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負責全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同時是天津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 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關于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2)組織實施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級中等教育招生、考試,社會考試;
(3)負責境外機構在我市舉辦的面向社會的非學曆考試的管理工作和組織實施工作;
(4)制定有關教育招生、考試改革的實施方案;
(5)對本市區縣、院校招生考試機構(人員)實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6)組織有關考試的命題及題庫建設,編寫有關考試的考試大綱及相關教材;
(7)開展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的科學研究以及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工作;
(8)指導和協調全市教育招生考試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9)開發招考信息資源,開展招生考試服務工作;
(10)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架構
下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處、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處、社會考試處、命題一處、命題二處、調研處(研究與發展中心)、信息管理處、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辦公室)、院長辦公室、财務(審計)處、行政處共12個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