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

曹沫

中國春秋時期魯國将軍
曹沫,魯國人氏,以力大勇敢著稱。也有一說,曹沫和曹刿是同一個人。曹刿是周文王兒子曹叔振铎的後人。[1]生卒年不詳,春秋時魯國大夫(今山東省東平縣人),著名的軍事理論家。魯莊公十年,齊攻魯,刿求見請取信于民後戰,作戰時随從指揮,大敗齊師,一鼓作氣之典出于此。
    本名:曹沫 别名:曹刿 字: 号: 所處時代:春秋時期 民族族群:華夏族 出生地:魯國曲阜(今山東省曲阜市)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曹沫劫齊桓公 性别:男 國籍:魯國人氏 職業:将軍 代表作品:《史記·刺客列傳·曹沫傳》

生平

曹沫是魯國人,憑借其勇敢和智謀效力于魯莊公。當時魯莊公喜愛力士,曹沫便因勇猛有力在魯國任職。後曹沫擔任将軍,與齊國交戰,三戰三敗。魯莊公懼怕齊國,便割讓遂邑求和。但仍以曹沫為将,而齊桓公便決定與魯莊公在柯設壇結盟。當日,齊桓公與魯莊公在壇上進行儀式,曹沫突然手持匕首挾持桓公,齊桓公左右無人敢動,管仲問曹沫:“君何求?曹沫說: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桓公於是答應還回侵略魯國得到之地。

曹沫扔掉匕首,走下壇并面向北面,回到就群臣之中,面色不變,辭令如常。齊桓公非常憤怒,想反口不還。管仲勸說:“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於是,齊桓公割還侵魯所得之地,曹沫三戰所失去之地,又回到魯莊公手中。曹沫以其忠誠勇氣和不爛之舌,既要回了土地,又保全了性命,可謂績效顯著。

史記記載

曹沫者,魯人也,以勇力事魯莊公。莊公好力。曹沫為魯将,與齊戰,三敗北。魯莊公懼,乃獻遂邑之地以和.猶複以為将。上引的《史記·刺客列傳·曹沫傳》。

其人考證

齊魯會盟,曹沫劫桓公事,又見于《管子》、《呂氏春秋》、《戰國策》、《鹖冠子》諸書,可見此事在戰國之世相當流行。《管子》作“曹刿”,《呂氏春秋》作“曹翙”,《戰國策》、《鹖冠子》作“曹沫”。但于魯莊公十二年,《左傳》僅記“冬,盟于柯,始及齊平也”,《谷梁傳》記“冬,公會齊侯盟于柯,曹刿之盟也,信齊侯也”,皆未明記劫桓公事。《公羊傳》明記此事,然稱“曹子”,未著其名。且《管子》、《呂氏春秋》、《公羊傳》及《史記》所記亦有與史實抵悟者,故學者頗疑其事。“刿”,音guì。按照《曹刿論戰》一文,曹刿似乎是個平民:曹刿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在《左傳》莊公十年裡有曹刿,《左傳》的疏雲,即《史記》之曹沫。

一、唐司馬貞《史記索隐》解釋《史記·刺客列傳》“曹沫”即《左傳》、《谷梁傳》“曹刿”、《公羊傳》“曹子”說:“沫音亡葛反。《左傳》、《谷梁》并作曹刿,然則沫宜音刿,沫、刿聲相近而字異耳。此作曹沫,事約《公羊》為說,然彼無其名。直雲曹子而已。且《左傳》魯莊十年,戰于長勺,用曹刿謀敗齊,而無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論曹子。《谷梁》此年惟雲‘曹刿之盟,信齊侯也’,又記不具行事之時。”

二、清梁玉繩《人表考》卷三解釋《漢書·古今人表》“魯曹刿”,而列舉異名說:“曹刿始見《左》莊十、《谷梁》十三、(《魯語上》、《管子·大匡》。刿又作翺(注:《呂覽·貴信》),又作沫(注:《戰國齊、燕策》、《史齊、魯世家》、《刺客傳》),又作昧(注:《史魯仲連傳》索隐),亦曰曹子(《公羊》莊十三、《齊策》)。”

三、今人楊伯峻《春秋左傳注》解釋《左傳》莊公十年“曹刿”即《史記·刺客列傳》“曹沫”說:“刿音桂。《史記·刺客列傳》:‘曹沫者,魯人也。’沫、刿音近。關于曹沫事,古代傳說不一,詳十三年‘盟于柯’《傳》、《注》。

四、日本學者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解釋《史記·刺客列傳》“曹沫”即《左傳》“曹刿”、《呂氏春秋·貴信》“曹翔”說:“張照曰:‘按沫、刿聲近而字異,猶申包胥之為芬冒勃蘇耳。’必音沫為減,反涉牽混,三傳不一其說,傳疑可也。蘇子《古史》據《左傳》問戰事,謂沫蓋知義者,安肯身為刺客,則直以沫為刿未免武斷。《呂氏春秋·貴信篇》曰:‘柯之會,莊公與曹翺皆懷劍至于壇上,莊公左搏桓公,右抽劍以自承,管仲、鮑叔進,曹霭按劍當兩陛之間,曰二君将改圖,毋或進者。桓公許之,封于汶南,乃盟而歸。’按此則以沫為刿之證,而字又小異。《韓非子》:‘曹刿匹夫之士,一怒而劫桓公萬乘之主、反魯侵地。’亦以為曹刿。梁玉繩曰:‘曹子之名,《左》、《谷》及《人表》、《管子·大匡》皆作刿,《呂覽·貴信》作翔,《齊策》、《燕策》與《史》俱作沫,蓋聲近而字異耳。《索隐》于《魯仲連傳》作昧,疑訛。”(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影印本,上冊,1550頁)[案:梁說見該氏所著《史記志疑》]

五、今人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解釋《呂氏春秋·貴信》“曹翔”即《左傳》莊公十年“曹刿”、《史記·刺客列傳》“曹沫”說:“案期、刿、沫三字同音通假。”(學林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三冊,1308頁)

後世評價

太史公曰;“世言荊轲,其稱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馬生角’也,太過。又言荊轲傷秦王,皆非也。始公孫季功、董生與夏無且遊,具知其事,為餘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荊轲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索隐述贊:“曹沫盟柯,返魯侵地。專諸進炙,定吳篡位。彰弟哭市,報主塗廁。刎頸申冤,操袖行事。暴秦奪魄,懦夫增氣。”

曹沫本是魯國将軍,曾三敗于齊軍。若說客觀原因,固然齊軍勢大,但他作為将軍,無論如何難辭其咎。若三敗而後再勝,可稱英雄,三敗而戰死,可為烈士。但他既未勝,又沒死,還居然想出了一個多少有點卑鄙的法子來給自己雪恥。其人貪生又好名,實在不算什麼英雄豪傑。其時齊國大兵壓境,魯莊公問計于臣下,施伯和曹刿都覺得時勢不利交戰,建議莊公以和為貴,莊公也表示同意了。雖是城下之盟,但能保存實力,國家無傷,也算敗中上策了。但結盟時曹沫卻突然跳了出來,拉住齊桓公的衣裳,握住腰中的寶劍,威脅着要桓公答應歸還魯國戰敗後失去的土地。據說當時的他怒目圓睜,大義凜然,似乎頗有些和齊桓公同死的英雄氣概,但我想其實他心裡明白這是沒有什麼危險的。

齊桓公一國之君,千乘之主,斷不會和他一個小人物同歸于盡,或者根本也不屑與和他動手,所以多半會答應他的要求。而且齊桓公胸懷大志,正欲霸天下,号令中國,想必也不會因此小事反悔而失信于諸侯。所以這一着看似危險,其實是很有把握的。他這一下固然揚名天下,也雪了恥辱,但其實卻是殃國之舉。萬一齊桓公不能忍一時之辱,暴怒之下,大軍重來,曹莊公如其奈何?當時情勢本就是齊強魯弱,齊軍為雪君辱,名正言順,将士憤怒用命,其勢必不可擋,魯國就算不亡也定是元氣大傷了。所以曹沫此舉實在冒失的很,司馬遷似乎也不必為他列傳揚名。後來的毛遂和蔺相如都曾做過類似的事,但時不同,勢不同,事不同,當不可與之同日而語。以己私利置國家于險地,行卑鄙事而留盛譽,古來欺世盜名者,當以此人為最。

當時魯莊公欲往齊結盟,問群臣誰能從者,曹沫請随行,莊公不計較他前敗之辱,毅然答應帶他前往,最後果然成事,據此看來,莊公應該還算是個賢明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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