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詞語對比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采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内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日期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内容包括品種、牌号、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标準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标準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準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标準倉單。
不能用于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标準倉單,交易所按所占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并取得标準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