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
報關員是指通過全國報關員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并在海關注冊登記,代表所屬企業(單位)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的人員。
中國海關規定,向海關辦理進出口報關納稅等海關事務的報關人員不是自由職業者,報關員必須受雇于某一個企業。根據海關規定,隻有向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才可以向海關辦理報關納稅業務,因此,報關員隻能受雇于一個從事進出口業務、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或者報關企業,并代表該企業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報關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知識水平和實際業務能力,必須熟悉與貨物進出口業務有關的法律和對外貿易知識,必須精通海關法規、規章并具備辦理海關手續的技能。為此,中國《海關法》第十一條規定:“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從事報關員工作的資格制度。
補充 考試科目:
1 .報關專業知識:包括報關概述、報關與海關管理、報關與貿易管制等;
2 .報關專業技能:包括 報關程序、進出口商品歸類、進出口稅費的計算與繳納、報關單證填制 等,
3 .報關相關知識:包括 國際貿易知識、世界貿易組織、英語知識、報關工作相關法律法規 等;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曆。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西部地區(内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甯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生報名條件放寬至高中畢業及同等學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因在報關活動中發生走私或嚴重違反海關規定的行為,被海關依法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三)因向海關工作人員行賄,被海關依法撤銷報關注冊登記、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四)曾被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并被撤銷報關員資格、吊銷資格證書,不滿3年的。
補充:報關員考試報名條件
(五).已經取得報關員考試的有效報關員資格的。
報關員審核的重要性
雖然報關員資格考試已經取消了,但全國人大代表呼籲報關員從業标準不能降低。報關員是受雇于依法向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報關企業單位。因此,報關員必須确保具備良好的素質水平,掌握基礎的知識架構,明确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熟練掌握報關有關的業務技能。
海關法規定,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考慮到取消報關員資格核準,将報關從業人員業務能力的認定交由報關企業通過市場機制解決,有利于降低就業門檻,釋放創業活力,營造就業創業的公平競争環境,同時,海關可以通過對報關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指導報關企業加強報關人員内部管理。
全國人大代表朱善萍認為,海關報關人員的核定對海關的秩序有很大的影響,報關人員的審核标準下降可能導緻走私行為的發生或導緻帶有生物病菌的東西進出口貿易,影響海内外秩序。
所以必須加強對保管人員的審核,即使取消了報關資格考試,也要組織報關水平測試,以此加強對報關員的管理。
發展階段
1997至2002
這個階段是報關員考試的“初級”階段,即考試的命題人員出題經驗還不豐富,“羽翼未滿”,處在“摸索積累”階段。這一時期有關報關考試高質量的輔導書籍、模拟題、培訓少的可憐,考生除了教材,處在無題可做的階段,試卷題目基本出自教材的原話或原文字内容,考生隻要多看幾遍教材,甚至死記硬背都能通過報關員考試。其中1998年和1999年一年考了兩次,以滿足沒資格證的在職報關員的考試需要。
這一時期報關員行業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比較小的行業,不為大多數人所了解和關注。因此這一時期的考試難度相對今後來說還是非常容易的,
隻是由于非考試試題難度原因,才使得考試通過率<10%:
⒈培訓、輔導書嚴重匮乏,高質量的培訓更是少的可憐;
⒉報關員考試并不為社會所關注,考生報考人數較少。
海關總署也為了控制合理的考試通過人數,有意在出題時設置某些陷阱和苛刻的得分方式,考生答題時沒有注意到,導緻丢很多分。
2000年報關員考試疑似海關有意“放水”,類似于2006年自理報檢員考試類“放水”。即有意将那些沒有取得報關員資格證的在職報關員“補證”。那一年整個試題非常簡單,其中商品歸類大題的選項給出四個商品編碼的答案,如果考生根本不會查編碼,甚至可以快速的将四個選項答案挨個去對,隻要你對答案的速度夠快,也可以選出正确答案。那一年平均通過率在68%左右。當然,從01年開始,考生就沒有這麼好的“命”了。
2002年
在2002年報關員考試中,最後一大道題“報關單填制”題目,每道大題10分×2道大題=20分,每道大題5個改錯填空,每個填空2分,如果有一個填空考生答錯,那麼整個這道大題20分一分不得,盡管海關總署設置了如此不合理的扣分方式,但好在02年的考試還有10分的報關英語題,這10分的英語題目都出自教材原文,隻要考生對教材上的報關英語看的比較熟,那麼這10分是完全可以全部拿到的,所以考生并不是完全賠本,就算考生最後一道大題20分一分不得,隻要報關英語題這10分全答對,這就相當于報關單填制隻損失了10分。加上02年的考試其他題目并不是很難,且02年更沒有綜合實務題。所以,02年的報關員考試難度和近五年相比,還是非常容易的。隻是當時高質量的報關考前輔導嚴重匮乏,導緻了02年通過率依然很低,隻有9%。但這種“非人道”的扣分方式引起了當年考生的強烈不滿,考生對這種苛刻的得分方式意見很大,海關總署2003年開始對報關員考試題型進行再次改革,即增加了“綜合實務題”,也就是從2003年開始,報關員考試的題型在2003年終于固定下來━━新增加了不定向選擇的綜合實務題(10分×2道=20分),以加大考試的難度。雖然海關總署以綜合實務題來代替以往出題時設置的某些答題陷阱和苛刻的得分方式,但此題反而加大了考試難度。而且2003年的考試,最後一道大題報關單改錯,居然設置成“倒扣分法”,即答對一題得2分,答錯一題扣2分,由于很多考生沒有注意這種扣分方式,就算答不上來,蒙一個答案,最後造成答對的題目由于倒扣分也被扣掉了。自2004年開始,報關單改錯不再實行倒扣分,即答對一題得2分,答錯一題不扣分。
曆年考試通過率始終在10%上下浮動。2006年全國通過率8.05%,創11年來報關員考試最低通過率的曆史。2008年考試全國通過率6.64%,再次創造曆史新低。
報關的知識量非常大,所以需要多記;報關是一個體系,不可以死記硬背。所以,先理解,後記憶,再練習,最後考試,比較合适。
報關知識之間有許多的相關性,它是建立在中國的外貿管制和海關管理基礎上的,同時體現了“法治”的思想,所以在學習時,要學會站在國家的角度,國家利益至上,當然,海關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也是受到保護的,因為“法治”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的。
最難的知識是教材第三章報關程序、第四章商品歸類,第六章報關單填制,分值也主要集中于此,應該在60%左右,在學習時,要投入的學習這些,但是不可以太深究,能在考試中得到分數就可以了。
報關員考試及格線是120分(06、07、08年110分,09年115分),就可以拿到證了,所以在考試和學習中有些問題不會很正常,因為你不可能得到200分的,但是“求其上則得其中,求其中則得其下”,所以應該盡量往上,一般來說模拟題應該做到140分以上,真題中所有還能用的知識都要100%掌握。所以,真題非常重要。不做一套模拟題,也可以過,從來沒做過真題,一般不可能過。
報關員考試是非常嚴肅的,如果您像大學裡的考試一樣,想着突擊幾天就過,不敢說您不行,隻能說很難。如果沒有基礎的人,我的經驗是一般要學習500小時以上。它非常正規,所以他有考的價值,如果您覺得太難,建議去考些交錢就給發證的,付出與回報總是成正比的。
報關員考試的内容非常繁雜,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如果您從事的是相關行業,但是沒怎麼系統的學過教材,一般裡說是不可能通過的,畢竟他還是一種考試,如果說注冊會計師考試是财經領域裡難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執業資格考試,那麼外貿行業裡,難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執業資格考試就是報關員考試了。
單從通過率來看,注冊會計師和報關員的考試通過率都是10%,但從學習内容和考試難度來看,注會的考試難度遠在報關員之上。注會考試不是你想考過就能考過的,但是報關員考試絕對是你想考過就必然能考過。
2007年報關考試有近10萬名考生沒有參加考試而選擇了放棄,很大的原因是由于複習不充分而感覺考過無望。
所以在決定參加考試之前,請慎重考慮,多方考察,謹慎對待,客觀分析,但是一旦決定報名考試了,就放下所有的關于“工作怎麼樣,前途收入如何”之類的無用問題,全力以赴。決定考了,那剩下的隻有怎麼考過的問題了。
2013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海關親自組織的最後一次考試)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海 關 總 署
公 告
2013年 第71号
2013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分數線業經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考試委員會研究确定,現公告如下:
考試基本合格分數線為120分,拉薩考區合格分數線放寬至90分。
報關員資格證書的申領程序和時間安排,另行公告。
海關總署
2013年12月17日
工作内容
⒈按照規定如實申報出口貨物的商品編碼、商品名稱、規格型号、實際成交價格、原産地及相應優惠貿易協定代碼等報關單有關項目,并辦理填制報關單、提交報關單證等與申報有關的事宜;
⒉申請辦理繳納稅費和退稅、補稅事宜;
⒊申請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變更)、深加工結轉、外發加工、内銷、放棄核準、餘料結轉、核銷及保稅監管等事宜;
⒋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稅、免稅等事宜;
⒌協助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的查驗、結關等事宜;
⒍應當由報關員辦理的其他報關事宜。
考試大綱
2012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第一章、第二章)
說明:本大綱中,應當掌握、熟悉的内容以“★”号标記,需要了解的内容以“☆”号标記。
第一章 報關與海關管理
第一節 報關概述
★報關的概念
★自理報關
★代理報關(含義)
☆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艙單申報
☆進出境行李物品的報關
☆進出境郵遞物品的報關
第二節 海關管理概述
一、我國海關的性質和任務
★性質
☆任務
二、我國海關的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
三、海關的權力
★海關權力的内容(檢查權、查閱複制權、查問權、查驗權、查詢權、稽查權、連續追緝權、行政處罰權、佩帶和使用武器權、行政強制權)
☆海關權力行使的基本原則
四、海關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海關的管理體制(垂直領導體制、海關設關原則)
☆海關的組織機構(海關機構設置、海關緝私警察機構)
第三節 報關單位
一、報關單位的概念
★報關單位的概念
二、報關單位的類型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
★報關企業
三、報關單位的注冊登記
★報關注冊登記制度的概念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
★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的時效
★報關單位的變更登記及注銷登記
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确認報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⒈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自2013年5月5日至5月30日接受考生網上預報名。
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網址:(略)
⒉考生報名前應先行登陸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進行用戶注冊(用戶注冊名稱為本人有效身份
證件号碼)。用戶注冊信息将自動轉入報名信息中,有關信息一經提交,即不得再行更改,因此要求考生
務必準确、如實填寫,虛假或者失實信息将導緻報名失敗。
⒊考生應當在規定的預報名時間内,登錄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選定考區和報考點海關,輸入
個人報名信息,上傳個人照片,打印“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表”(建議彩色打印)并簽署本人承
諾。
考生報名前,應當仔細閱讀報名表填寫說明,确保知悉各欄目的指标含義,完整、準确地填寫個人報
名信息,并按照規定格式上傳電子照片。報名表一經提交,任何虛假或者失實信息,均有可能導緻考生報
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
注冊和報名信息中的中文信息,均應使用簡體中文字輸入。
⒋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應當符合以下要求:⑴考生本人近3個月内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或者白色
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勿着制式服裝,常戴眼鏡的應佩戴眼鏡。
⑵JPEG格式,390×567像素,100KB以下,分辨率300dpi.⑶照片應由具有拍攝證件照片資格
的專業照相機構拍攝,個人使用計算機攝像頭、手機等非專業照相器材拍攝的照片無效。
⒌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後,即可自行打印準考證主證,并在準考證主證貼照片處加貼本人小二寸證件照
片1張,供報名确認時向海關提交。
加貼的照片應當以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版沖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機打印的照片。
⒍考生注冊後,遺忘本人注冊密碼的,可輸入密碼提示問題的答案查詢。
二、現場确認報名
⒈現場确認報名期限為2013年6月20日至7月5日。
廈門海關将根據本考區報名的實際情況,于6月上旬發布公告,明确對辦理現場确認的具體時間、地
點、程序、要求等事項,請考生注意查看。
⒉考生本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内,持下列材料、證件,到選定的報名地海關現場辦理确認報名手續:
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表;⑵準考證主證;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
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複印件;港澳居民報考報關員資格的,應當向報考點海關提交“港澳
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台灣居民報考報關員資格的,應當向報考點海關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5年期
并具有效簽注)原件及複印件。
⑷本人學曆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學曆學位認證單位出具的學曆學
位認證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或者由專業性涉外翻譯機構出具的學曆證書翻譯件原件。
确認時尚未取得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曆證書,按照本公告第四條規定可以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憑
本人簽署的承諾書,辦理确認報名手續。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提供承諾書格式文本下載。
上述人員考試成績合格後仍須憑畢業證書申請報關員資格;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内未能交驗畢業證書
的,海關不予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⒊按照本公告上述規定提交複印件的,考生應當在複印件上簽署複印件與原件相符的聲明,并簽注日
期。複印件均須使用A4紙張,并保證複印效果清晰,供海關留存;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
⒋考生辦理确認報名手續時,應當交納報關員資格考試費人民币90元。
海關簽發準考證主證後,考生所交考試費不予退還。
⒌考生通過确認報名後,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内,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副證。
考試起訖時間,以及考生所在的考點、考場和座位号,均以準考證副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⒍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個人信息辦理确認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副證打印
2013年10月22日9時起,考生可登錄中國海關報關員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副證。
考生所在的考點、考場,以及考試的具體起訖時間等考試信息,以副證證面内容為準;考場座位号采取考試當天随機分配的方式,副證證面不予标示。
副證是考試當日進入考場的必備證件之一,請妥善保管。
考區設置
考試以直屬海關為單位,設41個考區;各考區以隸屬海關、辦事處為單位,分設若幹個報考點。
考試不限考生戶籍、居住、學習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按照各考區的報考點設置,自主選擇報考點。
考試停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3年第54号公告決定自2014年起不再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宣告14年來的報關員考試進入終止倒計時。
海關總署《關于自2014年起不再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公告》全文:
根據國務院簡政放權、轉變職能關于進一步減少資質資格類許可和認定的有關要求,海關總署結合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經過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決定改革現行報關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管理制度,取消報關員資格核準審批,對報關人員從業不再設置門檻和準入條件。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正在進行中,新的管理制度将在法律法規完成修訂并對外公布後實施。今後,報關從業人員由企業自主聘用,由報關協會自律管理,海關通過指導、督促報關企業加強内部管理實現對報關從業人員的間接管理。這一做法符合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的要求以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時有利于降低就業門檻,釋放就業活力,營造就業創業的公平競争環境。
基于此,海關總署決定自2014年起不再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鑒于取消報關員資格核準行政審批的決定作出前,2013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已經結束,因此2013年考試将如期舉行,已經完成報名的報考人員,可以繼續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以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不再參加考試的,可以向報名地海關申請退還報名費,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考試教材
為了幫助考生順利通過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考試教材編寫委員會編寫了2013年版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系列教材和配套輔導叢書。
2013年版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系列教材: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教材(2013年版)
進出口商品名稱與編碼(2013版)
曆年試題标準答案及詳解(2013年版)
該教材由海關總署官方組織專家編寫,并根據2012年國家法規政策的變化做出相應修改與調整,具有權威性。
正版《進出口商品名稱與編碼》是唯一可以帶入考場的工具書。
2013年版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教材配套輔導叢書:
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綜合練習(2013年版)
綜合實務、商品歸類、報關單強化練習(2013年版)
考前沖刺模拟試卷及答案(2013年版)
該輔導叢書在出題思路和出題點上根據教材内容的改動作了相應調整,有助于考生通過題目練習掌握教材中變化的知識點;針對性強,重點訓練報關員考試各種題型,有助于考生掌握命題規律。
購買正版教材享受增值服務
可憑正版教材教輔封面上的“激活碼”免費享受海關版圖書增值服務網的增值服務:
專享培訓專家講解的應試指南
參加不同欄目的強化練習!
仿照機考系統開發在線“模拟考試”,供學員實兵演練
在線答疑、考試論壇、考試群,營造良好學習氛圍
2013年版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系列教材及配套輔導叢書将于2013年6月20日全國統一發售。考生可以在各海關報名确認點購買,也可以通過中國海關出版社網站購買,購買全套6本教材免費贈送專家講解的應試指南光盤課程。
1、《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教材》定價:80元;
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考試教材編寫委員會編寫的
2、《進出口商品名稱與編碼》定價:60元;
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考試教材編寫委員會編寫。
3、《報關員資格統一考試試題新解》定價:40元;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考試教材編寫委員會編寫
考試内容
包括報關專業知識、報關專業技能、報關相關知識以及與報關業務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海關總署規章。
1.報關專業知識包括報關概述;報關與海關管理;報關與貿易管制等。
2.報關專業技能包括報關程序;進出口商品歸類;進出口稅費的計算與繳納;報關單證填制等。
3.報關相關知識基本常識;國際貿易知識;世界貿易組織;英語知識;報關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等。
考試全部采用客觀性試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商品歸類題、綜合實務題、報關單填制題、報關單改錯題等
考試時間
海關總署決定于2013年11月3日舉行2013年度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考試時限為180分鐘,不分場次。
考試成績
1 、公布時間: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之後的兩個月之後公布,并由海關總署核定并公布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各直屬海關公布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
2 、查詢網站:可登錄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對本人考試分數有異議的,自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公布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報名海關遞交書面的分數核查申請,申請分數核查。海關總署在申請核查期限屆滿之日起15個工作日内完成分數核查,并根據核查結果制發核查單。
分數查詢網址:(略)
3、分數線:自2000年開始,每份試卷200分,現按120分為合格線,如有變化,按有關通知文件為準。全國實行統一合格分數線标準,凡考試在合格分數線以上者均可獲得資格證書。2008年報關員考試合格标準為110分。
應試規則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應試規則》(見下文)。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海關總署2010年第66号公告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規範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考生應試行為,維護考場正常秩序,确保考試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參加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應當遵守本規則。
第三條 考生應當憑準考證主證、副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經考試工作人員驗核身份,并在考場信息表上簽名或者通過現場采像後,方可進入指定考場。
第四條 考生所在的考點、考場和座位号,以及考試的具體起訖時間等考試信息,以準考證副證所列内容為準。
座位号采取現場确定方式的,以随機分配的座位号為準。
第五條 考生應當在考試開始前的30分鐘内進入考場。
考試開始30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計算機化考試開始後60分鐘内,或者紙筆考試開始後120分鐘内,考生不得交卷離開考場。
第六條 考生應當攜帶必需的文具和考試工具書進入考場。
必需的文具包括:鋼筆、簽字筆、圓珠筆(僅限使用藍黑色或者藍色、黑色的墨水、油芯);參加紙筆考試的,還應當攜帶2B鉛筆、橡皮、卷筆刀。
考試工具書僅限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的《進出口商品名稱與編碼》,書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或者标記。
第七條 考生不得攜帶本規則第六條規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進入考場,包括但不限于:手機和任何其他無線通訊、無線網絡設備;任何具有文字、圖像或者影音信息存儲、采集、讀取、播放、傳輸功能的電子産品;書刊、筆記、紙張;計算器。前述物品已經帶入考場的,應當主動交監考人員放于指定位置,其中,電子設備電源應當處于關閉狀态。
第八條 考試工作人員檢查文具和考試工具書,或者啟用反作弊設備實施電子信号偵測時,考生應當給予配合。
第九條 考生進入考場後應當對号入座,并将準考證主證、副證和身份證件放于桌面一角備查。
第十條 考生入座後,應當及時填錄考生信息。
實行計算機化考試的,應當輸入本人準考證号,登錄考試機并确認考生信息。
考試開始後30分鐘内未登錄考試機或者未确認考生信息的,視為缺考。
實行紙筆考試的,應當在試卷、答題卡上用鋼筆或者簽字筆、圓珠筆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号,并用2B鉛筆填塗準考證号。
考生不得在答題卡非署名處署名或者做特殊标記。
考試開始後30分鐘内未填寫(填塗)本人姓名和準考證号的,按考試違紀處理。
第十一條 考生發現考試機無法正常登錄、考試機考試界面停止響應或者出現硬件故障,以及試卷印刷、分發錯誤或者答題卡有污皺的,可以舉手示意,經監考人員同意後詢問。但是,對試題内容有疑問的,不得要求監考人員進行解釋。
第十二條 考試開始信号發出後方可答題。
實行計算機化考試的,應當按照考試機考試界面提示,輸入答案。
實行紙筆考試的,應當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答案,不得直接在試卷上作答。
第十三條 考試如有計算題,可以調用考試機考試界面提供的計算器,或者使用考場下發的演算草稿紙。
第十四條 考生應試時應當遵守以下考試紀律:
(一)不得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勢;
(二)不得抄襲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許、幫助他人抄襲;
(三)不得通過考場内外串通獲取或者試圖獲取試題答案;
(四)不得交換試卷、答題卡;
(五)不得抄寫試題或者本人答案;
(六)不得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或者毀壞考試機及其他考試設備;
(七)不得将試卷、答題卡或者演算草稿紙帶出考場;
(八)不得在考場内吸煙、喧嘩或者有其他影響考試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故意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 未在規定考場内或者座位上答題,未真實、準确、規範填寫(填塗)試卷和答題卡考生信息、答案,因考生原因使試卷、答題卡污損或者使考試機不能正常運行,導緻無法答題、考試時間延誤、考試數據丢失、答題卡無法判讀或者判讀結果失準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考生提前交卷的,應當舉手示意,經監考人員同意并驗收試卷、答題卡或者演算草稿紙後,方可離開考場。
離開考場的考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第十七條 考試結束信号發出後,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并把試卷、答題卡或者演算草稿紙正面朝下排放在桌面上,待監考人員驗核并收齊後,有序離開考場。
第十八條 考試過程中發生偶發性或者突發性事件的,考生應當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
第十九條 考生違反本規則規定的,依據《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規則》給予相應處理。
第二十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常見問題
一、關于學曆證書
答:學曆證書指的是畢業證書,而非學位證書。
二、關于報名學曆
答:報名學曆是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畢業學曆,應與現場确認報名時準備提交的學曆一緻。
三、關于應屆畢業生報名學曆如何填寫及現場确認報名時提交的學曆種類
答:應屆畢業生(這裡專指2010年畢業生),填寫報名信息時,可填寫即将畢業取得的學曆。現場确認報名時,由于學制原因尚未取得學曆證書,可以憑所在學(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或者其他類似證明(須列明學制)原件和本人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辦理确認手續,考生應當同時簽署憑學曆證書申領報關員資格證書、否則後果自負的承諾。
四、2009年報關員資格考試的報名學曆是什麼,在校生可以報名并參加考試嗎?
答:2009年報關員資格考試報名學曆的條件是大專及以上學曆,在校生如果已經持有了大專畢業證書(如專升本的學生)則可以參加報名; 對于沒有大專畢業證書的考生(在校生、高中及中專文憑)最終能否參加考試還不确定,如果屆時放寬了報名的條件,我們會在第一時間給出公告!請學員密切留意我們中心的公告,一旦我們接到通知就會馬上聯系!
五、學曆證書遺失如何報考
答:學曆證書遺失,必須提供由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
六、在讀生(非應屆畢業)可否用學生證報考
答:不可以。現場确認報名時必須提供學曆證書,隻有應屆畢業生可以憑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或者其他類似證明(須列明學制)原件和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報考。
七、學曆證書上的姓名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姓名不一緻,如何報考
答:如果能證明證書上的名字是你的曾用名(如戶籍證明上有列明)是可以的。如果證書上的名字是錯誤的用名,則現場确認時必須提供畢業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兩個姓名所指的系同一人。
八、2009年報關員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報名的方式、考試時間?
答:2009年報關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6月份左右,現場确認時間7月份左右,考試時間11月份左右。具體時間未定報名的方式是首先網上報名,然後在規定的時間與地點現場确認。
九、報關員資格考試的教材與考試内容分别是什麼?
答:報關員資格考試涉及的内容比較多,共有三大部分内容:
1 .報關專業知識:包括報關概述、報關與海關管理、報關與貿易管制等;
2 .報關專業技能:包括報關程序、進出口商品歸類、進出口稅費的計算與繳納、報關單證填制等,
3 .報關相關知識:包括國際貿易知識、世界貿易組織、英語知識、報關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等。
考試教材一套3本,《全國報關員資格考試統一教材》、《進出口商品名稱與編碼》、《報關員資格考試曆年試題》,其中《全國報關員資格考試統一教材》涵蓋了考試大部分的内容,是最重要的;另外的兩本分别是工具書,和輔導資料。
十、2009年報關員資格考試教材在什麼時候上市,在哪裡購買?
答:09年教材在2009年7月上市,學員可以在海關現場确認點與各書店購買。
十一、報關員資格考試需要提前學習嗎?沒有09年的教材如何學習呢?
答:09年教材在2008年7月上市,每年教材的變動部分并不是很多(隻有10%左右),因為報關員資格考試有一定的難度,所以我們建議學員可以用08年的教材提前學習,而且每年通過考試的學員一般都是提前用上一年的教材提前學習的!如果等9年教材在7月上市後開始學習,時間肯定是來不及的,這也是大多數學員沒有通過考試的原因。
因為海關出版社的2009年版《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教材》基本是按照實際報名人數印刷的,所以市面上也不太容易找到正版教材。
權利義務
2、向海關查詢其辦理的報關業務情況; (查詢)
3、拒絕海關工作人員的不合法要求;(拒辦)
4、對海關對其作出的處理決定享有陳述、申辯、申訴的權利;(上訴申辯)
5、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複議或訴訟)
6、合法權益因海關違法行為受到損害的,依法要求賠償;(要求賠償)
7、參加執業培訓。
報關員的義務
⒈熟悉所申報貨物的基本情況,對申報内容和有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審查)
⒉提供齊全、正确、有效的單證,準确、清楚、完整填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并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規範報關)
⒊海關檢查進出口貨物時,配合海關查驗;(配合查驗)
⒋配合海關稽查和對涉嫌走私違規案件的查處;(配合調查)
⒌按照規定參加直屬海關或者直屬海關授權組織舉辦的報關業務崗位考核;(參加考核)
⒍持報關員證辦理報關業務,海關核對時,應當出示; (持證上崗)
⒎妥善保管海關核發的報關員證和相關文件;(保管文件)
⒏協助落實海關對報關單位管理得具體措施。(相關工作)
證書頒發
考試合格的,自分數線及合格人員名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内向原報名海關申領報關員資格證,自海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做出決定,20個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海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海關自作出準予報關員資格申請許可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向申請人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考試題型
按題型分布:總分200分
一、單選題:25分
報關員考試分值分布
報關員考試分值分布
二、多選題:50分
三、判斷題:25 分
四、綜合實務題:20分
五、商品歸類:40分
六、填制報關單單選題:20分
七、查找報關單填制錯誤:20分
按知識點分布:總分200分
一、報關專業知識:25~30分
二、報關專業技能(含報關實務、商品編碼、報關單):150分
三、與報關相關的海關法律制度:15分左右
四、報關相關基礎知識(國際貿易實務):8分~10分
執業禁止
1、故意制造海關與報關單位、委托人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2、假借海關名義,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索要委托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索要其他額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虛假報銷;
3、同時在2個或2個以上報關單位執業;
4、私自接受委托(一定要以報關企業的名義接受委托報關)或者私自收取委托人酬金及其他财物;
5、轉借或轉讓報關員證,允許他人持本人報關員證執業;
6、塗改報關員證 ;
7、其他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年檢查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執業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46号)第十七條規定:
“報關員辦理報關員注冊延續手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海關提出,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報關員注冊延續申請書》;
(二)《報關員證》複印件;
(三)申請人所在報關單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複印件;
(四)《報關員資格證書》複印件;
(五)與所在報關單位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複印件(報關單位為非企業性質的,可以提交聘用合同複印件或者人事證明);
(六)身份證件複印件;
(七)所在報關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複印件,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台灣居民、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辦理報關員注冊延續手續的,還應當提交《台港澳人員就業證》複印件。
(以上複印件需提供正本備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