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滬深300

國泰滬深300

股票型基金
國泰滬深300基金是運用以完全複制為目标的指數化投資方法,通過嚴格的投資約束和數量化風險控制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衡量基準之間的日平均跟蹤誤差不超過0.35%,實現對滬深300指數的有效跟蹤。[1]基金采取被動式指數化投資管理方式,實現與市場的同步增長,獲取中國經濟增長的長期穩定回報。
  • 中文名:國泰滬深300
  • 外文名:
  • 别名: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發行日期:20071116
  •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

簡介

11-28日淨值:0.377元前一日淨值:0.384元

日增長值:-0.01%日增長率:-1.82%

基金經理:黃剛

發行起始日期:20071116發行結束日期:20071214

基金發起人:國泰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

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公司托管費率:0.1%

認購費率上限:1.5%,申購費率上限:1.5%

贖回費率上限:0.5%,管理費率:0.5%

成立日期:20071116

成立人數:0

成立份額:5942018622

經辦律師:廖海、田衛紅

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投資範圍

基金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滬深300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一級市場初次發行或增發)等,股票資産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産的90%,投資于滬深300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産不低于股票資産的80%,其中備選成份股投資比例不高于15%。本基金投資于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産淨值5%。本基金還可以投資于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在履行适當程序後,本基金可以将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以完全複制為目标的指數基金,按照成份股在滬深300指數中的基準權重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以及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對本基金跟蹤标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會對投資組合進行适當調整,以便實現對跟蹤誤差的有效控制。

分紅策略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于集中申購期基金份額的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2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中高風險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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