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美珍

廖美珍

中國西方語言哲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廖美珍,博士,教授。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院長,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國語用學協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律語言學會副會長、中國西方語言哲學研究會常務理事。[1]
    中文名:廖美珍 外文名: 别名: 民族: 出生地:湖北黃梅 畢業院校:湖北師範學院 職業:中國西方語言哲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代表作品: 主要成就:

人物簡介

博士學位獲得于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任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院長職務、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博士生導師(2007-),曾任華中師範大學中國漢語言教學和研究基地中外語言對比方向博士生導師(2004-2006)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理學下法律語言學方向博士生導(2004-2009)。

2010年入選美國馬奎斯2011年度《世界名人錄》(Who’sWhointheWorld)(第28版)。被美國傳記研究院(AmericanBiographicalInstitute)評選為2010人物(ManoftheYearrepresentingChina)。2011年入選《亞洲名人錄》(Who'sWhoinAsia)。

現為中國語用學協會常務理事、國際語用學協會會員、國際語言與法律協會創始成員、中國國家一級學會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下的中國法律語言學會副會長、中國西方語言哲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雙語系從事學術合作研究2個月。承擔過湖北省教委的課題《英語篇章語法研究》等項目,參與了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所的重大課題《現代漢語口語語料庫》和教育部的《國家語言文字政策和司法實踐研究》等項目的研究。

學術代表作

英漢翻譯--英語語言學(篇章語言學)--法律語言學(以漢語為主).在國内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以語篇分析為主),發表翻譯作品7部(篇)(以英譯漢為主),主編詞典一部,合作出版詞典1部,主編教材1部,合作編寫教材3部。代表作是發表在國際篇章分析領域的權威學術期刊"TEXT"(篇章學)上的論文"MetaphorasaTextualStrategyinEnglish"(1999)一文。該文獲得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的優秀論文二等獎。發表在《現代外語》上"比喻的語篇粘合作用"(1992)一文獲得黃石市首屆社會科學優秀論文3等獎。

代表性研究成果

(1)國際

1.MetaphorasaTextualStrategyinEnglish.Text,19-2,1999.(國際語篇分析類權威刊物,SSCI收錄期刊)

2.AStudyofInterruptioninChineseCriminalCourtroomDiscourse.Text&Talk,29-2,2009.(國際語篇和話語分析權威刊物,SSCI和AHCI雙收錄期刊,SSCI收錄期刊)

3.CourtroominChina.HandbookofLanguageandLaw.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牛津大學出版社2012年出版)

4.AComparativeStudyofChineseandAmericanCriminalSentencing.ESP:AcrossCultures(2010).EdizioniB.A.Graphis.Italy.

5.PowerinInterruption.ForthcominginLanguageintheNegotiationofjustice:Contexts,IssuesandApplications.AshgatePublishingGroup.

(即将由國際知名出版社出版)

(2)國内

1.目的原則與語篇連貫研究,《外語教學與研究》,2005年第5期

(外國語言學權威刊物)。

2.隐喻語篇組織功能研究,《外語教學與研究》,2007年第3期(外國語言學權威刊物)。

3.目的原則與交際研究,《外語學刊》,2009年第4期,第6期(重點核心期刊)。

4.《法庭問答及其互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國家一級出版社)。

獲獎和榮譽

1.湖北省優秀教師(1992)

2.入選美國著名的馬奎斯《世界名人錄》(Who’sWhointheWorld)(2011版)

3.被美國傳記研究院評為“2010年度人物(中國)”;

4.入選美國著名的馬奎斯《亞洲名人錄》(Who’sWhoinAsia);

5.“MetaphorasaTextualStrategyinEnglish”,Text,19-2,1999,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論文2等獎。

6.“英語隐喻的篇章銜接作用”,《現代外語》,1992年第3期,獲得湖北省黃石市政府優秀成果3等獎。

7.湖北理工學院“東楚學者”,2012,12。

8.武漢工程大學兼職教授,2007年。

9.湖北民族學院客座教授,2007年,2011年。

10.湖北醫藥學院客座教授,2011年。

11.華中師範大學“桂苑名師”,2013年。

12.論文“目的原則和交際模式研究”獲得第八屆湖北省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二等獎,2013年。

重要科研課題

1.台灣海峽兩岸三地法律文本漢/英雙語平行語料庫建設和研究(09BYY019),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2009-2012年度,經費10萬元,排名第二。

2.中國法庭話語語用研究(06BYY051),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經費7萬元,2006-2008年度;項目主持人。

3.中國刑事法庭語言規範研究(項目編号03SFB1001),司法部重點課題,經費6萬元,2003-2006年度;項目主持人。

4.現代漢語口語語料庫,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重點項

目,經費50萬元,1999-2005年度;項目主要參與者,

5.國家語言文字政策與司法實踐研究,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

研究所,經費5萬元,2002-2005;主要參與者。

6.英語篇章語法研究,湖北省教委,1998-2001年度,經費1

萬元;我為項目主持人。

7.隐喻語篇功能研究,華中師範大學語言研究中心211工程

項目,經費2萬元,2006-2008年度;我為項目主持人。

8.中美法庭語言對比研究,中美富布賴特研究學者項目,

2006-2007年度,美國政府最高級别獎學金。

學術經曆

國外學術經曆

(1)1997,8-1998,8:受國家留學基金委選派,在德國杜塞爾多夫海涅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

(2)2006,8-2007,7:在美國紐約布魯克林法學院作富布賴特訪問學者一年;

(3)2002,9-2002,10:在香港理工大學“中文及雙語學系”從事學術研究;

(4)2009,10-2009,11:應邀在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做訪問教授;

(5)2013,11-2013,12:應邀在香港城市大學做訪問教授。

國(境)内外學術演講

(1)國外

應邀先後在以下著名美國大學進行學術演講:

1.布魯克林法學院(BrooklynLawSchool),2007,3;

2.聖地亞哥大學(UniversityofSanDiego),2007,3;

3.加利福尼亞大學桑塔巴巴拉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SantaBarbara),2007,3;

4.加利福尼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SanDiego),2007,3;

5.洛杉矶Loyola法學院(LoyolaLawSchoolofLosAngeles),2007,3;

6.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譯和語言學系”,2010年5月。

7.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譯和語言學系”,2011年。

8.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學,2010年6月。

9.波蘭波茲南亞當米茲凱維奇大學,2011年6月29日—7月3日。

10.英國曼切斯特大學第12屆國際語用學大會,2011年7月3日—8日。

(2)國内(代表性的)

武漢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大、福建師大、北京師大、南京師大、南京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廣州外語外貿大學、山東大學、南開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浙江大學、青島海洋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國石油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等幾十所985或211大學。

重要學術會議

(1)國際

1.2003年7月,應邀參加在澳大利亞悉尼大學召開的第六屆國際法律語言大會并發言;

2.2004年9月,應邀參加第十屆國際法律語言學大會并主持分會(北京);

3.2007年7月,應邀參加在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舉行的第8屆國際法律語言學大會并發言;

4.2008年11月,應邀參加在廣州外語外貿大學舉行的國際法律語言學研讨會,并作大會發言;

5.2008年12月,應邀參加在澳門舉行的“首屆兩岸四地語言學論壇”,并作大會發言;

6.2009年7月,應邀參加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召開的第十一屆國際語用學大會并作發言;

7.2009年9月,應邀參加在北京舉行的第24屆國際法哲學和社會哲學大會,并作發言(法律與語言專題會);

8.2010年6月,應邀參加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學舉行的

“法律與語言學術研讨會”,并作發言。

9.波蘭波茲南亞當米茲凱維奇大學,2011年6月29日—7月3日。

10.英國曼切斯特大學第12屆國際語用學大會,2011年7月3日—8日。

11.應邀參加俄羅斯坦波夫國際認知語言學大會,2012年10月。

12.應邀訪問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譯及語言學系,2013年1月。

13.應邀作為訪問教授訪問香港城市大學一個月,2013年11月。

14.應邀參加哈佛大學燕京學院“作為活的語言的法律”的工作坊,2014,4,24日。

15.應邀參加加拿大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律語言學會議,并作主題發言,2014,7,29-8,1。

(2)國内(代表性的)

(1)2011年12月,參加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舉行的法律語言學會

議,并作大會發言。

(2)2011年2月,參加在天津南開舉行的第二屆法律修辭學研讨會

并作大會發言。

(3)2010年4月,在“中國功能語言學活動周”(華中師範大學)

上做主題演講;

(4)2009年7月,應邀參加在武漢大學舉行的國際語用學研讨會暨中國語用學第11屆大會,并作大會主題發言。

(5)2008年12月,應邀參加在澳門理工學院舉行的“首屆兩岸四地語言學論壇”,并做主題發言。

(6)2007年12月,應邀參加在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舉行的“第四屆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研讨會,并做大會主題發言。

(7)2007年8月,應邀參加在南京大學舉行的第10屆中國語用學研讨會,并做主題發言。

(8)2006年5月,應邀參加在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召開的首屆法學方法論研讨會,并做主題發言。

(9)2005年7月,應邀參加在上海複旦大學召開的中國語用學第9屆中國語用學大會,并作大會發言。

組織核心學術期刊

(1)主持《外語學刊》“目的原則”研究專欄,2009年,第4期,

第6期,包括下列文章:

1.目的原則與交際研究:廖美珍

2.言語行為合意性研究:胡範鑄

3.目的原則與意向性:黃萍

4.醫患門診互動中的目的與權勢:劉興兵

5.目的原則與話語修補:段少敏

6.目的原則下的形式審判話語标記與研究:胡桂麗

(2)主持《外語研究》“法律語言”研究專欄,2006年,第2期,包括下列文章:

1.中國法庭互動話語formulation現象研究:廖美珍;

2.法官話語的權力支配:呂萬英;

3.法庭應答語信息過量的順應性研究:徐章宏,李冰;

4.法庭訊問中的模糊限制語引發的語用沖突及其對法庭審判的啟示:毛鳳凡;

(3)組織翻譯《法律語言學譯叢》,法律出版社,2007年,共計5本,其中包括:

1.《法官的語言》

2.《法律語言學導論》

3.《法律話語》

4.《法律、語言與權力》

5.《法律、語言與法律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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