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投檔

平行志願投檔

高考志願錄取投檔模式
在平行志願投檔規則下,對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2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1]對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中文名:平行志願投檔 外文名: 簡稱: 創辦人: 辦學性質: 學校類别: 學校特色: 主管部門: 所屬企業: 現任領導: 專職院士數: 高職專業: 本科專業: 碩士點: 博士點: 博士後: 國家重點學科: 院系設置: 校訓: 校歌: 院訓: 院歌: 地址: 院校代碼: 主要獎項: 知名校友: 知名教師: 原則: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應用領域:高考錄取 應用範圍:全國

願設置

普通類

今年在普通類院校各錄取批次分别設置一個平行院校志願和一個征求平行院校志願。

提前錄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 3所院校,專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體育類

今年我省體育類各錄取批次分别設置一個平行院校志願和一個征求平行院校志願。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藝術類

今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不同,考生志願設置有傳統院校志願、平行院校志願兩種。

投檔原則

普通類

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省教育考試院将考生按五門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個投檔,在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願時,隻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該生即享受了該批次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機會,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

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有關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不超過1∶1.2),按照上述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五門科目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數、外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檔,如上述三門科目總分仍相同,則對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願(按從A至C或從A至E的順序)全部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對實行自主選拔錄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選拔錄取考生,今年将在普通類本科第一批平行志願投檔之前,依據《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願表》,先行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未被錄取的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被自主招生院校退檔後,按其所填平行院校志願和高考總分參加随後各批次的投檔。

對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單科優秀學生等符合投檔條件的特殊考生,分别按有關政策,在平行志願投檔後,依照其所填志願,進行補充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其中,對單科優秀考生,在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後,若未被投出,則按其所填報平行志願中的最後一所院校志願補充投檔。

體育類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有關政策、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不超過1:1.2)和考生的成績,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分男女,按照“文化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參照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投檔辦法投檔。

藝術類

藝術類專業的投檔、錄取工作按招生專業類型分為三種:

(1)使用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的專業分和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不超過1∶1.2),按照“專業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參照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投檔辦法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2)使用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的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及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不超過1:1.2),按照“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參照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投檔辦法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3)省教育考試院對報考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以及其它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的考生,分别按相應批次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按考生志願和院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院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确定的錄取規則以及有關招生政策擇優錄取。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進行錄取的院校(專業)的錄取規則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專業分和文化分達線後按文化分錄取;專業分和文化分達線後按專業分錄取;專業分和文化分達線後文化分和專業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總分後錄取,具體情況見各校的招生章程。

利與弊

首先來看以往順序志願投檔模式的不足。在傳統的順序志願投檔模式下,無論是知分後填報志願還是考後估分(或考前估分)填報志願,都存在三個方面的不足:

一是考生志願填報博弈的風險大,特别是考後知分填報志願,考生志願過度集中某些高校的現象比較突出,“考得好不如報得好”“高分低就”“低分高就”的情況影響社會對公平公正的正确理解,同時導緻考生産生投機心理。

二是高校生源不平衡,年度差異、校際差異無法控制,高校錄取難度大,緻使高校錄取出現“大小年”的現象,甚至斷檔現象。這種生源情況的大幅波動,使高校、考生都無所适從。

三是考生志願滿足率高但滿意度低,體現在本科或專科的報到率低和考生中複讀生比例年年居高不下,甚至高分複讀,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

與傳統順序志願相比,“平行志願”相當于考生一次選擇了若幹個第一志願,擴大了考生選擇範圍,使考生擁有了更多的被錄取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填報志願的風險,能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志願滿足率及錄取率。根據較早實行平行志願的一些省份看來,平行志願一次錄取率可達90%以上。但是,平行志願并非“平等志願”,平行志願填報方式也不等于考生就進入了“保險箱”,平行志願報考模式同樣存在風險。由全國著名報考專家王明祥教授主編的《高考志願填報一本通》,就全面、深入地分析了平行志願的風險因素及其應對、防範措施,并獨到、精辟地剖析了有關平行志願鮮為人知的事實,糾正了人們在對平行志願認識上的一些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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