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谟

周洪谟

明成化年間禮部尚書
周洪谟,字堯弼,号箐齋,又号南臯子。叙州府長甯縣(今四川省宜賓市長甯縣)人,是宜賓曆史上有據可查的第一位科舉拔尖人才。[1]景泰元年(1450年),周洪谟上疏勸皇帝親臨經筵(經筵是指中國古代皇帝研讀經史而舉行的禦前講席),勤于聽政,因陳時務十二事,不久升為侍讀。周洪谟修過《英宗實錄》、《憲宗實錄》。明憲宗繼位以後,周洪谟在皇帝面前直言時務,并提出“君主保國之道有三:曰力聖學,曰修内治,曰攘外侮”。皇帝為之贊賞,并采納其建言。弘治五年(1492年)享年七十二歲,谥号文安。
    本名:周洪谟 别名: 字: 号: 所處時代:明代 民族族群: 出生地: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 職業:明代官員

人物生平

博學多才

周洪谟,正統十年(1445年),考中進士,授編修職。他見聞廣博,強于記憶,文筆很漂亮,熟悉本朝典制和掌故,喜歡談論經國濟民的方略。n

直言進谏

景泰元年(1450年),周洪谟上疏勸代宗參加禦前講席,勤于政務,并陳述有關時務的十二件事。又升為侍讀。天順二年(1458年),掌管南京翰林院事。憲宗即位,他又上疏陳述時務,說人君保國之道有三點:緻力聖學、治理内政、抵禦外寇。緻力聖學要做到一點就是端正意念。治理内政要做到有五點:征求真有才能之人去掉不肖之徒,表彰忠良削減冗職,妥善減輕漕運負擔。抵禦外寇要做到六點:選拔将帥、訓練士卒、研究舊有禦敵方法、配備兵器、備足糧饷、平定邊陲。憲宗對此予以誇獎并接納了他的建議。

憲宗即位,改“成化”為年号,朝廷商議征讨四川山都掌蠻,周洪谟奏呈六條進兵方案,憲宗下诏交付軍帥實行。周洪谟升為學士。不久任南京祭酒。上言稱南監有紅闆倉二十間,是高皇後用來積盛糧食,供養監生家小的,應該修複。憲宗批準同意。後來他為母喪守服期滿,改在北監任職。成化十一年(1475年),他上言士風輕浮,請求恢複洪武年間的學規。憲宗贊許并接納了他的意見。

令禮部張貼告示。崇信伯費淮應到國子監學習禮法,很久不到。周洪谟進行彈劾,費淮被收回官服,帶着方巾去國子監,減去一年俸祿的一半,學校的教育行政為此整肅。先王畫像皇冠垂有十二串玉珠,而旁邊舞蹈的行列、食具豆和笾的數額不相符。為此周洪谟請求按天子規格配備。他又說“:古時玉磬、琴和瑟作為殿堂上的音樂,而舞蹈者在兩邊台階起舞。現在舞蹈的居上,操樂器居下,不合古制,應當改。”尚書鄒幹提出反駁意見,周洪谟第二次上疏争辯。憲宗最後同意洪谟的意見。

周洪谟被升任禮部右侍郎,時間長了,又轉為左侍郎。按蔡沈《書集傳》所解釋的璇機玉衡觀測儀,後人都按其規格制造,經驗證很多地方不合,應該重新改做,憲宗立即交給周洪谟負責。他改用木頭做,十天就造好了。成化十七年(1481年),周洪谟升任尚書。成化二十年(1484年),加封太子少保。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星相異變,他奏呈數事,憲宗大多予以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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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社稷

周洪谟曾說:“士人出任官職,有的到故鄉數千裡外的地方任職,既不了解當地風俗,也違背人情,不如就近選任。王府的官終生不再升遷,與祖制相違背,應當逐漸加以變更。都掌蠻及白羅羅羿子幾次反叛,應該特設長官司,從都蠻和白羅中選擇适宜的人任職,就可無後患。”洪谟臨終前,還上奏陳述安定京師、平定邊境等十件事。他就是如此喜好發表意見。n

告老還鄉

弘治元年(1488年)四月,天壽山雷霆轟鳴,狂風大作,冰雹頻下,樓殿的瓦大多被毀壞。周洪谟又力勸修複,孝宗接納其建議。周洪谟端莊持重,與人極少交往,他與萬安同鄉,萬安掌權時與洪谟關系很好。這時,言官先後議論,并上奏章彈劾,洪谟辭官返鄉。過了三年周洪谟去世,享年七十二歲,谥号文安。

曆史評價

《明史》:“周洪谟等以詞臣曆卿貳。或職事拳拳,或侃侃建白,進講以啟沃為心,守官以獻替自效。于文學侍從之選,均無愧諸。”

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第七十二》有傳。

後世紀念

人物故居

在2008年出版的《長甯縣志》中,周洪谟被認為是今長甯縣雙河鎮人。2010年,四川宜賓長甯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證實,明代巨儒周洪谟故居遺址在該縣梅白鄉白虎村1組被發現,而周洪谟的出生地和故居在梅白的觀點也流傳起來,但此後仍有文章根據嘉慶版《長甯縣志》中的相關記載,認為周洪谟故居應在長甯縣雙河鎮東街。n

墓地

2013年7月17日,在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下江北宜賓市七中新校區建築工地上發現一個古墓,在古墓的左室墓碑上刻着“明故太子少保周文安公之墓”。據省文化考古研究院證實,“文安”即為明代鴻儒周洪谟死後的賜谥。古墓遺址位于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沙灣龍首山上。周洪谟墓的發掘不僅對研究宜賓地區明墓形制和品官埋葬制度等問題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同時作為曆史名人墓葬,更具有較高的文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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