用時不允許低于死水位。[1]
  • 中文名:死水位
  • 外文名:dead storage level

基本信息

确定死水位所應考慮的主要因素是:

(1)保證水庫有足夠的、發揮正常效用的使用年限(俗稱水庫壽命);主要是考慮留部分庫容供泥沙淤積的需要。

(2)保證水電站所需要的最低興利水位和自流灌溉必要的引水高程。水電站水輪機的選擇,都有一個允許的水頭變化範圍,其取水口的高程也要求庫水位始終保持某一高程以上。自流灌溉要求庫水位不低于灌區地面高程加上引水水頭損失值。死水位愈高,則自流灌溉的控制面積也越大;在抽水灌溉時,也可使抽水的揚程減小。

(3)庫區航運和漁業的要求。當水庫回水尾端有淺灘,影響庫尾水體的流速和航道尺寸,或庫區有港口或航道入口,則為維持最小航深,均要求死水位不能低于上述相應的庫位。水庫的建造,為發展漁業提供了優良的條件,因此,死庫容的大小,必須考慮在水庫水位消落到最低時,尚有足夠的水面面積和容積,以維持魚群生存的需要。

(4)對于北方地區的水庫,因冬季有冰凍現象,還應計及在死水位冰層以下,仍能保留足夠的容積,供魚群栖息。

水庫在供水期末可以,也應該放空到死水位,以便能充分利用水庫庫容和河川來水。而死水位以下,則應視為運行禁區。但在過去一段時期,不少地區因供水、供電緊張,常強制水庫不斷洩放死庫容中的存水,緻使水庫長期處于低水頭的不正常狀态,這樣“死水位不死”的不合理調度,不僅大大降低了水資源利用的效率,導緻惡性循環,也使機組設備的損耗加劇。

消落深度

日調節水庫在枯水季節水位變化較大,一般每日内将有一次消落到死水位。年調節水庫一般在設計枯水年供水期末才消落到死水位。多年調節水庫隻在連續枯水年組成的枯水段末才消落到死水位。水庫正常蓄水位與死水位之間的變幅稱為水庫消落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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