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阿巴亥于明萬曆十八年(1590年)出生于烏拉部都城,是烏拉部主滿泰之女,布占泰的侄女。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葉赫部、烏拉部等九部聯合進攻建州,結果被努爾哈赤打得大敗,九部皆元氣大傷。布占泰被俘,三年後才被釋放。
1596年,滿泰在一次意外事件中被殺,年僅7歲的阿巴亥失去了父親,被新部主、她的叔父布占泰收養。1601年,努爾哈赤毫不費力地滅了哈達部,為保住烏拉部不受建州女真所滅,在布占泰的同父異母妹妹滹奈先前嫁給了努爾哈赤的同母弟弟舒爾哈齊之後,年僅12歲的阿巴亥由布占泰做主,嫁給了比自己大31歲、當時已有七位妾妃的努爾哈赤,布占泰親自把她送到建州女真的赫圖阿拉城。
據說幼小的阿巴亥不僅豐姿貌美,而且頗有機變,所以對于當時四十幾歲的努爾哈赤來說,阿巴亥至少是可令人喜愛的。兩年後,13歲的阿巴亥就被努爾哈赤冊為大福晉。作為一個既無資曆又無子女的少女來說,這份殊榮除了努爾哈赤對于和烏拉部關系的考量,更多的還是由于對她的寵信。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七月十五日,阿巴亥為努爾哈赤生下了第十二子阿濟格,萬曆四十年(1612年)十月二十五日,阿巴亥生下了第十四子多爾衮,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二月二十四日,阿巴亥又生下了第十五子多铎。在這個階段,布占泰終于為了葉赫老女和努爾哈赤作反了臉,拿箭射了自己正懷着孕的媳婦(額恩哲),于是努爾哈赤滅了烏拉部,但阿巴亥饒機變不是虛名,她的機敏讓她穩坐大福晉的寶座,她所生的三個兒子,因嫡出因素,努爾哈赤将八旗軍隊中的三旗交給他們分别掌管。
後金有收繼婚習俗,故努爾哈赤考慮在身後由大貝勒即二子代善繼娶阿巴亥的打算。代善也知道父親的這一想法,而阿巴亥也希望在努爾哈赤故去後在後金政權中尋找靠山。而後,随着努爾哈赤小福晉塔因查的告發,在天命五年引發大妃事件:
努爾哈赤認為家醜外揚也有失體統,并未予追究。阿巴亥與代善相好,無非是想依靠大阿哥在家族中的政治地位,給三個小兒子鋪開以後的生路。與此同時,她也留有一先告發說大福晉送食物給代善和四貝勒皇太極吃,皇太極心機深沉,他接受而未食但代善接受而食之;
小福晉塔因查又告發說大福晉經常深夜出宮到代善家去;還告發說舉行聚會時,大福晉精心打扮和代善眉來眼去。
努爾哈赤派人調查屬實,但由于家醜不可外揚,即以私藏金銀的罪名而将阿巴亥“離棄”。後世有人認為,塔因查告發是受到皇太極的指使,以達到排擠代善,打擊烏喇那拉氏的目的。
總之,阿巴亥帶着兒子過了一年多被休棄的日子,住在小木屋裡自己煮飯吃。
關于私藏金銀,她為了給親生兒女奠定經濟基礎,暗下把家中的銀兩、綢緞、首飾及古玩等物,分别藏匿在大兒子阿濟格和烏拉城娘家家中。努爾哈赤先是派大臣額爾德尼等四人抄了阿濟格的家,後又到烏拉城抄了娘家,索回了全部私藏财物。為了懲罰,努爾哈赤給阿巴亥制定了約法三章:一是不準她再與任何人來往,二是不準她聽信讒言,三是與她隔房。
阿巴亥失寵,告發有功的庶妃塔因查和阿濟根的地位迅速上升。然而,阿巴亥畢竟是阿巴亥,史書記載她“嫉妒、有機變”并非空穴來風,努爾哈赤占領遼陽之後,立即做出了一個重要決定,就是召回離異了一年的阿巴亥,将其重新立為大福晉。由此可見,努爾哈赤仍舊對她有留念,他需要她為自己的事業助陣。
阿巴亥複位後,曆史上關于衆福晉活動的筆墨也開始出現。努爾哈赤的女人們逐漸從閨閣走上政殿,從京城走向野外,她們不再是帝王的附庸,開始有組織地從事一些政務,比如出席東京城的奠基典禮,奔赴廣甯前線慰問,随大汗為墾地開邊出行等,這一切與衆妃之首阿巴亥的作用息息相關。
後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正月,68歲的努爾哈赤親率13萬大軍攻打由明朝重将袁崇煥鎮守的甯遠城(今遼甯省興城市),因身受重傷,大敗而歸。傷勢稍好後,又親率大軍出征蒙古,半個月後勝利回師,不久因病勢加重住在清河溫泉處療養。努爾哈赤自知大限已到,命人去請大福晉阿巴亥乘船由太子河順流而下,到渾河見面。幾天後,努爾哈赤因毒瘡突然發作,醫治無效,與世長辭。
但接下來缤紛缭繞、瞬息萬變的時局,就不是阿巴亥這樣一位勢單力薄的女人可以左右的了。努爾哈赤屍骨未寒,年僅35歲的皇太極就抓住時機,乘亂率幾位大貝勒闖入阿巴亥的後宮,傳達所謂的“帝遺言”,強迫阿巴亥從先帝之命而殉葬。皇太極再清楚不過,治死阿巴亥,既可以牽制代善,又可以控制她的三個兒子。阿巴亥堅決不從,但又如何能夠抵擋住膨脹到極限的圖謀繼位的野心。
阿巴亥當時37歲,正值盛年,她的三個兒子:阿濟格22歲已經成年、多爾衮隻有15歲、多铎13歲。出于對塵世的留戀和對愛子的牽挂,阿巴亥百般支吾,希望事情能有轉機。但諸王寸步不讓,阿巴亥在被逼無奈、山窮水盡的情況下,自缢殉死。《太祖武皇帝實錄》較為詳細地記述了阿巴亥被逼殉死的情景:
“後饒豐姿,然心懷嫉妒,每緻帝不悅,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制。留之恐後為國亂,預遺言于諸王曰:“俟吾終,必令之殉。”諸王以帝遺言告後,後支吾不從。諸王曰:“先帝有命,雖欲不從,不可得也。”後遂服禮衣,盡以珠寶飾之,哀謂諸王曰:“吾自十二歲事先帝,豐衣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離,故相從于地下。吾二子多爾衮、多铎,當恩養之。”諸王泣而對曰:“二幼弟,吾等若無恩養,是忘父也。豈有不恩養之理!”于是,後于十二日辛亥辰時自盡,壽三十七,乃與帝同柩。”
天命十一年(1626年)八月十二日辰時,阿巴亥自盡而死。
皇太極即皇帝位以後,于崇德元年(1636年)追谥其生母孟古為“孝慈昭憲純德真順承天育聖武皇後”,并将神牌供放于太廟内。孟古是努爾哈赤的大妃,是皇帝的生母,皇太極這樣做,無可厚非。但阿巴亥同樣是努爾哈赤的大妃,與孟古哲哲地位相同,卻沒有被追谥為皇後,也沒有設神牌,顯然是被有意貶低。
1650年8月,重權在身的多爾衮為生母阿巴亥追封為“孝烈恭敏獻哲仁和贊天俪聖武皇後”之号,一并将牌位放置在太廟之中,算是為冤死的母親昭雪。然而,僅僅四個月過後,多爾衮因病逝去,順治皇帝廢阿巴亥封号,其神牌也從太廟撤出,從此修史者不再提及有關阿巴亥。
人物評價
《太祖高皇帝實錄》:饒豐姿,然心懷嫉妒,每緻帝不悅,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制。
家族成員
父親:滿泰(烏喇部貝勒)
養父/叔父:布占泰(烏喇部貝勒)
嬸嬸:額實泰(舒爾哈齊長女)、額恩哲(舒爾哈齊次女)、穆庫什(革和碩公主,遏必隆之母,太祖努爾哈赤第四女)
姑姑:烏拉納喇·呼渿,嫁舒爾哈齊
丈夫:清太祖努爾哈赤
長子:阿濟格(清太祖第十二子,英親王)
次子:多爾衮(清太祖第十四子,睿親王,曾追封為“清成宗”)
三子:多铎(清太祖第十五子,豫親王)
女兒:一女,阿巴亥被休棄時仍在世,後夭折
兄弟:滿泰長子撮胡裡、次子博金達理、三子納穆達裡、四子阿布泰(實錄、滿文老檔謂之舅舅、國舅)
堂姑母:清太宗繼妃
堂姐妹(皆布占泰之女)
烏喇納喇氏,名甯古希,嫁廣略貝勒褚英長子安平貝勒杜度烏喇納喇氏,嫁代善次子已革固山貝子碩讬烏喇納喇氏,名濟海爾,嫁代善三子和碩穎毅親王薩哈廉烏喇納喇氏,嫁阿敏次子已革鎮國公愛度禮史籍記載
《清史稿·列傳一·後妃》記載:
大妃,納喇氏,烏喇貝勒滿泰女。歲辛醜,歸太祖,年十二。孝慈皇後崩,立為大妃。天命十一年七月,太祖有疾,浴于湯泉。八月,疾大漸,乘舟自太子河還,召大妃出迎,入渾河。庚戌,舟次叆雞堡,上崩。辛亥,大妃殉焉,年三十七。同殉者,二庶妃。妃子三:阿濟格、多爾衮、多铎。順治初,多爾衮攝政,七年,上谥孝烈恭敏獻哲仁和贊天俪聖武皇後,祔太廟。八年,多爾衮得罪,罷谥,出廟。
《星源集慶》記載:
大妃,烏喇納喇氏,滿泰貝勒之女,庚寅年生,辛醜年來歸,癸卯年立為大妃,天命十一年丙寅八月十一日太祖遺命以殉,十二日薨,年三十七歲,順治七年八月追谥孝烈武皇後,升祔太廟,八年二月因攝政王獲罪奪谥号廟享。
死因争議
關于多爾衮生母阿巴亥的死,在清朝的官修史書中就有不同說法。
在成書最早的《清太祖武皇帝實錄》中,阿巴亥被描繪成容貌豔麗,卻心懷嫉妒的人,因此屢屢引起努爾哈赤不悅。努爾哈赤令她殉死。在努爾哈赤死後,代善、皇太極等告訴阿巴亥,按照父親遺言,她必須自盡。阿巴亥隻有37歲,豐姿綽約,正值盛年。基于對人生的留戀和對愛子的牽挂,她不願殉死。代善、皇太極堅持必須遵從先帝遺命。阿巴亥被逼無奈随即在辰時(早晨7—9時)自盡。但這種有意醜化阿巴亥的說法,似乎有些牽強,因而有研究者推測,這部編寫于清太宗時代的《實錄》企圖隐瞞曆史上的某些真相。
根據朝鮮史籍《春坡堂日月錄》記載,努爾哈赤臨終時,曾遺命由幼子多爾衮繼承汗位,代善為攝政。但努爾哈赤死後,代善支持皇太極登極。為确保多爾衮母親不加反對,必須逼迫其自盡。此後,關于多爾衮生母的記載,在清朝官修史書《實錄》中幾經修改。
清朝入關後,順治帝福臨年幼,多爾衮總攝朝政,權勢達到頂點,他追谥其母為“孝烈武皇後”,并配享太廟。他還命令編寫本朝曆史的史官,從《實錄》中删除不利于其母的記載。然而,一旦多爾衮逝世,在諸王羅緻他的諸多“罪狀”中,就包括篡改曆史、使其母配享太廟。随即,“孝烈武皇後”的谥号被追奪,并重新恢複了《實錄》中已被删除的有關阿巴亥的内容。最後,在乾隆年間編纂的《清太祖實錄》的最後定本中,關于阿巴亥的死,做了新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