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人民政府直屬公益事業單位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制度始建于1993年5月,随着國家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調整,于2002年12月成立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心職責是履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責,執行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策,負責本行政區域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貸款和資金運作等管理工作。[1]
    中文名: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作用:公積金管理 組織性質:事業單位 直屬:市人民政府

簡介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是直屬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正處級建制,下設省直分中心和肥東、肥西、長豐三個縣管理部。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财政監督”的原則。

設置與功能

中心是市政府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關設辦公室、歸集處、房貸處、計劃财務處、住房資金管理處、信息處、法規監督處、業務服務處、綜合服務平台管理處、組織人事處和機關黨委等11個處室,下轄鐵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東、肥西、長豐、廬江縣管理部,市區設花園街、政務區、濱湖、城北四個營業部。其中鐵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是中心的分支機構,負責轄區内住房公積金的業務管理工作;四縣管理部是中心的派出機構,負責四縣住房公積金的業務管理工作。中心對分中心、管理部實行“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的管理模式。

近年來,管理中心在制度建設、業務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均有較大的發展,獲得了合肥市文明單位、合肥市衛生先進單位、合肥市青年文明号、三八紅旗集體、合格職工之家等榮譽稱号,被省建設廳評為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優秀單位,全省建設系統文明單位。

管理中心将以熱忱為廣大職工做好服務為根本宗旨,為改善我市職工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家庭住房條件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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