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

漢語漢字
歌(拼音:gē)是漢語一級通用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于春秋金文,歌在金文中寫作“诃”,形聲字,從言可聲。篆文寫作歌,從欠哥聲。歌的本義有名、動兩用,作名詞指歌曲,即配樂能唱的文辭;作動詞指按一定旋律演唱歌曲。現代無論有無音樂伴奏的唱都可以稱為歌。歌又指一種舊詩的體裁。
  • 中文名:歌
  • 拼音:gē
  • 繁體:歌
  • 部首:欠
  • 五筆:SKSW(86、98)
  • 倉颉:MRNO
  • 鄭碼:AIJR
  • 筆順:一丨フ一丨一丨フ一丨ノフノ丶
  • 字級:一級(編号:3084)
  • 平水韻:下平聲第五·歌

字源演變

形聲字。歌字常見于西周文獻,但古文字資料中最早見于春秋時代。在金文中,“歌”寫作圖(诃),左部是“言”,作形旁,表示這個字的本義與言語有關;右部的“可”,為贊同、許可,于此作為不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一說,“可”有唱歌之義,于此作表義的聲旁。《說文解字》小篆之或體承襲戰國古文字诃字的形體。形旁仍然為言,聲旁改為“哥”。“哥”作二可相疊,有人認為更突出表示男女對唱情歌。《說文》曰:“哥,聲也。從二可。古文以為謌字。”由此可知,“哥”是“謌”的本字。

篆文“歌”字後亦寫作圖5,右部為“欠”,“欠”的甲骨文像一個人張大嘴巴在吸氣或吹氣,以示與口有關。“哥”與“欠”相合,進一步表示伴随樂聲而歌唱。從欠之“歌”,見于《說文》小篆,更常見于秦簡、漢簡帛,其形體當産生于春秋戰國時代的秦國。

“歌”本義有名詞、動詞兩用,作動詞指有音樂伴奏的唱,如《詩經·魏風·園有桃》:“心之憂矣,我歌且謠。”作名詞則指供人唱的作品,如《詩經·大雅·桑柔》:“既作爾歌。”歌和歌曲都有歌詞,叫詩,所以歌也指能配合樂曲歌唱的詩。因為“歌”多用來頌揚先人或英雄的功德,所以“歌”也有頌揚的意思。“歌”後來引申為古代詩歌體裁之一,後來稱為歌詩,現代統稱為詩歌。如唐代詩人白居易的《長恨歌》、杜甫的《茅屋為秋風所破歌》。漢代的樂府民歌,其實也就是樂府詩。由于“歌”與樂曲密不可分,所以“歌”還有奏樂的意義。《禮記·檀弓下》中“歌于斯”的說法,就是指在祭祀的時候奏樂。

現代釋義

基本釋義

gē ㄍㄜˉ

唱:~唱。~詠。~頌。~壇。~台舞榭。~舞。能~善舞。 

能唱的文詞:唱~。~譜。~詞。~訣。民~。詩~。~行(xíng )(舊詩的一種體裁,音節、格律比較自由)。詩言志,~詠言。[2]

詳細釋義

謌 gē

〈動〉

(形聲。從欠,哥聲。從「欠」,表示與口有關系。本義:唱)

同本義 [sing]

歌,詠也。——《說文》

歌者,長引其聲以誦之也。——《說文系傳》

不鼓缶而歌。——《易·離》

歌永言。——《虞書》

徠歌詠其聲垍頭也,長言條也。——《禮記•樂記》

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詩·魏風·園有桃》傳

昔者,舜鼓五弦,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楚狂 接輿歌而過 孔子——《論語•微子》

乃歌夫「長铗歸來」者也。——《戰國策•齊策》

如優孟搖頭而歌,而後可以得志。—— 清·黃宗羲《柳敬亭傳》

又如:對歌(一問一答地唱歌);高歌(放聲歌唱);歌吹(歌唱,吹奏);歌鼓(歌唱并擊鼓);歌戲(歌唱嬉戲)

歌頌,贊美 [sing the praises of]

故近者歌讴而樂之,遠者竟竭蹶而趨之。——《荀子•儒效》

詩人歌功。——揚雄《趙充國頌》

又如:歌功(頌揚他人的功德);歌思(歌頌思慕);歌歎(歌頌贊歎)

奏樂;伴奏 [play music]

歌于斯,哭于斯。——《禮記》

往往會倚嫔禦歌,必為奇巧聲動上,由是得幸。——宋· 王谠《唐語林•雅量》

又指[禽鳥]鳴叫 [chirp]

鳥歌花舞太守醉,明日酒醒春已歸。——宋·歐陽修《豐樂亭遊春三首》

作歌;作詩 [poet]

夫也不良,歌以訊止。——《詩·陳風·墓門》

因為長句,歌以贈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唐· 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歌 gē

〈名〉

歌曲;歌詞 [song]

詩言志,歌永言。——《書·舜典》

豈無山歌與村笛,嘔啞嘲哳難為聽。——白居易《琵琶行》

又如:校歌;民歌;國歌;歌頭曲尾(詩歌和散曲聯唱的一種歌曲形式);歌味(歌曲的風味);歌兒(歌曲);歌章(歌曲。音樂一曲為一章,故稱)

詩體的一種 [a kind of poet]。如:《長恨歌》;歌行(古代樂府詩的一體);歌詩(配有樂譜可以歌唱的樂府詩)

古用同「哥」。一指兄長;一指父親 [brother;father]。如:歌歌(同「哥哥」。指父親)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八】【欠部】古俄切(gē)

歌,詠也。從欠哥聲。

謌,(謌)〔歌〕或從言。

說文解字注

歌,詠也。

段注:言部曰:詠,歌也。二字為轉注。

從欠,哥聲。

段注:古俄切,十七部。

歌或從言。

段注:歌永言,故從言。可部曰:哥,聲也。古文以為謌字。

廣韻

古俄切,平歌見 ‖可聲歌1部(gē)

歌,《禮記》曰:“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釋名》曰:“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之有柯葉。兖冀言歌聲如柯。”古俄切。十一。

【校釋】上下:依《釋名·釋樂器》上當補“有”字。

康熙字典

【辰集下】【欠部】 歌·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10

古文:可、哥

《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竝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兖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為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又《古樂府》注:齊歌曰讴,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绛。

又山名。《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纣所都也。漢為縣,屬河内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葉古賀切,音過。左貴嫔《晉元後诔》:内敷陰教,外毗陽化。綢缪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随雨播。中外禔福,遐迩詠歌。說見顔氏《刊謬正俗》。

又葉居之切,音姬。屈原《遠遊》:張樂鹹池奏承雲兮,二女禦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葉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饒娥碑辭》:鄱民哀号,或以頌歌。齊女色憂,傷槐罷誅。

《說文》:或作謌。《集韻》:或作?。

音韻集成

中上古音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

聲母

韻母

先秦

高本漢系統

k

ɑ

王力系統

k

ai

董同龢系統

k

ɑ

周法高系統

k

a

李方桂系統

k

ar

西漢

東漢

a

a

南北朝

宋北魏前期

歌戈麻

ɑ

北魏後期北齊

歌戈

ɑ

齊梁陳北周隋

歌戈

ɑ

隋唐

拟音/高本漢系統

k

ɑ

拟音/王力系統

k

ɑ

拟音/董同龢系統

k

ɑ

拟音/周法高系統

k

ɑ

拟音/李方桂系統

k

â

拟音/陳新雄系統

k

ɑ

韻書集成

字形

小韻

韻攝

聲調

韻目

聲母

聲類

開合

等第

清濁

反切

拟音

廣韻

平聲

下平七歌

開口呼

一等

全清

古俄切

集韻

平聲

下平七歌

開口呼

一等

全清

居何切

韻略

平聲

居何切

增韻

平聲

居何切

中原音韻

陰平

歌戈

開口呼

全清

中州音韻

平聲

歌戈

岡何切

洪武正韻

平聲

十四歌

全清

居何切

ko

分韻撮要

陰平

第二十三科火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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