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研究領域
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教育
1992年9月至1996年6月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政教專業,學士。
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蘇州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學專業,碩士。
2001年4月至2004年6月蘇州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
工作經曆
1999年8月至今蘇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學和行政法學,科研秘書,現任副教授。
1999年10月至今兼職律師,現執業于蘇州某律師事務所。
2003年4月至2003年8月,德國德累斯頓工業大學訪問學者。
2003年8月至2003年9月,英國牛津大學法律系訪問學者。
論文及其他
1.《村民自治權益保障的理論與實踐》,中國社會出版社2008年1月。
2.《民主與不信任》(翻譯),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
《村民自治中流動人口權益的保障》、《公益訴訟與法律制度變革構想》、《禁止“網絡語彙”凸顯地方立法六大缺陷》、《論治安拘留中的律師介入》、《論治安拘留中的律師介入》、《論人民代表代表性的完善》、《完善人大代表代表性的探讨》、《村委會選舉制度失靈的技術性對策》、《從行政訴訟走向憲法訴訟——中國實現憲政的必由之路》、戰争決定權授權的憲法透視——析《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從〈政府采購法〉反思我國的行政訴訟制度——評〈政府采購法〉第58條》
3.2010年8月12日,中房協副會長朱中一在海南博鳌的一個會議上"不合适宜"的透露,中房協已多次“上書”國務院,建議暫緩出台新的緊縮性房地産調控政策,被認為是"房地産拉動GDP"的新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