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曆
1993年8月——1997年7月沈陽師範學院政法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3年8月——2006年6月河北師範大學獲教育碩士學位。
2005年4月——2006年3月日本北海道教育大學劄幌校公派留學。
2009年9月——2012年12月吉林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博士學位。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科研項目
1、主持遼甯省社科基金自選項目:《自貿區負面清單模式下外國投資國家安全審查機制研究》(L17DFX002)。
2、主持遼甯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框架下中外合作辦學國際化與本土化法律問題研究》(L14BFX023)。
3、主持遼甯省法學會自選項目:《PPP項目特許經營權法律風險防範研究》(LNFXH2018C009)。
4、主持遼甯省法學會自選項目:《金融語境下票據糾紛司法解決機制研究》(LNFXH2016C026)。
5、主持遼甯省社科聯一般項目:《遼甯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法律問題研究》(2014lslktfx-05)。
6、主持沈陽市社科聯一般項目:《中小微企業多元化融資體系構建研究》(sysk2013-03-02)。
7、主持校級教改立項一般項目:《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及其在法學實踐教學中的本土化研究》(JG2012-YB058) 。
8、第三參與人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中國特色競技體育人才培養投入與産出的多元結構模型研究》(08BTY029 )。
9、第二參與人遼甯省教育廳一般項目:《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與政府監管法律構建研究》(W2014147)。
10、第二參與人2014校級教改專項:基于法學創新人才培養的實踐教學體系構建。
人才培養
代表性成果:
1、《我國涉外票據訴訟管轄權的法律沖突與選擇适用》,上海金融(CSSCI),2012(8)。
2、《On the Civil and Commercial Analysis of the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美國CPCI-SSH(原ISSHP)國際檢索《2012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pplied Social Science》(ICASS2012),2012(4)。
3、《Brief Analysis on Protection of Private Property under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國際檢索《2012 International Core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Engineering Index Conference》,2012(6)。
4、《論票據無因性原則在票據訴訟中的适用》,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CSSCI)擴展版,2011(5)。
5、《我國競技體育資源配置轉型過程中公民體育權利的救濟》,理論界,2013(10)。
6、《空白票據制度理論檢視及訴訟适用》,沈陽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2014(5)。
7、《旅遊法律法規》,旅遊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遼甯省導遊員資格考試教材)。
8、《秘書法律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9、《票據權利司法救濟研究》(專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
榮譽表彰
遼甯省法學會法治文化研究會優秀論文二等獎,2014.10。
遼甯省社科聯立項《遼甯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法律問題研究》結題二等獎,2014.12。
沈陽市教科工委優秀黨務工作者,2008.6。
沈陽師範大學優秀指導教師,2008.9。
沈陽師範大學優秀黨務工作者,2018.6。
社會任職
遼甯省法學會法治文化研究會理事。
沈陽市法學會民商法分會常務理事。
遼甯省法學會海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