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殺手遊戲是在1986年春天由蘇聯莫斯科大學心理學系的迪米特裡.達維多夫發明的。開始玩家在莫斯科大學的教室、寝室等處玩此遊戲。
在20世紀90年代,該遊戲開始在俄國其他學校流行起來,并跨過國界,傳播到了歐洲各國(匈牙利、波蘭、英國、挪威等),随後傳到了美國,如今該遊戲已經遍及世界各地。它被認為是1800年以來五十種最具曆史和文化意義的遊戲之一。1997年,Andrew Plotkin 改進了該遊戲的規則。
遊戲載體
殺人遊戲發展至今也有一段不短的時間,大約分三種形式:面殺,線殺,版殺。
面殺,以“殺人吧”為載體,講究的是察言觀色。由于身臨其境,刺激度也最大,往往樂而忘返。
線殺,以QQ、聊天室為載體,講究的是直覺。雖然沒有面殺那種身臨其境的刺激感,不過由于時間短,信息量大,也可以說是非常刺激的。
版殺,以BBS為載體,可以這麼說,面殺是高手過招,線殺是沙盤推演,那麼版殺就是一場世界戰争。由于時間的寬容,版殺中,各種策略都可以成功的細膩的運用,隻有你想不到,隻有你不敢做,沒有不可能。另外由于時間的寬餘,版殺可以實現比線殺、面殺更為複雜多變的規則。也給遊戲參與者有了更廣泛的表演空間和平台。
其次還有群殺,語音殺。不做一一介紹。
遊戲人物
法官:控制遊戲進程的人。明确每個人的身份,不能參與讨論、申辯、和作與流程無關的發言。要做到絕對公正。
殺手:白天隐藏在好人中間;黑夜出來殺人。被殺後沒有遺言,并不得再發言。
好人:白天和大家一起抓出壞人;黑夜閉眼,對殺手行兇完全不知;被殺後有遺言,然後不得再發言。
簡略版(無警察)殺手遊戲規則(以9人為例):
1、根據人數準備好9張牌(或名片),按照不同的花色事前規定好法官1人(法官也可事先商定)、殺手2人、好人6人。
2、每人取一張牌,明确自己的身份,法官亮牌,其餘人不要讓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牌。
3、法官宣布:①天黑請閉眼,②殺手睜眼(殺手相互認識),③殺手殺人(由任一名殺手殺閉眼的任何一人,用手勢示意,經法官确認),④殺手閉眼,⑤天亮了大家睜眼。(法官要保證每次的節奏相同,所有人要小心保持絕對安靜,不能有意制造聲響)
4、法官宣布:誰被殺。
5、死者留遺言,并指認一位嫌犯。說罷,死者在本輪遊戲中不能再發言,也不能參加表決。
6、下面開始按照座位順序(從死者邊上開始)順時針挨個陳述自己的意見,每人隻能并必須指認一位嫌犯(不可自我指認,不可棄權),可簡要說明理由,也可不說明。
7、所有人發言完畢後,被懷疑者按順時針為自己申辯(申辯過程中可指認新的嫌犯,但也隻能指認一人)。
8、然後由法官主持大家按逆時針的順序舉手表決(不可棄權也不可舉多次),如果有一人得票超過半數則直接宣告死亡;
9、如果沒有超過半數,則由得票數頭兩名的人進行申辯(例:10票,分票為5,2,2,1,則票數為5,2,2的人進行申辯),如果有一個以上的人得票同時最高,則這幾個人進行申辯(例:10票,分票為3,3,3,1,則票數為3的三個人進申辯)。選出嫌疑最大的若幹人,并由這些人作再次的陳述和申辯。接8
10、得票過半則處決,被處決者亮牌。如錯殺好人則有最後的遺言,殺手則沒遺言。如果好人和殺手都有剩餘,則接3
12、如此重複,直到好人将殺手全部抓出,則好人獲勝;如好人全部被害,則殺手獲勝。此輪遊戲結束
随着申辯的進行。因為大家都發過言了,并且也有人被指正,被殺害,因此線索會越來越多……思維會更活躍,讨論會更激烈。
嚴禁步驟外私下亮牌、交流或結盟!
複雜版規則
複雜版(有警察)的規則變化:
1、在抽牌時增加一種類型,且警察人數與殺手相等;
2、在夜晚④、⑤間增加如下步驟:警察睜眼(相互認識),由警察指認一名嫌犯,法官(用點頭yes搖頭no)示意,警察閉眼;
3、步驟5中,死者不能亮牌(簡略版中無所謂);步驟10中,死者是否亮牌,可取決于大家對這個遊戲的适應,由法官決定,若不亮牌,可由法官說明是殺手或非殺手即可!
4、殺手獲勝的标準改為殺掉所有警察或好人。
其他規則警察均同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