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
學生證是國家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是由學校簽發給該校已獲得學籍的學生的身份證明文件,用以證明學生在該校就讀并證明學生身份。學生應妥善保管、愛護和使用,謹防丢失。新生入學後,經複查合格并取得學籍者,可發給學生證。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持學生證在規定的時間内,到所在系辦公室辦理注冊手續,加蓋“注冊章”後有效。
學生證和校徽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凡不慎損壞或丢失學生證或校徽者,允許申請補發一次,申請補發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不慎損壞學生證、校徽,現有本人交付書面補發申請,向學院領取“學生證補辦申請表”,如實填寫,經輔導員(班主任)簽署意見,院辦公室蓋章,攜帶損壞的原件到學生處辦理。
不慎丢失學生證、校徽,應及時向學院辦公室報失、登記;對丢失學生證者,須登報聲明該證作廢,要求補發時,應填寫“學生證補發申請表”并經輔導員(班主任)簽署意見,院辦公室審核、蓋章後報學生處,辦理登記手續,繳納登報費,從登報之日起須有一個月考察時間,确無找回可能時給予補發。考察期間如找回,可與學生處聯系撤回申請。
補發的學生證、校徽需繳納成本費和手續費。
學生證各欄内容不得擅自塗改,經審定的各欄内容需要更改,應持本人書面申請和相關單位、部門的證明材料,到學生處辦理。
學生退學或畢業離校時應繳回學生證,由學校統一注銷後,給學生留作紀念,學生帶着畢業證離校。對丢失或故意不繳者,視情況給予适當罰款。
注意:本挂失過程以及收繳規定僅供參考,學生證及收繳以所在學校(學院)規定為準。
使用規定
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将分别給予處理:故意轉借他人使用,經查實後,除沒收外,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校紀處分,由此而造成丢失者,一律不予補發;
擅自塗改學生證各欄内容,将給予嚴肅處理;對利用學生證弄虛作假者,給予校紀處分。
以欺騙行為辦理多證者,一經查實,除沒收外,将給予校紀處分。
利用學生證、校徽從事不正當活動者,一經查實,除沒收外,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發放流程
新生學生證和校徽的發放:
新生入學報到兩周後開始辦理
輔導員根據新生報到人數領取學生證和校徽
學校統一組織人員填寫學生證内容和詳細資料
學生管理科核對填寫内容
加蓋鋼印和旅費優惠章
輔導員将學生證和校徽發給學生
補發學生證和校徽:
學生證和校徽遺失後,學生寫出補發申請
學校在補發申請上簽章
學生持簽章後的申請到學生管理科挂失重新補辦
挂失15天之後仍未找到原證件或校徽的,可辦理新的學生證或校徽
優惠待遇
常識一
火車票硬卧七五折,硬座半價,動車二等座和無座七五折;出去旅遊的話,一些景點半價。(有規定日期乘車,每年寒假12月1日-次年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未注冊的學生證也無法享受折扣??。)
有關學生票的規定
學生票的發售時間為寒假期12月1日-3月31日,6月1日-9月30日,其他時間不發售學生票。這個時間是指票面上所印的乘車日期,而不是購票日期。按照鐵路規章規定,學生隻享受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因此軟座、軟卧均不能購買學生票,硬卧可以購買學生票,但卧鋪票部分也不能享受半價。
常識二
哪些情況不能發售學生票:
⑴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⑵學生因休學、複學、轉學、退學時;
⑶學生往返于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國際證件
國際學生證(INTERNATIONAL?STUDENT?IDENTITY?CARD),簡稱ISIC。ISIC國際學生證是一張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可,由國際學生旅遊聯盟(ISIC)發行,國際間公認的學生通用證件。自1968年發行以來已有超過250萬個學生持國際學生證享受各式各樣的優惠,如機票、購物等,全球有超過90個國家設有專門的組織提供旅遊信息與服務。
這張看似普通的證件在歐洲的使用率相當高,幾乎可以讓人處處享受優惠待遇,例如各種購物、交通、參觀門票的折扣等等。ISIC的另一大好處是國際青年學生機票,比市面價格低10%以上。?要注意的是,雖然有許多專門提供給學生的優惠,但大多數本國的學生證是沒有任何功用的,隻有ISIC可以享用。
申請資格
具體如下:
國内外教育部認可的初中、高中及大專院校以上的全職學生,需年滿12周歲以上
申請材料:
1、學生證或國外入學通知書的複印件,身份證或護照的複印件
2、一張2寸照片,一張一寸照片
3、填寫申請表格
4、費用:人民币85元
有效期:當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以辦卡日期為準)
享受優惠
具體如下:
1.國際學生證比護照更能證明您的學生身份。
2.?無數的折扣優惠------學生優惠機票、住宿、購物、博物館門票、旅遊風景區門票、交通工具的折價,甚至于餐飲都可以秀出您的國際學生證,準備享受優惠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