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枝

杜新枝

“錯換人生28年”事件當事人姚策的生母
杜新枝,女,“錯換人生28年”事件當事人姚策的生母。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一審公開宣判。2021年2月8日,“錯換人生28年”案于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9月18日9時,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一案,在河南省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法院開庭審理;當日21時35分許,長達13小時的庭審結束,以休庭告終。2022年4月28日,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許敏、姚師兵、郭威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及許敏、姚師兵要求杜新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6月23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案二審開庭審理,雙方舉證質證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7月11日,該案二審宣判,法院駁回許敏、姚師兵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13]
  • 中文名:杜新枝
  • 性别:女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兒子:姚策
  • 丈夫:郭希寬

人物事件

2020年2月,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身患肝癌,母親許女士欲“捐肝救子”,卻意外發現兒子并非親生,而是河南鄭州的杜女士所生,杜女士的兒子郭威則是許女士的親生兒子。這起“錯換杜新枝

人生28年”事件就此揭開。

2020年3月,為了給姚策提供備選的肝源配型,許敏和丈夫姚師兵都抽了血,發現他們的血型是A,而姚策是AB。最後的DNA鑒定結果顯示,“不支持許敏是姚策的生物學母親。”4月17日,經過重重尋找,許敏在河南駐馬店的高鐵站見到了親生兒子郭威。事實上,姚策親生媽媽是杜新枝。分娩時,杜新枝患有乙肝,為更好地阻斷母嬰傳播,原本應該給孩子打的一劑免疫球蛋白,沒有注射給姚策。家人後來認為,這與姚策日後患上肝癌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2020年7月12日,姚策和家屬緻信聯合調查組,要求盡快公布調查結果,姚策養母、生母向開封衛健委申請信息公開。信息公開申請書提到,請求開封市衛健委依法公開并書面回複199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開封市衛生防疫部門發布的《新生兒乙肝疫苗免疫接種實施方案》,以及《新生兒乙肝疫苗接種情況》相關文件、資料等信息。

2020年9月25日,“錯換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再次開庭,罹患肝癌的當事人姚策坐在輪椅上出席了庭審。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當庭先行給予姚策10萬元執行款項支票。

2020年12月3日,開封市衛健委對于事件6名當事人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書未做出任何回應,杜新枝已經起訴開封市衛健委,該案于12月4日在開封市金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

2020年12月4日,患癌青年姚策生母狀告開封市衛生健康委一案在開封市金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結束,當庭未宣判。法院方面表示,鑒于姚策處于病重時期,先以調解為主。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一審公開宣判。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杜新枝因尋親支付的交通費用1193.5元;賠償郭希寬誤工費6400元。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61312.94元(已給付100000元,尚需給付261312.94元)。[2]

2020年12月28日,“錯換人生28年案”當事人上訴。[3]

2021年2月8日,“錯換人生28年”案于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對于郭希寬、杜新枝、姚策的上訴不予支持,維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原判,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4]對于姚策的上訴請求予以支持,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60餘萬元。

2021年3月15日,許某委托其表弟王某濤到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報案稱:郭某寬、杜某枝夫婦及醫護人員鄭某、郭某志故意換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依法受理該案件。

接報案後,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及時成立調查組,對郭某寬、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進行調查核實。期間,調查組克服事件年代久遠、相關線索匮乏、涉及當事人難以查找等困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駐馬店市,重點調查了郭某寬、杜某枝夫婦養子郭某實際出生時間為1992年、戶籍信息登記時間卻為1995年的問題,經調取駐馬店市驿城區衛健體委檔案資料,證實郭某寬、杜某枝夫婦于1993年8月18日經原河南省駐馬店地區計生委審批同意生育二胎,于1995年8月23日為郭某申報戶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蘭考縣,重點調查了郭某寬與郭某志二人關系問題,經查詢戶籍信息、家族族譜、走訪村幹部及村民,證實該二人無親屬關系 ;組織警力詢問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涉及醫護人員、同期孕婦等相關人員,發現當時該醫院在嬰兒管理上,采取統一樣式的襁褓,并在襁褓外捆紮統一樣式的圓牌,僅以圓牌上注明的床号對新生兒加以區分,通過查詢調取原始病曆檔案及婦産科管理規章制度,發現當時該院存在診療行為不規範及管理混亂的問題。 另外,調查組還組織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鄭州市開展了調查取證。

2021年3月24日,北京八寶山殡儀館,家屬為姚策舉辦了簡短的告别儀式,郭威于儀式前5分鐘左右趕到現場。姚策的遺體火化後,骨灰将送回江西。在告别儀式舉辦前,一位來自北京的網友特意趕來,在告别廳門口,她一眼認出了杜新枝,并主動向前擁抱,杜新枝在她的肩膀上痛哭。[5]

2021年4月,針對杜新枝夫婦等人涉嫌刑事犯罪問題,經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審查,認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立案條件,決定不予立案。[6]

2021年4月8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向控告人許某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将不立案理由通知許某,告知許某如有異議,可以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對公安機關立案監督

2021年4月21日,河南大學也發布“錯換人生28年”事件有關情況說明。

2021年6月2日,“錯換人生28年”姚策生母杜新枝公開回應被指“偷換人生”,對照許敏及本人病例詳細列舉部分證據否認偷換,首次公布姚策治療過程及兩家因賠償款分配産生矛盾的細節。同時,杜新枝針對許敏涉嫌偷換及其律師網絡散布“偷換人生”等不實信息向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控告,其稱此前北京律協已對律師李聖借偷換炒作一事已立案調查[7]

2021年9月18日,“錯換人生28年”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開庭。杜新枝為被傳喚人。[8]21時35分左右,法院宣布休庭。此外,對于醫院4位醫護人員的證言,杜新枝覺得“她們還原了當年最真實的真相”。[9]

2022年4月28日,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許敏、姚師兵、郭威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及許敏、姚師兵要求杜新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姚師兵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住宿費、鑒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98361.1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0000元;駁回許敏、姚師兵、郭威對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其他訴訟請求;駁回許敏、姚師兵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14]

2022年6月23日上午9時,“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案二審,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1]雙方舉證質證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2年6月24日,杜新枝表示“一審已經說明我沒有隐瞞乙肝。我也是失去孩子的媽媽,孩子走了,我們也很心痛,我相信許敏28年的付出是真情的,這件事我們雙方都是受害者。”[12]

2022年7月11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案二審宣判,法院駁回許敏、姚師兵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參考資料

[1] “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起訴開封衛健委 · 中國網[引用日期2020-12-04]

[2] “錯抱孩子28年”案一審宣判:姚策與親生父母共獲賠76萬|界面新聞 · 快訊 · 界面新聞[引用日期2020-12-07]

[3] “錯換人生28年”患癌青年姚策及其父母決定上訴 · 今日頭條

[4] 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 界面新聞[引用日期2021-02-08]

[5] 姚策遺體今早火化,生母:媽媽還有好多話沒跟你說|杜新枝|骨灰_ · 網易訂閱[引用日期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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