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被稱為均值不等式。即調和平均數不超過幾何平均數,幾何平均數不超過算術平均數,算術平均數不超過平方平均數,簡記為“調幾算方”。均值不等式也可以看成是“對于若幹個非負實數,它們的算術平均不小于幾何平均”的推論。
其中:
,被稱為調和平均數。
,被稱為幾何平均數。
,被稱為算術平均數。
,被稱為平方平均數。
證明
關于均值不等式的證明方法有很多,數學歸納法(第一數學歸納法或反向歸納法)、拉格朗日乘數法、琴生不等式法、排序不等式法、柯西不等式法等等,都可以證明均值不等式,在這裡簡要介紹數學歸納法的證明方法:
(注:在此證明的,是對n維形式的均值不等式的證明方法。)
用數學歸納法證明,需要一個輔助結論。
引理:設A≥0,B≥0,則,且僅當B=0時取等号。
注:引理的正确性較明顯,條件A≥0,B≥0可以弱化為A≥0,A+B≥0,有興趣的同學可以想想如何證明(用數學歸納法)(或用二項展開公式更為簡便)。
原題等價于:,當且僅當時取等号。
當n=2時易證;
假設當n=k時命題成立,即,當且僅當時取等号。那麼當n=k+1時,不妨設是中最大者,則
設,
,根據引理
,當且僅當且時,即時取等号。
利用琴生不等式法也可以很簡單地證明均值不等式,同時還有柯西歸納法等等方法。
推廣
一般形式
設函數;。
是上的連續單調遞增函數。時,。
這個結論被稱作幂平均不等式
可以注意到僅是上述不等式的特殊情形。
特例
⑴對實數a,b,有(當且僅當a=b時取“=”号),(當且僅當a=-b時取“=”号)
⑵對非負實數a,b,有,即
⑶對非負實數a,b,有
⑷對非負實數a,b,a≥b,有
⑸對非負實數a,b,有
⑹對實數a,b,有
⑺對實數a,b,c,有
⑻對非負數a,b,有
⑼對非負數a,b,c,有
在幾個特例中,最著名的當屬算術—幾何均值不等式(AM-GM不等式):
當n=2時,上式即:
當且僅當時,等号成立。
根據均值不等式的簡化,有一個簡單結論,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