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衡

匡衡

西漢經學家
匡衡,字稚圭,西漢後期人,生卒年不詳,西漢經學家,官至丞相,曾以“鑿壁偷光”的苦讀事迹名世。[1]祖籍東海郡丞邑(今棗莊市峄城區),“至衡始遷居鄒邑(今鄒城市)羊下村”(據朱承命修《鄒縣志》)。其“父世農夫,至衡好學,家貧,庸作以供資用”,“匡衡勤學而無燭,鄰舍有燭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書映光而讀之”(《西京雜記》)。這就是匡衡鑿壁偷光的故事,兩千年來盛傳不衰。匡衡青少年時期除了“庸作以供資用”,把得到的報酬買書買筆等學習用具外,史籍還記載,他還經常到書簡收藏者那裡去勞作而不取報酬,隻是将借書作為交換條件。正因匡衡孜孜以讀,因而成為一代經學大師。
    本名:匡衡 别名: 字:稚圭 号: 所處時代: 民族族群: 出生地:東海郡承縣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 國籍:西漢 民族:漢 職業:丞相、經學家 典故:鑿壁偷光

個人簡介

匡衡學成後,非常喜歡探讨詩句的含義,因而,衆儒生曾編出諺語:“無說詩,匡鼎來。匡說詩,解人頤。”當時大文人蕭望之、梁賀曾與匡衡辯《詩》,匡衡談吐有據,言語精美,深得蕭、梁二人的贊賞。于是,蕭望之親自上奏折,請求任用。

起初,匡衡調補平原文學,因為政績卓着,學者多有上書舉薦,認為匡衡“經明不凡,當世少雙”,樂陵侯史高更稱他“才智有餘,經學絕倫”(《漢書·匡衡傳》)。漢元帝即位,賜衡為郎中,遷博士給事中。匡衡曾先後出任光祿大夫、太子少傅、光祿勳、禦史大夫等職。漢元帝在位時,還曾讓匡衡居于殿中為師,為朝内官員講解《詩經》,不少縣官也前往旁聽。建昭三年(前36年),拜匡衡為丞相,封樂安侯,食邑600戶。

初元二年(前47年),“有日蝕地震之變”,災害嚴重,元帝深感震驚與憂慮,于是向群臣征詢政治上的得失。時任“給事中”的匡衡縱觀全局,經過深思熟慮,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他呈遞的《政治得失疏》說:“臣聞五帝不同禮,三王各異教,民俗殊務,所遇之時異也。”

他針對當時存在的“吏民觸法抵禁”、“貪财賤義”、“綱紀失序”等時弊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

諸如縮減宮廷開支、倡節儉、抑侈靡、建制度、立章程、近忠良、遠佞臣、選人才、開言路等。匡衡極力主張“禮讓為國”,并主張首先從君臣做起,如不然,則“朝有變色之言,則下有争鬥之患;上有自專之士,則下有不讓之人;上有克勝之佐,則下有傷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則下有盜竊之民”(《漢書·匡衡傳》)。要做到“民不争”、“下不暴”、“衆相愛”,必須整頓吏治,“放鄭衛,進雅頌,舉異才,開直言,任溫良之人,退苛薄之吏”。匡衡的奏疏切中時弊,因而深得元帝贊譽。

在他任朝臣期間,曾提出一系列興利除弊的主張,他的“戒妃匹,勸經學威儀之則”的奏疏就有着較重的份量,為改善朝政發揮了積極作用。建始五年(前28年),匡衡封地樂安侯國與當地發生土地争端,有人告他在封邑(今安微省泗洪縣西北)多占土地,又因兒子匡昌為越騎校尉,醉後殺人,系诏獄。匡衡惶惶之中請求辭職,後經皇帝允準,免其職。有人彈劾匡衡“專地盜土”,主要是指他的封邑土地喪失了界樁,後經丈量核實,比封賜之初多出400畝,當是侵占所緻。皇帝念匡衡為朝廷舊臣,多所貢獻,故将多出的土地依舊歸其所有,以示安慰。

匡衡被免職後“終于家”。匡衡子匡鹹也以經學入仕,“曆九卿,家世多為博士者”(清康熙四十一年,朱承命修《鄒縣志》)。匡衡墓在今鄒城市匡莊村東的高嶺上,墓前有明代人書寫的墓碑。

人物生平

漢元帝十分喜好儒術文辭,尤喜愛《詩經》,曾多次親自聽匡衡講《詩經》,對匡衡的才學十分贊賞,因此任匡衡為禦史大夫。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丞相韋玄成病逝,匡衡又代為丞相,封樂安侯,輔佐皇帝,總理全國政務。匡衡可算是因明經而位極人臣的典型了。

匡衡任職期間,多次上疏陳述自己對朝廷政策的意見,陳述治國之道并經常參與研究讨論國家大事,按照經典予以答對,言合法義,博得元帝信任。每當朝廷大臣讨論政務時,匡衡總是引《詩經》為據,認為“六經者,聖人所以統天地之心,着善惡之歸,明吉兇之分,通人道之意,使不悖于其本性者也。故審六經之指,則人天之望可得而和,草木昆蟲可得而育,此永永不易之道也。”匡衡的主張得到元帝及成帝的支持,這與從漢朝中期就開始興起的獨尊儒術,推重經學,微言大義的社會風尚是分不開的,實際是漢朝統治者用以統治人民的一種手段。

元帝後期時,宦官石顯為中書令,他結黨營私,把持朝政,慫恿元帝加重賦役,剝削人民,但因有皇帝的寵幸,沒人敢觸犯他。成帝即位後,匡衡便上疏彈劾石顯,列舉其以前所犯罪惡,并糾舉他的黨羽,這是匡衡所做的最後一件鏟除奸佞,為漢朝廷盡忠的事情。不久,匡衡與同僚間漸有離隙,被人彈劾,貶為庶民,返回故裡,不幾年,病死于家鄉。

元帝封其為安樂侯,其侯國食封土地本為三十一萬畝,匡衡利用郡圖之誤,非法擴大食封土地四萬多畝。成帝時,司隸校尉駿等告其“專地盜土”(指擴大國界),被免為庶人。

意外之舉

匡衡勤奮好學,終憑一己之力,位極人臣,是标榜讓青年人學習的楷模。孰料位高權重之後他也走上了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路,外斥異己并對有污點的陳湯(其奏章中首現“犯我強漢者,雖遠必誅”這句名言)以及衆多功臣進行打壓。

成名原因

匡衡幼時好學,家貧夜晚沒有燈燭,他就鑿穿牆壁借鄰居家的燭光苦讀。

匡衡家窮買不起書。同鄉有個富翁家中藏書很豐富。匡衡就去他家做工,卻不收分文工錢。富翁感到很奇怪,問匡衡為什麼?匡衡說:“我不想要工錢,隻希望您能把家中的書都借給我讀,我可就很心滿意足了。”富翁聽了,被他那種勤奮好學的精神所深深感動,就答應了他的請求。從此,匡衡就有了極好的讀書機會。史書上說,匡衡精力充沛,超越常人,富翁家的豐富的藏書,加上匡衡本人的勤奮努力,終于把他造就成為一位知識學問淵博的學者。

漢元帝的時候,匡衡受推薦被朝廷任命為郎中,再升為博士,給事中。這時先後發生了日蝕和地震,漢元帝心中惶恐,怕是上天降下的災殃警兆,就向大臣們咨詢政治的得失。匡衡上奏,列舉曆史事實說明天象隻是一種大自然的陰陽變化,禍福全在于人的作為,人類社會的風氣,更在于朝廷的教化倡導和影響。因而皇上應當裁減宮廷的費用,親近忠臣正人,疏遠佞臣小人,選拔賢材,開放方路接納忠谏,等等。漢元帝很贊賞匡衡的見識,提升他為光祿大夫、太子少傅。

漢元帝龐愛傅昭儀和她的兒子定陶王超過了皇後和太子。匡衡對此提出了懇切的規勸,透徹地剖析“正家而天下定”的道理,要防止招緻國家的禍亂。匡衡在朝廷中參議大政,引經據典,闡明法理道義,很受贊賞,由此升任為光祿勳、禦史大夫,後來又升來丞相,封為樂安侯。

漢元帝時,宦官中書令石顯專權,排擠陷害賢良。匡衡也害怕他,不敢指摘。漢元帝去世之後,漢成帝即位,匡衡和禦史大夫甄譚聯手彈劾石顯,揭露他和黨羽的種種罪惡。石顯和爪牙都受到應有的懲辦。但朝中大臣也有人認為,匡衡身為輔政大臣,早年不及時參奏揭發,卻阿谀曲從,沒有盡到責任,對他提出彈劾。匡衡也自感慚愧,一再請求辭職,後來終于因多霸占封地的事被罷了官。

鑿壁偷光

原文

匡衡,字稚圭,匡衡勤學而無燭,鄰居有燭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書映光而讀之。邑人大姓文不識,家富多書,衡乃與其傭作而不求直。主人怪,問衡,衡曰:“願得主人書遍讀之。”主人感歎,資給以書,遂成大學。 《西京雜記》

譯文

匡衡,字稚圭,匡衡勤奮好學,但家中沒有蠟燭照明。鄰家有燈燭,但光亮照不到他家,匡衡就把牆壁鑿了一個洞引來鄰家的光亮,讓光亮照在書上來讀。同鄉有個大戶人家叫文不識的,是個有錢的人,家中有很多書。匡衡就到他家去做雇工,又不要報酬。主人感到很奇怪,問他為什麼這樣,他說:“主人,我想讀遍你家所有的書。”主人聽了,深為感歎,就把書借給他讀。于是匡衡成了大學問家。

注釋

而:卻,但。(表轉折)

逮:到,及。不逮,指燭光照不到。

穿壁:在牆上鑿洞。

邑人:謂同縣的人。古時“縣”通稱為“邑”。

乃:于是,就。

大姓:富戶;大戶人家。

文不識:姓文名不識。

與:幫助。

傭作:做雇工辛勤勞作。

償:值,指報酬(回報)。

怪:感到奇怪。

資給:借給。

願:希望。

遍讀之:全部讀他一遍。

遂:便。

成:成為,變成。

大學:大學問家。

直:通“值”,工錢。

為:給。

逮:到,及。

典籍資料

相關典故

匡衡學習好,還很勤奮。西漢時候,有個農民的孩子,叫匡衡。他小時候很想讀書,可是因為家裡窮,沒錢上學。後來,他跟一個親戚學認字,才有了看書的能力。

匡衡買不起書,隻好借書來讀。那個時候,書是非常貴重的,有書的人不肯輕易借給别人。匡衡就在農忙的時節,給有錢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錢,隻求人家借書給他看。

過了幾年,匡衡長大了,成了家裡的主要勞動力。他一天到晚在地裡幹活,隻有中午歇晌的時候,才有工夫看一點書,所以一卷書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夠讀完。匡衡很着急,心裡想:白天種莊稼,沒有時間看書,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時間來看書。可是匡衡家裡很窮,買不起點燈的油,怎麼辦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讀過的書。背着背着,突然看到東邊的牆壁上透過來一線亮光。他嚯地站起來,走到牆壁邊一看,啊!原來從壁縫裡透過來的是鄰居的燈光。于是,匡衡想了一個辦法:他拿了一把小刀,把牆縫挖大了一些。這樣,透過來的光亮也大了,他就湊着透進來的燈光,讀起書來。

匡衡就是這樣刻苦學習,勤儉節約,後來成了一個很有學問的人。這個故事也就是人們傳頌的鑿壁偷光,又做鑿壁借光。

漢書記載

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第五十一

匡衡字稚圭,東海承人也。父世農夫,至衡好學,家貧,庸作以供資用,尤精力過絕人。諸儒為之語曰:“無說《詩》,匡鼎來;匡語《詩》,解人頤。”

衡射策甲科,以不應令除為太常掌故,調補平原文學。學者多上書薦衡經明,當世少雙,令為文學就官京師;後進皆欲從衡平原,衡不宜在遠方。事下太子太傅蕭望之、少府梁丘賀問,衡對《詩》諸大義,其對深美。望之奏衡經學精習,說有師道,可觀覽。宣帝不甚用儒,遣衡歸官。而皇太子見衡對,私善之。

會宣帝崩,元帝初即位,樂陵侯史高以外屬為大司馬車騎将軍,領尚書事,前将軍蕭望之為副。望之名儒,有師傅舊恩,天子任之,多所貢薦。高充位而已,與望之有隙。

長安令楊興說高曰:“将軍以親戚輔政,貴重于天下無二,然衆庶論議令問休譽不專在将軍者何也?彼誠有所聞也。以将軍之莫府,海内莫不卬望。而所舉不過私門賓客,乳母子弟,人情忽不自知,然一夫竊議,語流天下。夫富貴在身而列士不譽,是有狐白之裘而反衣之也。古人病其若此,故卑體勞心,以求賢為務。傳曰:以賢難得之故因曰事不待賢,以食難得之故而曰飽不待食,或之甚者也。平原文學匡衡材智有餘,經學絕倫,但以無階朝廷,故随牒在遠方。将軍誠召置莫府,學士歙然歸仁,與參事議,觀其所有,貢之朝廷,必為國器,以此顯示衆庶,名流于世。”

高然其言,辟衡為議曹史,薦衡于上,上以為郎中,遷博士,給事中。

是時,有日蝕、地震之變,上問以政治得失,衡上疏曰:

陛臣聞五帝不同禮,三王各異教,民俗殊務,所遇之時異也。陛下躬聖德,開太平之路,闵愚吏民觸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改行自新,天下幸甚。臣竊見大赦之後,奸邪不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随入獄,此殆導之未得其務也。蓋保民者,“陳之以德義”,“示之以好惡”,觀其失而制其宜,故動之而和,綏之而安。今天下俗貪财賤義,好聲色,上侈靡,廉恥之節薄,淫辟之意縱,綱紀失序,疏者逾内,親戚之恩薄,婚姻之黨隆,苟合僥幸,以身設利。不改其原,雖歲赦之,刑猶難使錯而不用也。

臣愚以為宜一曠然大變其俗。孔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朝廷者,天下之桢F8B5也。公卿大夫相與循禮恭讓,則民不争;好仁樂施,則下不暴;上義高節,則民興行;寬柔和惠,則衆相愛。四者,明王之所以不嚴而成化也。何者?朝有變色之言,則下有争鬥之患;上有自專之士,則下有不讓之人;上有克勝之佐,則下有傷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則下有盜竊之民:此其本也。今俗吏之治,皆不本禮讓,而上克暴,或忮害好陷人于罪,貪财而慕勢,故犯法者衆,奸邪不止,雖嚴刑峻法,猶不為變。此非其天性,有由然也。

臣竊考《國風》之詩,《周南》、《召南》被賢聖之化深,故笃于行而廉于色。鄭伯好勇,而國人暴虎;秦穆貴信,而士多從死;陳夫人好巫,而民淫祀;晉侯好儉,而民畜聚;太王躬仁,邠國貴恕。由此觀之,治天下者審所上而已。今之僞薄忮害,不讓極矣。臣聞教化之流,非家至而人說之也。賢者在位,能者布職,朝廷崇禮,百僚敬讓,道德之行,由内及外,自近者始,然後民知所法,遷善日進而不自知。是以百姓安,陰陽和,神靈應,而嘉祥見。《詩》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壽考且甯,以保我後生”此成湯所以建至治,保子孫,化異俗而懷鬼方也。今長安天子之都,親承聖化,然其習俗無以異于遠方,郡國來者無所法則,或見侈靡而放效之。此教化之原本,風俗之樞機,宜先正者也。

臣聞天人之際,精有以相蕩,善惡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陰陽之理各應其感,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暗,水旱之災随類而至。今關東連年饑馑,百姓乏困,或至相食,此皆生于賦斂多,民所共者大,而吏安集之不稱之效也。陛下祗畏天戒,哀闵元元,大自減損,省甘泉、建章官衛,罷珠崖,偃武行文,将欲度唐、虞之隆,絕殷、周之衰也。

諸見罷珠崖诏書者,莫不欣欣,人自以将見太平也。宜遂減官室之度,省靡麗之飾,考制度,修外内,近忠正,遠巧佞,放鄭、衛,進《雅》、《頌》,舉異材,開直言,任溫良之人,退刻薄之吏,顯潔白之士,昭無欲之路,覽《六藝》之意,察上世之務,明自然之道,博和睦之化,以崇至仁,匡失俗,易民視,令海内昭然鹹見本朝之所貴,道德弘于京師,淑問揚乎疆外,然後大化可成,禮讓可興也。

上說其言,遷衡為光祿大夫、太子少傅。

時,上好儒術文辭,頗改宣帝之政,言事者多進見,人人自以為得上意。又傅昭儀及子定陶王愛幸,寵于皇後、太子。衡複上疏曰:

臣聞治亂安危之機,在乎審所用心。蓋受命之王務在創業垂統傳之無窮,繼體之君心存于承宣先王之德而褒大其功。昔者成王之嗣位,思述文、武之道以養其心,休烈盛美皆歸之二後而不敢專其名,是以上天歆享,鬼神祐焉。其《詩》曰:“念我皇祖,陟降廷止。”言成王常思祖考之業,而鬼神祐助其治也。

陛下聖德天複,子愛海内,然陰陽未和,奸邪未禁者,殆論議者未丕揚先帝之盛功,争言制度不可用也,務變更之,所更或不可行,而複複之,是以群下更相是非,吏民無所信。臣竊恨國家釋樂成之業,而虛為此紛紛也。願陛下詳覽統業之事,留神于遵制揚功,以定群下之心。《大雅》曰:“無念爾祖,聿修厥德。”孔子着之《孝經》首章,蓋至德之本也。

傳曰:“審好惡,理情性,而王道畢矣。”能盡其性,然後能盡人物之性;能盡人物之性,可以贊天地之化。治性之道,必審已之所有餘,而強其所不足。蓋聰明疏通者戒于大察,寡聞少見者戒于雍蔽,勇猛剛強者戒于大暴,仁愛溫良者戒于無斷,湛靜安舒者戒于後時,廣心浩大者戒于遺忘。必審己之所當戒,而齊之以義,然後中和之化應,而巧僞之徒不敢比周而望進。唯陛下戒所以崇聖德。

臣又聞室家之道修,則天下之理得,故《詩》始《國風》,《禮》本《冠》、《婚》。始乎《國風》,原情性而明人倫也;本乎《冠》、《婚》,正基兆而防未然也。福之興莫不本乎室家。道之衰莫不始乎阃内。故聖王必慎妃後之際,别适長之位。禮之于内也。卑不逾尊,新不先故,所以統人情而理陰氣也。

其尊适而卑庶也,适子冠乎阼,禮之用醴,衆子不得與列,所以貴正體而明嫌疑也。非虛加其禮文而已,乃中心與之殊異,故禮探其情而見之外也。聖人動靜遊燕,所親物得其序;得其序,則海内自修,百姓從化。如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因時而動,以亂國家。故聖人慎防其端,禁于未然,不以私恩害公義。陛下聖德純備,莫不修正,則天下無為而治。《詩》雲:“于以四方,克定厥家。”傳曰:“正家而天下定矣。”

衡為少傅數年,數上疏陳便宜,及朝廷有政議,傅經以對,言多法義。上以為任公卿,由是為光祿勳、禦史大夫。建昭三年,代韋玄成為丞相,封樂安侯,食邑六百戶。

元帝崩,成帝即位,衡上疏戒妃匹,勸經學威儀之則,曰:

陛下秉至考,哀傷思慕不絕于心,未有遊虞弋射之宴,誠隆于慎終追遠,無窮已也。竊願陛下雖聖性得之,猶複加聖心焉。《詩》雲“茕茕在疚”,言成王喪畢思慕,意氣未能平也,蓋所以就文、武之業,崇大化之本也。

臣又聞之師曰:“妃匹之際,生民之始,萬福之原。”婚姻之禮正,然後品物遂而天命全。孔子論《詩》以《關睢》為始,言太上者民之父母,後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則無以奉神靈之統而理萬物之宜。故《詩》曰:“窈窕淑女,君子好仇。”言能緻其貞淑,不貳其操,情欲之感無介乎容儀,宴私之意不形乎動靜,夫然後可以配至尊而為宗廟主。此綱紀之首,王教之端也。自上世已來,三代興廢,未有不由此者也。願陛下詳覽得失盛衰之效以定大基,采有德,戒聲色,近嚴敬,遠技能。

竊見聖德純茂,專精《詩》、《書》,好樂無厭。臣衡材驽,無以輔相善義,宣揚德音。臣聞《六經》者,聖人所以統天地之心,着善惡之歸,明吉兇之分,通人道之正,使不悖于其本性者也。故審《六藝》之指,則天人之理可得而和,草木昆蟲可得而育,此永永不易之道也。及《論語》、《孝經》,聖人言行之要,宜究其意。

臣又聞聖王之自為動靜周旋,奉天承親,臨朝享臣,物有節文,以章人倫。蓋欽翼祗栗,事天之容也;溫恭敬遜,承親之禮也;正躬嚴恪,臨衆之儀也;嘉惠和說,飨下之顔也。舉錯動作,物遵其儀,故形為仁義,動為法則。孔子曰:“德義可尊,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大雅》雲:“敬慎威儀,惟民之則。”諸侯正月朝觐天子,天子惟道德,昭穆穆以視之,又觀以禮樂,飨醴乃歸。故萬國莫不獲賜祉福,蒙化而成俗。今正月初幸路寝,臨朝賀,置酒以飨萬方,傳曰“君子慎始”,願陛下留神動靜之節,使群下得望盛德休光,以立基桢,天下幸甚!

上敬納其言。頃之,衡複奏正南北郊,罷諸淫祀,語在《郊祀志》。

初,元帝時,中書令石顯用事,自前相韋玄成及衡皆畏顯,不敢失其意。至成帝初即位,衡乃與禦史大夫甄譚共奏顯,追條其舊惡,并及黨與。于是司隸校尉王尊劾奏:“衡、譚居大臣位,知顯等專權勢,作威福,為海内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谀曲從,附下罔上,無大臣輔政之義。既奏顯等,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着先帝任用傾複之徒,罪至不道。”有诏勿劾。衡慚懼,上疏謝罪。因稱病乞骸骨,上丞相樂安侯印绶。上報曰:“君以道德修明,位在三公,先帝委政,遂及朕躬。君遵修法度,勤勞公家,朕嘉與君同心合意,庶幾有成。今司隸校尉尊妄诋欺,加非于君,朕甚闵焉。方下有司問狀,君何疑而上書歸侯乞骸骨,是章朕之未燭也。傳不雲乎?‘禮義不愆,何恤人之言!’君其察焉。專精神,近醫藥,強食自愛。”

因賜上尊酒、養牛。衡起視事。上以新即位,褒優大臣,然群下多是王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風雨不時,連乞骸骨讓位。上辄以诏書慰撫,不許。

久之,衡子昌為越騎校尉,醉殺人,系诏獄。越騎官屬與昌弟且謀篡昌。事發覺,衡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谒者诏衡冠履。而有司奏衡專地盜土,衡竟坐免。

初,衡封僮之樂安鄉,鄉本田堤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初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至建始元年,郡乃定國界,上計簿,更定圖,言丞相府。衡謂所親吏趙殷曰:“主簿陸賜故居奏曹,習事,曉知國界,署集曹掾。”明年治計時,衡問殷國界事:“曹欲奈何?”殷曰:“賜以為舉計,令郡實之。恐郡不肯從實,可令家丞上書。”衡曰:“顧當得不耳,何至上書?”亦不告曹使舉也,聽曹為之。

後賜與屬明舉計曰:“案故圖,樂安鄉南以平陵佰為界,不從故而以閩佰為界,解何?”郡即複以四百頃付樂安國。衡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谷千餘石入衡家。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衡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地,所以一統尊法制也。衡位三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正國界,計簿已定而背法制,專地盜土以自益,及賜、明阿承衡意,猥舉郡計,亂減縣界,附下罔上,擅以地附益大臣,皆不道。”于是上可其奏,勿治,丞相免為庶人,終于家。

子鹹亦明經,曆位九卿。家世多為博士者。

人物評價

民間評價:“即說詩,匡衡來,匡說詩,解人頤。”

唐代杜甫:“匡衡抗疏功名薄, 劉向傳經心事違。”

後世評價:匡衡勤奮無比、通古博今,經學絕倫,直言進谏,剛直不阿,受人敬重,是漢代著名經濟學家和政治家。匡衡被《漢書》列為一代名相而世代相傳。

匡衡之墓

匡衡墓,位于山東棗莊峄城西南14華裡,匡談村,即匡衡故裡。墓封土堆高約4米,直徑35米,墓區遍植林木“文革”期間,封土堆南部被紅衛兵挖一坑,深2米許,未及墓室。墓南原有匡衡祠,于清乾隆四十年重建,但曆經滄桑,今已無存。僅留墓碑一座,為乾隆年間峄縣令張玉樹親題:“漢丞相樂安侯匡衡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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