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務局

天津港務局

天津港口統一管理的政企合一機構
1984年7月19日,為适應港口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經天津市政府批準,“交通部天津港務管理局”更名為“天津港務局”。東漢時期,封建王朝處于軍事上運送兵員、轉運漕糧的需要,征集民夫,開鑿河渠,使諸河相通,合流入海,形成了以海河為主的内河航運網。2003年11月15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部等部門關于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經天津市委批準,天津港務局實行政企分開,行政職能轉交天津市交通委員會,天津港務局轉制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
  • 中文名:天津港務局
  • 外文名:
  • 辦公地址:
  • 性質:
  • 行政級别:
  • 更名時間:1984年7月19日
  • 地區:天津
  • 業務包括:以自有資金對港口投資等

曆史沿革

天津港曆史悠久。早在公元三世紀以前,中國北方人民就利用天津一帶的天然河流進行水運活動。東漢時期,封建王朝處于軍事上運送兵員、轉運漕糧的需要,征集民夫,開鑿河渠,使諸河相通,合流入海,形成了以海河為主的内河航運網。自唐代以來形成海港。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17日塘沽解放)。中國人民解放軍天津區軍事管制委員會交通處以進駐軍代表的形式,對港口實施接管。4月1日成立華北航務局,統一領導各有關單位。1950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交通部天津港務局,為港航合一體制,專門管理港口航政、港政和裝卸倉儲業務,是天津港口有史以來第一個實行統一管理的政、企合一機構。

1984年7月19日,為适應港口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經天津市政府批準,“交通部天津港務管理局”更名為“天津港務局”。

2003年11月15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部等部門關于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經天津市委批準,天津港務局實行政企分開,行政職能轉交天津市交通委員會,天津港務局轉制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2004年6月3日,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主營業務

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的主營業務包括:以自有資金對港口業投資;港區土地開發;裝卸搬運;倉儲(危險品除外);貨物中轉聯運、分撥;港口理貨;客貨運輸服務;駁運;船舶引領及相關服務;港口設施、設備及港口機械的租賃、維修;商品包裝加工;工屬具制造;物資供銷;以下限分支機構經營:船、貨代理及船舶供油、供水;房屋租賃;航道和港池疏浚。(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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