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參加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分為兩類,一類是具有國家承認學曆的高中等中醫藥院校畢業生;一類是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一)具有規定學曆的學生
1、具有高等學校中西醫結合專業本科以上學曆,畢業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中醫學專業學曆教育,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藥衛生類學校中未經評估的中醫專業,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學注冊的非在職學生,畢業後取得學曆并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3、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科學曆,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曆,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考試;
4、臨床類别醫師,取得省級考試,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曆或脫産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道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并系統學習了中醫藥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參加中醫類别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考試;
5、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于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産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考試;
6、中醫類别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别醫師資格考試。
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1、外籍人員;
(1)取得我國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曆并在提供外籍人員在中國中醫學專業學曆教育的高等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實習滿一年的外籍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2)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我國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2、台港澳居民:
(1)台灣居民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和外籍人員條件一樣;
(2)取得内地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曆後,在内地三級中醫醫院不間斷實習滿一年并經考核合格。或得香港和澳門合法行醫權并在香港和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3)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内地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曆,并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後,在内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後,或在香港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澳門居民取得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曆,并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後,在内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後,或在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注: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其考試辦法另行制定。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步驟1、考生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上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考生确認、保存報名信息後,系統提示“報名成功”。
步驟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憑借“個人證件編号”及個人密碼,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步驟3、考生确認填報信息無誤後,可以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2.現場報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書等),交費,拍照(或導入數碼照片),并确認個人報名信息。
技能考試
(一)考試基地基本要求
承擔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點,其下設的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标準除符合《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号)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1.根據考試内容設置若幹個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條件,便于管理。
2.醒目位置張貼考生須知和考站分布圖等有關内容。
3.設置考生候考區,方便考生等候參加考試。
4.有符合條件的保密室,以存放試卷與其他保密資料。
5.配備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維護考試秩序和紀律。
(二)考試基地器材配置
1.一般器械
聽診器、台式血壓計(水銀)、溫度計、叩診錘、壓舌闆(一次性)、手電筒、消毒手套、消毒器具、消毒液、消毒棉球(紗布)、消毒棉簽、液體石蠟、75%和95%酒精棉球、2%碘酒棉球、消毒滑石粉、膠布、讀片燈箱、檢查床、硬闆、擔架、直尺、皮尺、鑷子、大頭針、屏風、污物桶等。
2.專用設備和器械
脈診墊、毫針(0.5寸、1.0寸、1.5寸、2.0寸、2.5寸)、三棱針、皮膚針、皮内針;大、中、小型号拔火罐;艾絨、艾條、火柴;推拿巾、繃帶或三角巾、小夾闆;手術衣、隔離衣;換藥包、止血鉗;吸痰器、吸痰管;穿刺包(腰穿、胸穿、骨穿、腹穿);導尿包、胃管;吸氧設備。
3.符合操作要求的多用途醫學教學模拟人。
4.心電圖檢查單、X線片、實驗室檢查結果報告單等。
5.實施考試所需的其他器材。随着考試手段的不斷改進,将引進聲光電模拟,以及微機人機對話等科學方法,須配備計算機、打印機等設備。
(三)考試實施
1.考試内容
(1)第一站:辨證論治提供一個病例資料,要求考生完成四診摘要、辨證分析(病因、病機、病位、病性)中醫類證鑒别,提出中醫、西醫診斷依據、中醫治法、方藥(方名、藥物劑量、煎服法等)、中醫調護内容或必要的診療計劃内容。
(2)第二站:基本操作
①體格檢查(内科基本體格檢查)
②中醫基本操作
③西醫基本操作
(3)第三站:臨床答辯
①病史采集
②臨床問答(師承和确有專長考生要結合其專業進行)
③輔助檢查臨床判讀
2.考試方式
(1)考生在指定考試地點,随機分别抽取各站考試試題,分别完成各站考試;
(2)第一站:考試為書面辨證論治;
(3)第二站:考試系由考生相互進行體格檢查和中醫、西醫基本操作;
(4)第三站:現場答辯。
3.考試時間與各站分數
考試内容考試時間考試分數
一辨證論治6040
二體格檢查1510
二中醫操作10
二西醫操作10
三病史采集1518
臨床答辯12分
注:實踐技能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綜合筆試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考試科目為:
1.中醫基礎科目:中醫基礎理論(中醫經典着作内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
2.中醫臨床醫學科目:中醫内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3.西醫及臨床醫學科目:診斷學、内科學、外科學、婦産科、兒科學、傳染病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注:内外婦兒的考試内容為:中西醫結合内科學、中西醫結合外科學、中西醫結合婦科學、中西醫結合兒科學,其中中西醫知識各占一半)
中醫類别醫學綜合筆試全部采用客觀選擇題,包括A1型題、A2型題、B1型題。A1型題是單句型最佳選擇題,A2型題是病例摘要型最佳選擇題,B1型題是标準配伍題。
(1)A型題:又稱最佳選擇題或單項選擇題。每道試題由一個題幹(即問題)與A、B、C、D、E5個備選答案(即選項)組成,題幹在前,5個備選答案在後。5個備選答案中隻有一項是最佳選擇(即正确答案),其餘4項為幹擾答案。答題時,須按題幹要求,從5個備選答案中選擇1項作為正确答案。A型題采用為A1型題、A2型題2種題型。
A1型題:題幹以論述題形式出現,或為叙述式,或為否定式。答題時,要求在5個備選答案中肯定或否定1項,作為正确答案。
例1.治療下痢,屬“通因通用”法的方劑是答案:D
A.葛根黃芩黃連湯
B.大承氣湯
C.白頭翁湯
D.芍藥湯
E.黃連解毒湯
A2型題:以1個簡要的病例作為題幹,後面是與題幹有關的A、B、C、D、E5個備選答案。答題時,要求從中選擇1項作為正确答案。
例2.患者下痢不止,色暗不鮮,便膿血,赤白相兼,裡急後重,日久不愈。腹痛喜溫,小便短赤,舌苔淡白,脈沉遲。治療應首選的方劑是答案:C
A.白頭翁湯
B.木香槟榔丸
C.桃花湯
D.四神丸
E.真人養髒湯
(2)B型題:又稱配伍題,目前采用B1型題。
B1型題:每道試題由A、B、C、D、E5個備選答案與2個或2個以上的題幹組成,5個備選答案在前,題幹在後。答題時,要求為每個題幹選擇1項作為正确答案。每個備選答案可以選用1次或1次以上;也可以1次也不選用。為了試卷的規範化及分數計算的統一性,命題時要求B1型題一律用2個題幹。
例5.
A.午後發熱
B.傍晚發熱
C.潮熱骨蒸
D.身熱夜甚
E.夜熱早涼
1.清骨散證的熱型是答案:C
2.清營湯證的熱型是答案:D
資格取得
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即具有了法律規定的中醫醫師行業的準入資格,其資格終身有效。中醫醫師資格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制,中醫醫師資格證書與其他類别的證書樣式完全一緻,在中國境内(除台港澳地區)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其取得分為兩種途徑:
(一)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二)具有下列條件者,通過認定可以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1、1998年6月26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取得中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1998年6月26日前經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有效行醫資格,并具備25年以上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經曆的有效證據,年齡55歲以上,未取得中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的實踐技能考試考核合格的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民族醫)從業人員;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等以上醫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曆,以及醫學院校中醫學專業本科畢業後在醫學影像科室工作,無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建的醫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認定,符合中醫醫師條件者;
4、具有中國國籍,現在香港、澳門工作、生活者,認定中醫醫師資格的規定同内地醫師資格認定條件。
證書注冊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中醫醫師經注冊取得由衛生部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别、執業範圍從事相應的醫療、保健活動。
(一)注冊條件
凡取得中醫醫師資格的,均可以申請中醫醫師執業注冊。未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的,不能從事醫療活動。
(二)主管部門
衛生部負責全國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是中醫醫師執業注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三)注冊程序
拟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中醫醫師,要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獲得中醫醫師資格後二年内未注冊的,還要提交有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的機構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以及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健康狀況不适宜或不能勝任醫療、保健業務工作的等,不予注冊。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的,以及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要申請重新注冊。重新注冊需到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機構成組織,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四)變更和注銷注冊
中醫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别、執業範圍等注冊事項,要到注冊主管部,更注冊手續。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受刑事處罰的;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因考核不合格,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經培訓後再次考核不合格的,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身體健康狀況不适宜繼續執業的,由出借、出租、抵押、轉讓、塗改《醫師執業證書》的;以及衛生部規定不宜從事醫療、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将被執業注冊主管部門予以注銷注冊。
教材
2015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教材對應情況
為方便2015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考生備考,醫學教育網老師通過對2015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輔導教材及2014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輔導教材進行對比,最終整理2015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最新教材變動情況如下:
一、整體變化情況:
除《中藥學》外,其他科目均有變化,其中變化最少的是針灸學,隻有兩點文字上的變化,基本上可以忽視。
二、各科目變化的情況:
1.《中醫基礎理論》變化主要為增加了很多原文,另外在原有的基礎之上對知識做了一些調整。
2.《中醫診斷學》增加了一些内容,同時也删除了部分内容,整體變化不大。
3.《方劑學》增加内容不多,主要是對原有知識做了一些調整。
4.《中西醫結合内科學》在原有的内容之上增加了疾病的證候、臨床表現、鑒别診斷,另外對部分内容做調整較多。
5.《中西醫結合外科學》增加内容較多,删除較少,調整的内容所占比例也較多。
6.《中西醫結合婦科學》:此科目變化主要集中在方藥的加減、一些實驗室檢查、并發症、治療、病因上增加了另外的要點。其他的是在原有内容上進行了文字上的調整。
7.《中西醫結合兒科學》:此科目變化的内容主要是疾病的證候、臨床表現、鑒别診斷。進行了内容的調整及增加。
8.《針灸學》:僅有兩處變化,均為文字書寫上的變化,無關緊要,可以忽視。
9.《診斷學基礎》增加内容較多,調整的内容次之,删除的内容極少。
10.《藥理學》:變化集中在一些藥物的作用上,進行了調整及增加了其他内容。
11.《傳染病學》:隻有五點内容的變化,各有兩處内容進行了增加和删減,比較重要的變化是傳染病分類的數值變化。
12.《醫學倫理學》:在原有的内容上增加了其他的要點,同時有些内容進行了調整。
13.《衛生法規》:此科目變化較大,主要的變化單元集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相關的單元細目下增加了很多的内容。将會是2015年考試中涉及的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