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問達

張問達

曆史人物
張問達(?-1625),字德允,泾陽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進士。曆知高平、濰二縣,有惠政。授刑科給事中。遷太常少卿,以右佥都禦史巡撫湖廣。張問達曾上疏彈劾李贽,說李贽刻藏書、焚書等作品,流行海内,惑亂人心。張問達指責李贽以呂不韋、李園為智謀,以李斯為才力,以司馬光論桑弘羊欺武帝為可笑,以秦始皇為千古一帝。天啟元年(1621年)冬為吏部尚書,梃擊、紅丸、移宮三大案皆經其手。天啟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緻仕。魏忠賢同黨劾其贓私,命追款十萬,遂破産。天啟五年(1625年)卒。崇祯元年(1628年)贈太保。
    本名: 别名: 字: 号: 所處時代: 民族族群:漢人 出生地:泾陽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 姓名:張問達 别稱:太保 字号:字德允 去世時間:1625年

人物生平

張問達,字德允,泾陽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曆知高平、濰二縣,有惠政。征授刑科給事中。甯夏用兵,請盡蠲全陝逋賦,從之。父喪除,起故官,曆工科左給事中。帝方營建兩宮,中官利幹沒,複興他役,問達力請停止,不納。俄陳礦稅之害,言:“閹尹一朝銜命辄敢糾彈郡守甚且糾撫按重臣而孫朝所攜程守訓陳保輩至箠殺命吏毀室廬掘墳墓不一按問若萬方怨恫何”典試山東,疏陳道中饑馑流離狀,請亟罷天下礦稅,皆不報。已,巡視廠庫。

故事,令商人辦内府器物,佥名以進,謂之佥商。而諸高赀者率賄近幸求免,帝辄許之。問達兩疏争執,又極論守訓罪,并寝不行。進禮科都給事中。三十年十月,星變,複請盡罷礦稅。時比年日食皆在四月,問達以純陽之月其變尤大,先後疏請修省,語極危切,帝終不納。尋遷太常少卿,以右佥都禦史巡撫湖廣。所部水災,數請蠲貸。帝方營三殿,采木楚中,計費四百二十萬有奇,問達多方拮據,民免重困。

久之,召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兼署都察院事。天啟元年冬,代周嘉谟為吏部尚書。連掌内外大計,悉持公論。當是時,萬曆中建言诖誤獲譴諸臣棄林下久,死者已過半。問達等定議:以廷杖、系獄、遣戍者為一等,贈官蔭子;貶竄、削籍者為一等,但贈官。獲恤者七十五人。

問達曆更大任,持議平允,不激不随。先以秩滿,加太子太保,至是乞休,疏十三上。诏加少保,乘傳歸。五年,魏忠賢擅國。禦史周維持劾問達力引王之寀植黨亂政,遂削奪,命捐赀十萬助軍興。頃之,問達卒。以巡撫張維樞言,免其半,問達家遂破。崇祯初,贈太保,予一子官。

主要成就

三十年十月,星變,複請盡罷礦稅。時比年日食皆在四月,問達以純陽之月其變尤大,先後疏請修省,語極危切,帝終不納。尋遷太常少卿,以右佥都禦史巡撫湖廣。所部水災,數請蠲貸。帝方營三殿,采木楚中,計費四百二十萬有奇,問達多方拮據,民免重困。久之,召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兼署都察院事。

四十三年五月,谳問張差梃擊事。問達從員外郎陸夢龍言,令十三司會訊,詞連鄭貴妃宮監龐保、劉成。中外籍籍,疑貴妃弟國泰為之。問達等奏上差獄。帝見保、成名,留疏不下。尋召方從哲、吳道南及問達等于慈甯宮,命并磔二人。甫還宮,帝意複變,乃先戮差,令九卿三法司會訊保、成于文華門。

保、成供原姓名曰鄭進、劉登雲,而不承罪。方鞫時,東宮傳谕曰:“張差情實風癫,誤入宮門,擊傷内侍,罪不赦。後招保、成系内官,欲謀害本宮。彼何益,當以仇誣,從輕拟罪。”問達等以鞫審未盡,上疏曰:“奸人闖宮,事關宗社。今差已死,二囚易抵飾。文華門尊嚴之地,臣等不敢刑訊,何由得情?二囚偏詞,何足為據?差雖死,所供詞故在,其同謀馬三道等亦皆有詞在案,孰得而滅之?況慈甯召對,面谕并決。煌煌天語,通國共聞。若不付之外庭,會官嚴鞫,安肯輸情?既不輸情,安從正法?

祖宗二百年來,未有罪囚不付法司,辄令拟罪者。且二人系内臣。法行自近,陛下尤當嚴其銜辔,而置之重辟。奈何任彼展辨,不與天下共棄之也。”帝以二囚涉鄭氏,付外庭,議益滋,乃潛斃之于内,言皆以創重身死。而馬三道等五人,命予輕比坐流配。其事遂止。是年解都察院事。久之,遷戶部尚書,督倉場。尋兼署刑部,拜左都禦史。光宗疾大漸,同受顧命。

天啟元年冬,代周嘉谟為吏部尚書。連掌内外大計,悉葉公論。當是時,萬曆中建言诖誤獲譴諸臣棄林下久,死者已過半。問達等定議:以廷杖、系獄、遣戍者為一等,贈官廕子;貶竄、削籍者為一等,但贈官。獲恤者七十五人。

會孫慎行、鄒元标追論“紅丸”,力攻方從哲。诏廷臣集議,與議者百十餘人。問達既集衆議,乃會戶部尚書汪應蛟等上疏曰:

按慎行奏,首罪李可灼進紅丸。可灼先見從哲,臣等初未知。及奉召進乾清宮,候于丹墀,從哲與臣等共言李可灼進藥,俱慎重未決。俄宣臣等至宮内跪禦前,先帝自言“朕躬虛弱”,語及壽宮,并谕輔陛下為堯、舜,因問“可灼安在”。可灼趨入,和藥以進,少頃又進。聖躬安舒就寝。此進藥始末,從哲及文武諸臣所共見者。是時群情倉惶,凄然共切,弑逆二字,何可忍言。在諸臣固諒從哲無是心,即慎行疏中亦已相諒。若可灼輕易進藥,非但從哲未能止,臣與衆人亦未能止,臣等均有罪焉。

及禦史王安舜等疏論可灼,從哲自應重拟,乃先止罰俸,繼令養疾,則失之太輕。今不重罪可灼,何以慰先帝而服中外之心?宜提付法司,正以刑辟。若崔文升妄投涼藥,罪亦當誅。請并下法司,與可灼并按。從哲則應如其自請,削去官階,為法任咎,此亦大臣引罪之道宜然,而非臣等所敢議也。

至選侍欲垂簾聽政,群臣初入臨,阍者阻不容入,群臣排闼而進。哭臨畢,奉聖躬至文華殿,行朝谒嵩呼禮,複奉駕還慈慶宮。因議新主登極,選侍不當複居乾清。九卿即公疏請移,言官繼之,從哲始具揭奏請,選侍遂即日移宮。然輿論猶憾從哲之奏,不毅然為百僚倡。倘非諸臣共挾大義,連章急趨,則乾清何地,猶然混居,令得假竊魁柄,将如陛下登極還宮何!

疏入,帝謂從哲心迹自明,不當輕議,止逮可灼下吏。文升已安置南京,弗問。

問達曆更大任,“梃擊”、“紅丸”、“移宮”三大案并經其手。持議平允,不激不随。先以秩滿,加太子太保,至是乞休,疏十三上。诏加少保,乘傳歸。

五年,魏忠賢擅國。禦史周維持劾問達力引王之寀植黨亂政,遂削奪。禦史牟志夔複誣問達贓私,請下吏按問。命捐赀十萬助軍興。頃之,問達卒。以巡撫張維樞言,免其半,問達家遂破。崇祯初,贈太保,予一子官。維持、志夔鹹名挂逆案。

個人作品

贽事具《耿定向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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