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注明
普通高等教育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這五大類學曆教育是國家教育部最為正規且用人單位最為認可的學曆教育,學曆代碼也是按照上述學曆層次所編。大連理工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羅志敏指出,很多家長誤以為孩子上的是國民教育序列中相當于高中教育的“中專”,但實際上讀技校并無學曆,隻是拿了職業資格證書。
普通高等教育學曆代碼
普通高等教育學曆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為:博士學曆證書代碼(01)、碩士學曆證書代碼(02)、第二學士學位學曆證書代碼(04)、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曆代碼(05)、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曆代碼(06)
普通高等教育證書編号
注明: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的學曆證書前六位數字為各個大學的名稱代碼,第八位和第九位為(01),(01)代表就是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第十位到第十三位的數字代表畢業年份,第十四位到第十五位為學曆層次代碼,最後六位數字為學校畢業順序編号。
高等教育
目前我國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曆分專科、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五個層次。
高等教育學曆文憑主要有三種:
普通高等教育學曆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曆)、
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結業)證書包括網絡教育、專升本、成人教育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結業)證書。
基本說明
三類學曆證書由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獨立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含設在成人高等學校、軍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現代遠程教育的機構)、成人高等學校(即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幹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民辦學曆高校發給其所舉辦的高等學曆教育的畢業生,以及由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n
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曆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民辦學曆學校所頒發的學曆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培養方案》将農民正式列入國民教育序列,招生年齡放寬到50歲,向務農農民打開了職業教育的大門,實現了我國農村職業教育的突破性改革。
另外,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在黨校、成人高校、軍事院校設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學曆文憑考試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等學校以遠程教育形式舉辦的高等學曆教育所頒發的畢業證書,以及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曆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學曆證書,國家同樣予以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