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曆
1985年至1989年就讀于中山大學法律系,并獲得法學學士學位,畢業後至今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2004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2007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長期從事民法領域應用法學和法律文化研究。參與過多項國家和省部級學術課題研究。
課題研究
參與合著《适用合同法重大疑難問題研究》、《适用物權法重大疑難問題研究》等著作,參與注釋張偉仁輯《先秦政法理論》,擔任《沖突與選擇》一書主編、《民事侵權法實證分析》和《貴州文鬥寨苗族契約法律文書彙編》副主編,并在國内核心期刊發表《孔子的“無訟”論對構建和諧社會的意義》、《中西方傳統法文化中的“法治”及其逆向》及《社會主義法治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等多篇文章。
人物逝世
2016年1月30日一大早,感覺蹊跷的妻子發現氣若遊絲的丈夫和來不及服下的救心丹。梁聰的離開讓身邊的人陷入無限的悲痛。
梁聰所在的審監一庭審理的案件大多經曆的時間跨度大,很多案件經曆了一審、二審、申請再審、抗訴等多個訴訟過程,症結深、各方矛盾糾纏不清。
在審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時,梁聰發現另一起案件與此案件有直接關聯,為了“一攬子”解決糾紛,他打算将兩個案件一并考慮。剛剛安排好開庭時間,梁聰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