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林

劉昌林

第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河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河北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劉昌林,男,漢族,1962年7月生,重慶人,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商學院預算與公共财政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曆,公共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1]現任第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河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2]
  • 中文名:劉昌林
  • 民族:漢族
  • 籍貫:重慶市
  • 畢業院校: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曆

1981.09—1985.07 湖北财經學院工業經濟系工業經濟和企業管理專業學習

1985.07—1988.09 财政部工業交通财務司辦事員、科員

1988.09—1990.08 财政部辦公廳科員、副主任科員(1989.08)

1990.08—1992.12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1991.02正科級,1992.09副處級)

1992.12—2001.07 财政部辦公廳秘書(1995.09正處級,2001.07副司長級)(其間:1993.09—1996.07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夜大學英語專業學習;1994.11—1995.11挂職任北京市通縣縣長助理;1999.01—2001.05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商學院預算與公共财政專業學習,獲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2001.07—2003.08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秘書處副秘書長(副司長級)

2003.08—2004.12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權資産部副主任

2004.12—2007.06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權資産部主任(2004.09—2005.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7.06—2008.12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部主任

2008.12—2010.10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2010.10—2011.02 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1.02—2013.08 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3.08—2015.07 江西省景德鎮市委書記

2015.07—2016.10 江西省副省長  

2016.10—2018.01 甘肅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2018.01—2021.11 甘肅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2021.11—2022.01 河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2.01—河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擔任職務

第十九、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河北省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确認)

職務任免

2023年1月15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在省會河北會堂閉幕。劉昌林當選河北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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