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橡皮子彈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它的彈頭是用有一定硬度的橡皮制成。該彈頭具有緩沖作用,能夠使彈藥在近距離發射時,隻對目标的表面産生傷害,而不會穿透目标本身,因而殺傷力較小。
此外,該型彈藥能夠在相當大的距離内,使作用于目标的沖擊能恒定,這也意味着彈頭在被發射出槍膛後不會輕易改變彈道,從而保持較高的精準度。
橡皮彈不過是一種“非緻命性”或者“低緻命性”武器,它與化學刺激物質和電擊槍一樣,擊中目标後可導緻其喪失行動能力但同時不會造成重傷或者死亡。
用途
用于防暴驅散,是非殺傷性任務時使用的一種動能打擊失能彈藥,目的是用來驅散震懾和癱瘓目标人。借助發射動能來打擊目标使其失去反抗能力。
争議
自20世紀70年代橡皮彈初次使用以來,就一直受到醫學專家、人權組織和政府官員的指責。他們認為,這種所謂的非緻命性武器也能“殺人”。
與真正的子彈一樣,橡皮子彈也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危險程度取決于發射方式。
研究人員曾對以色列軍隊使用橡皮子彈彈壓巴勒斯坦人進行了研究。
專家指出:“精确度不高,不适當的瞄準部位和使用範圍導緻橡皮子彈造成大量傷亡。
這種子彈不應被視為一種彈壓人群的安全方式。”在152名傷亡者身上,研究人員發現201處明顯損傷是由橡皮子彈擊中四肢、頭部、頸部、面部和胸部所緻,說明以色列士兵瞄準部位不當,使用橡皮子彈時應該瞄準目标的下身,以免造成重傷。
2007年,國際維和組織出台政策,暫時停用橡皮子彈。
事件
緻死事件
1970年至1975年間,在與愛爾蘭共和軍的沖突中,英軍共在北愛爾蘭使用5.5萬顆橡皮彈,造成13人死亡,死亡率為1.8萬分之一,重傷比例則達到800分之一。
1987年至1993年,巴勒斯坦平民傷亡的屍檢報告顯示,以色列軍隊發射的橡皮子彈至少造成20人死亡。
2012年10月16日,韓國木浦海洋警察署所屬“3009”艦在全羅南道新安郡黑山面紅島以西北90公裡海上發現30餘艘“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雙方沖突中,一名中國船員被韓國海警發射的橡皮子彈擊中身亡。
中國船員張某(44歲)左胸部不幸被海警發射的橡皮子彈擊中。受傷後的張某立即被移送到“3009”艦接受急救後,用直升機再被送往木浦韓國醫院。當天18時許,張某因搶救無效身亡。
類似事件
2004年以來兩國漁業沖突彙總:
2004年7月8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貨輪撞沉,一人死亡。
2008年4月7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貨輪撞沉,6人失蹤。
2010年9月1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商船撞沉,8人失蹤。
2010年12月18日一艘韓國巡邏艦沖撞中國漁船,造成一死一傷。
2010年12月28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商船撞沉,一人失蹤。
2011年12月12日一名韓國海警在扣押中國漁船時被船員揮舞的玻璃碎片刺傷身亡。
2012年10月16日一名中國漁民被韓國海警橡皮彈擊中死亡。
管理條例
與使用緻命彈藥一樣,當犯罪嫌疑人處于群衆聚集的場所,巡邏民警同樣不準用橡皮彈射擊,否則,将違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犯罪分子處于群衆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除外。
隻有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後果時,警察在群衆聚集的場所才可使用橡皮彈。由于使用橡皮彈後果的不确定性,在處置群體性事件時,應嚴禁使用橡皮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