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符号

地圖符号

表象性線劃圖形
廣義的地圖符号是指表示各種事物現象的線劃圖形、色彩、數學語言和記注的總和,也稱為地圖符号系統。 狹義的地圖符号是指在圖上表示制圖對象空間分布、數量、質量等特征的标志和信息載體,包括線劃符号、色彩圖形和注記。地圖符号與語言符号雖有本質上的共性,但地圖符号有自己的特點,無論在符号形式上,還是在語法規律上以及表現信息的特點上都與語言符号不同。地圖符号可分為比例符号、半比例符号、非比例符号。面狀符号具有實際的二維特征,它們以面定位,其面積形狀與其所代表對象的實際面積形狀一緻。
  • 中文名:地圖符号
  • 外文名:map symbols
  • 别名:地圖符号系統
  • 行政區劃代碼:
  • 行政區類别:
  • 所屬地區:
  •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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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質:表象性符号

實質

地圖符号屬于表象性符号。它以其視覺形象指代抽象的概念。它們明确直觀、形象生動,很容易被人們理解。客觀世界的事物錯綜複雜,人們根據需要對經們進行歸納(分類、分級)和抽象,用比較簡單的符号形象表現它們,不僅解決了描繪真實世界的困難,而且能反映出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因些,地圖符号的形成實質上是一種科學抽象的過程,是對制圖對象的第一次綜合。

人們用符号表現客觀世界,又把地圖符号作為直接認識對象而從中獲取信息、認識世界,表現出具有“寫“和”讀“的兩重功能。現代,很多地圖學文獻中常常把地圖符号稱為”地圖語言“,這表明對地圖符号本質認識的深化。

人們已不僅僅看重地圖符号個體的直接語義信息價值,而且也十分重視地圖符号相互聯系的語法價值。這對于探索地圖符号的性質、規律和深化地圖信息功能具有重要的意義。說”地圖語言“的時候,就是強調這樣一種觀點:地圖不是各個孤立符号的簡單羅列,而是各種符号按照某種規律組織起來的有機的信息綜合體,是一個可以深刻表現客觀世界的符号—形象模型。

當然,最終還是應該把地圖語言還原為符号,因為符号的概念比語言更本質化。地圖符号與語言符号雖有本質上的共性,但地圖符号有自己的特點,無論在符号形式上,還是在語法規律上以及表現信息的特點上都與語言符号不同。

發展狀況

最初人們用簡單符号表示事物,後來逐漸産生了文字,于是符号與文字同時出現在地圖上。地圖符号與地圖一樣有着久遠的曆史,最初的地圖符号與象形文字沒有什麼區别。經過漫長的演變過程,地圖符号放棄了比較含糊和繁瑣的繪畫手法,逐漸形成了有其簡潔而規則化的圖案符号形态。現代的地圖符号不僅使地圖表現出嚴謹的數學基礎,其符号形式也更适于準确表現各種對象的定位概念和質量、數量特征,成為一種功能相當完備的符号系統。

基本的地圖符号主要是指普通地圖符号,尤其是地形圖符号。由于地形圖要全面反映區域自然和社會情況,要素複雜、内容詳盡,是通用性基礎地圖,需要采用廣為人們認可的、使用方便的“共同語言”,因而地形圖符号體系較早成為标準化的科學符号體系。國家以法定的規範和圖式統一了地形圖的符号及用法。不僅在國内,世界各國的地形圖符号也大都比較接近。

專題地圖在内容和形式上與地形圖有較大的區别,發展較晚。由于專題地圖涉及的内容極其廣泛,制圖對象的性質和形式特點極其多樣,差别很大,因而符号也更是多種多樣。

除地理底圖基本要素的符号一般與普通地圖近似外,專題要素的符号往往自成系統,各有特點,加上地圖的服務面還在不斷拓寬,涉及的制圖對象日益廣泛,專題符号形式還在不斷變更和創新,所以專題地圖符号的規範化和标準化比較困難,進展也較緩慢。已經得到解決的是地質圖符号系統的标準化問題,各國規定了基本統一的地質符号體系。

近些年世界各國一樣,正在着手對一些基礎性專題地圖如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壤圖、地貌圖、土地資源圖等進行研究,以解決其符号标準化和規範化問題,有的已經取得了進展,如《全國1:100萬土地利用現狀圖》的規範和符号系統。

分類方法

1、空間分布

有四種類型:點位分布、線狀分布、面積分布、體積分布。

點位分布可以表現為:存在于一個獨立位置的事物、離散的空間現象、一個測量控制點、一座城市等,代表一個地區的國民經濟統計圖形,也算做點位分布。因此,點狀符号在地圖上算作是一個定位點。

線狀分布指存在于空間的有序現象,如河流、河堤、道路、運輸線,這些可能擴散成一個寬帶,以具有相對長度和路線為主要特征。因此線狀符号在地圖上是一個線段。

面積分布指事物的占有範圍、連續的空間現象。區域性的自然資源、民族、語言和宗教分布、氣候類型、城市的範圍,都可以用面狀符号表示。因此面狀符号在地圖上是一塊圖斑。

體積分布可以推想為從某一基準面向上下延伸的空間體,例如人口或一座城市,可以表示具有體積量度特征的有形實物或概念産物,這些空間現象可以構成一個光滑曲面。因此體積符号在地圖上可以表現為點狀、線狀、面狀三維模型。

2、構圖特征

幾何符号、象形符号、文字符号

3、按對地圖比例尺的依存關系

地圖符号可分為比例符号、半比例符号、非比例符号。

4、按符号表示的地理尺度

定性符号、等級符号、定量符号

分類

1、按地圖的幾何性質分為點狀符号、線狀符号和面狀符号。

點狀符号指符号具有點的性質,不論符号大小,實際上以點的概念定位,而符号的面積不具有實地的面積意義;

線狀符号指它們在一個延伸方向上有定位意義,而不管其寬度。

面狀符号具有實際的二維特征,它們以面定位,其面積形狀與其所代表對象的實際面積形狀一緻。

點和線的定位可以是精确的,也可以是概括的。

符号的點、線、面特征與制圖對象的分布狀态并沒有必然的聯系。雖然在一般情況下人們總是尋求用相應的幾何性質的符号表示對象的點、線、面特征,但是不一定都能做到這一點,因為對象用什麼符号表示既取決于地圖的比例尺,也取決于組織圖面要素的技術方案。

河流在大比例尺地圖可以表現為面,而在較小比例尺地圖上隻能是線;城市在大比例尺地圖上表現為面,而在小比例尺地圖上是點。由于地圖上要素組織的需要,面狀要素也可以用點狀和線狀符号表示。如用點狀符号表示全區域的性質特征(分區統計圖表、點值符号、定位圖表);用等值線表現面狀對象等。

2、按符号與地圖比例尺的關系可将符号分為依比例符号、不依比例符号(非比例符号)和半依比例符号。

制圖對象是否能按地圖比例尺用與實地相似的面積形狀表示,取決于對象本身的面積大小和地圖比例尺大小。隻有在一定比例尺的條件下,制圖對象的寬度或面積仍可保持在圖解清晰度允許的範圍内時,才可能使用依比例符号。

依比例符号主要是面狀符号;不依比例的則主要是點狀符号;而半依比例符号是指線狀符号。随着地圖比例尺的縮小,有些依比例符号将逐漸轉變為半依比例符号或不依比例符号,因此不依比例符号将相對增加,而依比例符号則相對減少。

3、按符号表示的地理尺度可将符号分為定性符号、等級符号和定量符号。

從原則上講,傳統地圖符号隻能表現制圖對象的四種特征:形狀、性質、數量、位置。形狀由符号的形象區分,位置由符号的定位性确定。如果符号主要反映對象的名義(定名量表)尺度,即性質上的區别,這就是“定性符号”。

雖然依比例符号可以反映出對象的實際大小,但這種大小是由對象在圖面上的形狀自然确定的,所以普通地圖符号除數字注記外絕大多數屬于定性符号。以表現對象數量特征(包括間隔尺度和比率尺度)為主的符号稱為“定量符号”。

凡定量符号都必須在圖上給定一個比率關系(并非地圖比例尺),借助這一比率關系可以目估或量測其數值。表現順序尺度的符号僅表現大、中、小等概略順序,因此屬于”等級符号“。地圖上有些等級符号通過圖例說明與相應的數量建立了聯系,實際已具有了定量的性質。

4、按符号的形狀特征可将符号分為幾何符号、藝術符号、線狀符号、面狀符号、圖表符号、文字符号、色域符号。這是依據不同圖像形式對符号的分類,強調符号的形象特點。

“幾何符号”指用基本幾何圖形構成的較為簡單的記号性符号;“藝術符号”是指與被表示對象相似,藝術性較強的符号,它可分為“象形符号”和“透視符号”兩類;“面狀符号”既可由各類結構圖案組成,也可由顔色形成,但它們在視覺形式上不同,所以面積顔色可稱為“色域符号”;“圖表符号”主要是指反映對象數量概念的定量符号,它們大多由較簡單的幾何圖形構成;文字本身是一種符号,地圖上的文字雖仍然保留着其原有的性質,但它們畢竟又具備了地圖的空間特性,因而無疑是地圖符号的一種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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