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國大使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國大使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國的國家代表機構
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并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1]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
    中文名: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中文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國大使館 英文名: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JAPAN 總部所在地:日本東京都港區元麻布3-4-33 主要高管:劉少賓 、郭燕

職能部門

公使:劉少賓 、郭燕

政治處

公使銜參贊:薛劍

參贊:張社平、田培良、沈建國

國際及地區處

公使銜參贊:榮鷹

參贊:李傑

新聞和公共外交處

公使銜參贊兼使館發言人:何振良

文化處

參贊:陳诤

科技處

公使銜參贊:阮湘平

交流處

參贊:汪婉

經參處

公使銜參贊:明曉東

領事部

參贊兼總領事:王軍

參贊:陳三虎 (警務)、張魏巍

商務處

公使:劉亞軍

教育處

公使銜參贊:胡志平

武官處

國防·海軍兼空軍武官:徐斌

陸軍武官:淩正功

辦公室

參贊:潘昊。

領事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國大使館領事服務:護照簽證業務、公證及認證業務等。

領事部的主要工作職能是:保護中國公民的正當權益;促進僑團和僑胞團結、合作、發展;辦理中國公民護照、公證,辦理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認證;辦理外國人赴華簽證。

領事部下設四個組:

領事僑務組:主要負責領事保護和僑團、僑民、華人事務;

證件組:主要負責各類證明;

護照簽證組:主要負責本國公民護照更換、補發、延期和頒發旅行證,并辦理外國人和外籍華人的赴華簽證。

警務組:負責與日本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打擊犯罪。

總領事館

駐大阪總領館 總領事 劉毅仁

證件及簽證等業務地區:大阪府、京都府、兵庫縣、奈良縣、和歌山縣、滋賀縣、愛媛縣、高知縣、德島縣、香川縣、廣島縣、島根縣、岡山縣、鳥取縣

地址:〒550-0004 大阪府大阪市西區靱本町地區3-9-2

駐福岡總領館 總領事 李天然

證件及簽證等業務地區:福岡縣、山口縣、佐賀縣、大分縣、熊本縣、鹿兒島縣、宮崎縣、沖繩縣

地址:〒810-0065 福岡縣福岡市中央區地行浜1-3-3

駐劄幌總領館 總領事滕安軍

證件及簽證等業務地區:北海道、青森縣、秋田縣、岩手縣

地址:〒064-0913 北海道劄幌市中央區南13條西23-5-1

駐長崎總領館 總領事 李文亮

證件及簽證等業務地區:長崎縣

地址:〒852-8114 長崎縣長崎市橋口町10-35

駐名古屋總領館 總領事葛廣彪

證件及簽證等業務地區:愛知縣、岐阜縣、福井縣、富山縣、石川縣、三重縣

地址:〒461-0005愛知縣名古屋市東區東櫻2-8-37

駐新瀉總領館 總領事 何平

證件及簽證等業務地區:新瀉縣、福島縣、山形縣、宮城縣

地址:新瀉縣新瀉市中央區西大畑町5220-18

曆任大使

陳楚  (1973.04—1976.12)

符浩  (1977.08—1982.02)

宋之光  (1982.03—1985.08)

章曙  (1985.09—1988.06)

楊振亞  (1988.01—1993.03)

徐敦信  (1992.12—1998.06)

陳健  (1998.04—2001.07)

武大偉  (2001.07—2004.08)

王毅  (2004.09—2007.09)

崔天凱  (2007.09—2010.01)

程永華  (2010.02-  )

公共交通

可乘坐地鐵“營團日比谷線”,在六本木站下車,沿“朝日電視通”往南步行約10分鐘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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