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

社會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必須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号文)的規定執行。[1]例如:開挖深度超過3米(含3米)或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槽)支護,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築物安全的基坑支護工程。
  • 中文名:基坑支護工程
  • 外文名:
  • 别名:
  • 類型:臨時工程
  • 特點:工程造價高
  • 深度:超過20餘米
  • 分類:淺基坑支護;深基坑支護

分類

根據基坑的深度把基坑支護工程分為兩種:

一.淺基坑支護工程

斜柱支撐适用于開挖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機械挖土時。

錨拉支撐适于開挖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機械挖土,不能安設橫撐時使用。

型鋼樁橫擋闆支撐适于地下水位較低,深度不大的一般粘性土層或砂土層中使用。

短樁橫隔闆支撐适于寬度開挖大的基坑,當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夠時使用。

臨時擋土牆支撐适于開挖寬度大的基坑,當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夠時使用。

擋土牆灌注樁支護适于開挖較大,較淺(小于5米)基坑,鄰近有建築物,不允許背面地基有下沉,位移時采用。

适于黏性土,面積大,開挖深度應在5米以上的淺基坑支護。

二.深基坑支護工程深基坑土方開挖,當施工現場不具備放坡條件,放坡無法保證施工安全,通過放坡及加設臨時支撐已經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候,一般采取支護結構進行臨時支擋,以保證基坑土壁穩定。支護結構主要有以下幾個選型:

(一).排樁支護

适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二級,三級;适用于采取降水和止水帷幕的深基坑

(二).地下連續牆

适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二級,三級;适用于周邊環境複雜的深基坑

(三).水泥土樁牆

适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二級,三級;水泥土樁牆施工範圍内地基承載力不宜大于150kPa;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米。

(四).逆作拱牆

适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三級;淤泥河淤泥質土不宜采用;拱牆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8;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米;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應該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