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為民

康為民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男,漢族,1956年9月生,江西泰和人,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82年5月中國共産黨,大學學曆,法學學士學位,二級大法官。[1]現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 中文名:康為民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漢
  • 籍貫:
  • 畢業院校:
  • 職務: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職業:公務員
  • 信仰:共産主義

履曆

1974.12--1979.03江西省大餘縣知青

1979.03--1979.09江西省贛州地區乳牛場池江分場副隊長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3.07--1986.07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書記員

1986.07--1988.09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1988.09--1996.12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88.09--1989.07參加中國人民大學高級法官培訓中心民法專業培訓;1994.03--1994.07江西省委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95.06--1996.12挂職任江西省永修縣副縣長)

1996.12--2002.0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2000.01明确為正廳級)

2002.03--2003.01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03.01--2007.12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7.12--2008.01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代院長、黨組書記

2008.01--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3年1月30日,當選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3年08月08日,任湖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擔任職務

十屆湖南省委委員,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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