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治

朱國治

清朝官員
朱國治(?~1673年)字平寰,遼東撫順(今屬遼甯)人,清朝漢軍正黃旗人。在順治十六年,擔任江蘇巡撫。在任期間搜刮無度,人稱“朱白地”,又以抗糧為名,制造江南奏銷案。順治十八年疏言蘇、松、常、鎮四府欠賦紳衿萬餘,均為抗糧,後全部褫革,是為“奏銷案”。又在哭廟案中,羅織罪名殺害蘇州金聖歎、倪用賓等人。朱國治将哭廟文的起草人金聖歎作為首犯拘捕,冠以"搖動人心倡亂,殊于國法"之罪,被判死罪,在南京三山街執刑。康熙十年(1671)補雲南巡撫,加太子太保兼少保,在任期間克扣軍糧,導緻生變。朱國治将哭廟文的起草人金聖歎作為首犯拘捕,冠以"搖動人心倡亂,殊于國法"之罪,被判死罪,在南京三山街執刑。康熙十二年(1673年)被吳三桂所殺。[1]
    本名:朱國治 别名: 字:平寰 号: 所處時代:清朝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遼東撫順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清康熙雲南巡撫 去世時間:1673 性别:男 職業:古代官員

人物生平

順治四年(1647年),由貢生授固安知縣,曆任順德知府、霸州道。順治十五年(1658年),擢大理寺少卿。

順治十六年(1659年)四月,遷大理寺卿。十一月,任江甯巡撫。次年春,彈劾布政使陳培正庸劣累民,陳培正罷官。時鄭成功盤踞外洋,出沒江南濱海州縣,朱國治疏言:“欲破狡謀,先度形勢。賊衆負險,我師遠涉風濤,其勞逸不同。賊衆熟識海道,我師弓馬便捷,其素習不同;水師舟楫,較之賊船大小懸殊,其攻取不同。臣謂宜以守寓戰,凡海邊江口,多設墩台,待賊勢困援絕,乘間攻之,自能擒渠獻馘。”下所司議行。

順治十八年(1661年),疏言海防緊要,請移蘇州海防同知于常熟,移松江海防同知于上海,各令其督修沿海橋梁馬路墩堡,與各營汛将弁相機策應,使任專而事無歧誤,從之。又疏言以蘇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鎮江府四府錢糧抗欠者多,分别造冊,紳士一萬三千五百馀人,衙役二百四十人,請敕部察議。部議現任官降二級調用,衿士褫革,衙役照贓治罪有差,是為“奏銷案”。

朱國治羅織罪名殺害蘇州金聖歎、倪用賓等人。朱國治将哭廟文的起草人金聖歎作為首犯拘捕,冠以"搖動人心倡亂,殊于國法"之罪,被判死罪,在南京三山街執刑,是為“哭廟案”。

康熙元年(1662年),丁父憂,不候代歸。部議擅離職守,革職。

康熙十年(1671年),補任雲南巡撫。康熙十二年(1673年),吳三桂詭請移籓錦州,并期以十一月二十四日啟行。康熙帝念吳三桂久握重兵,恐滋蔓生變,遣侍郎哲勒肯、學士傅達禮至雲南經理其事。朱國治方請增設驿堡,協撥夫馬待之,吳三桂與同黨胡國柱、夏國相、馬寶等遽踞關隘起事。先期三日,邀朱國治及按察使李興元、雲南府知府高顯辰、同知劉昆,脅之從逆,皆不屈。朱國治罵賊尤烈,即時遇害。

康熙二十年(1681年),三藩之亂平定,康熙帝命驿站送朱國治棺材及家屬回京。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谕曰:朱國治當逆賊吳三桂反叛之初,抗不從逆,遂被殺害,捐軀殉難,深為可憫,其從優議恤。乃加贈戶部右侍郎,予祭葬如典禮,蔭一子入國子監。雍正時,入祀昭忠祠。

史料索引

《研堂見聞雜記》:“撫臣朱國治既以錢糧興大獄,又殺吳郡諸生一二十人,知外人怨之入骨,适以丁憂罷。故事:隸旗下者例不丁憂,守喪二十七日,即出視事。公守喪畢,具疏請進止,朝議許其終制,另推新撫韓公世琦。尚未莅位,朱恐吳人為變,倉猝離位,輕舟遁去,吳中為幸。朝議以大臣擅離汛地,拟降五級,而嚴旨切責,革職為民。後于康熙十一二年複撫滇中,值吳三桂變,提去開膛枭示。”

《清史稿》:朱國治,漢軍正黃旗人。順治四年,由貢生授固安知縣,屢擢至大理寺卿。十六年,外簡江甯巡撫 。時鄭成功盤踞外洋,出沒江南濱海州縣,國治疏言:“欲破狡謀,先度形勢。賊衆負險,我師遠涉風濤,其勞逸不同。賊衆熟識海道,我師弓馬便捷,其素習不同;水師舟楫,較之賊船大小懸殊,其攻取不同。臣謂宜以守寓戰,凡海邊江口,多設墩台,待賊勢困援絕,乘間攻之,自能擒渠獻馘。”下所司議行。又以蘇、松、常、鎮四府錢糧抗欠者多,分别造冊,紳士一萬三千五百餘人,衙役二百四十人,請敕部察議。部議現任官降二級調用,衿士褫革,衙役照贓治罪有差。以是頗有刻核名。

康熙十年,補雲南巡撫。時吳三桂謀叛久矣,十二年,詭請移藩錦州,并期以十一月二十四日啟行。國治方請增設驿堡,協撥夫馬待之,三桂遽踞關隘起事。先期三日,邀國治及按察使李興元、雲南知府高顯辰、同知劉昆,脅之從逆,皆不屈。國治罵賊尤烈,即時遇害。先後殉難者,雲貴總督甘文焜,廣西巡撫馬雄鎮、傅弘烈及李興元,均自有傳。

藝術形象

1997年電視劇《康熙微服私訪記》中由管宗祥飾演朱國治。

2001年電視劇《康熙王朝》中由劉毓濱飾演朱國治。

曆史評價

《研堂見聞雜記》:“撫臣朱國治既以錢糧興大獄,又殺吳郡諸生一二十人,知外人怨之入骨,适以丁憂罷。故事:隸旗下者例不丁憂,守喪二十七日,即出視事。公守喪畢,具疏請進止,朝議許其終制,另推新撫韓公世琦。尚未莅位,朱恐吳人為變,倉猝離位,輕舟遁去,吳中為幸。朝議以大臣擅離汛地,拟降五級,而嚴旨切責,革職為民。後于康熙十一二年複撫滇中,值吳三桂變,提去開膛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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