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ng

Loong

龍的正确英文翻譯
Loong,即龍,是龍的正确英文翻譯。Loong這個英文單詞出現的原因是:清代的西方傳教士把龍翻譯為Dragon即西方《聖經》以來主流話語的“惡魔”,導緻華人在西方的形象惡劣,本來華人的地位就不高,于是清代末期在美國的華人産生文化反抗行為,把龍翻譯為Loong。龍是中華文化的主要圖騰、突出象征,青龍與白虎、朱雀、玄武一起并稱“四神獸”。東方龍(Loong)是瑞獸,有别與恐龍及歐洲的Dragon(拽蚣、惡魔、悍婦)等。漢民族等大多數華人自稱龍的傳人,“西方龍(Dragon)”這種錯誤說法導緻龍及大量華人的形象在西方文化裡被妖魔化!龍在中華文化裡是行雲布雨的天使,接近于西方早期的Seraphim(撒拉弗、六翼天使、熾天使),但也有不同,由于找不到完全的對應物。
  • 中文名:龍
  • 外文名:
  • 拼音:
  • 近義詞:
  • 反義詞:
  • 英文名:loong
  • 釋義:中國古代傳說中的靈異神獸
  • 讀音:lóng
  • 生肖排序:第五

誤譯原因

龍翻譯成dragon與dragon翻譯成龍,要追溯到中英和中美文化交流史初期。鴉片戰争前後,中英、中美直接的文化交流開始。此時清朝的國力日益衰落,英國和美國,特别是英國成為世界的超級大國,在他們入侵中國的過程中,在商品輸出的同時,對華的文化輸出開始。在中英、中美文化交流中,中國的對外文化交流一直是赤字。

中英文的文獻互譯中,英譯中遠遠超過中譯英,在翻譯的過程中,英漢詞典和漢英詞典發揮着重要作用,其中英漢詞典比漢英詞典發揮着更為重要的關鍵作用。曆史上第一部漢英和英漢詞典是1815~1823年馬禮遜在澳門編纂出版的《華英-英華大詞典》,它成為日後出版這類詞典的嚆矢。

由于種種的曆史局限,dragon被譯為龍。此後至1898年,這類詞典都由西方傳教士們編纂。對這期間所有英漢詞典中“dragon”詞條的查閱分析表明,dragon譯成龍延續了馬禮遜的誤譯,以訛傳訛。中國學者編纂出版英漢詞典始于19世紀與20世紀之交,但dragon譯成龍的錯誤沒有得到更正。因而可以說,dragon錯譯龍是鴉片戰争以來西方話語力量在華建構的結果。

正譯倡議

已故的費孝通先生晚年大力倡導國人,特别是知識分子,要提高“文化自覺”意識。近年來,中國的知識分子,特别是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将“龍”譯為“Loong”,将“dragon”譯成“獗耿”、“巨蠹”等,但并沒有得到廣泛認可。

英語中的dragon(讀音為拽蚣、劫蚣,具體語義是惡獸,抽象語義是惡魔、悍婦),是一個高級别的貶義詞,指的是傳說中的一種兇猛邪惡的怪物。

而龍在中華文化中是雨澤萬物的天使,是一個褒義詞,是古人結合了魚、鳄、蛇、豬、馬、牛等動物,和雲霧、雷電、虹霓等自然天象模糊集合而産生的一種神物,是很多華人的象征。

龍是中華文化的主要圖騰、突出形象,華人自稱龍的傳人。龍圖騰至今約有八千年的曆史。《辭源》說龍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善變化能興雲雨利萬物的神異動物,為鱗蟲之長;《辭海》說龍是古代傳說中一種有鱗有須能興雲作雨的神異動物。在中國古代的神話與傳說中,龍是一種神異動物,具有九種動物合而為一之九不像的形象,為兼備各種動物之所長的異類。

英語中的“dragon”一詞的使用可追溯到公元13世紀,與法語中的“dragon”一詞一樣,來源于古法語中的“dragon”。後者則源自拉丁語中的“draconem”(主格:draco),而“draco”一詞則是源自古希臘語中“drakōn”(δράκων,所有格:δράκοντοϛdrákontos)。在拉丁語中,“draconem”也可以指巨大的蛇,而在古希臘語中,“drakon”則指巨大的海蛇或海中怪獸。“drakon”的詞根“drak-”有“注視”的意思,因此“drakon”字面上可能是指“擁有(死亡的)注視者”。

“東方龍”、“中國龍”不應該翻譯成Dragon。

龍與dragon

中國龍

在中國,人們對龍有一種特殊的感情。古代"龍"是有鱗有須能興雲降雨的神異動物,這在中國的很多神話傳說中都有介紹。封建社會"龍"是帝王和高貴的象征,曆代皇帝都把自己稱為“真龍天子”。"龍"在中國文化中占有顯赫地位,它不僅象征皇權、威嚴與神力,還象征吉祥、财富、前途和權力,象征一種蒸蒸日上的精神。中國人對"龍"的偏愛可追溯到原始部落的圖騰時代,在整個社會的曆史長河中,"龍"已經超越了"圖騰"和"法力"的實體詞彙意義,成為整個中華民族的象征。凡與"龍"有關的詞語無一不是褒義詞,如:龍鳳呈祥、望子成龍、乘龍快婿、龍馬精神,這些都展現了龍在中華文化中的文化内涵。

中華民族是“龍的傳人”,中國稱作“東方巨龍”,龍是中華民族的圖騰,時至今日,龍在中國人民心中仍是至高無上的。

西方dragon

dragon,在中世紀的西方,是邪惡的有翼怪物,是邪惡的象征,還有“兇暴的人,悍婦”等喻意、引申意。在圖畫中,dragon的身軀龐大,長着巨大的翅膀,口中吐火,吞噬人和動物,非常醜陋恐怖,和中國的龍完全兩樣。英語中的龍給人的印象是兇猛的怪物,字典對它的解釋是:“dragon:嚴密警戒的人;可怕或危險的東西;嚴厲的女監護人”。

英語dragon源自法語dragon,法語dragon源自拉丁語draco,拉丁語draco源自希臘語drakon。古希臘文化是歐美文化的源頭,在希臘文化中,drakon是惡魔。2004年雅典奧運會開幕式的文藝演出中,就有騎馬勇士殺死dragon的内容。受希臘文化影響,dragon在法國、德國、俄羅斯等國都包含類似英語中的負面含義。

法國

在法語中,dragon與英文的dragon拼寫一樣,其含義也是貶義詞:“dragon1,龍;[紋章]龍飾。2,[轉]兇惡嚴格的看守,機警嚴厲的監護;[舊]悍婦,潑婦;[谑]一本正經的女人、女道學家。”

德國

德國的《尼伯龍根之歌》是歐洲中古時期三大古典史詩之一,在德國家喻戶曉。這部作品中有關于主人公齊格弗裡德和巨大的dragon搏鬥的描寫。齊格弗裡德為了争奪dragon看守的寶藏,同巨大的dragon搏鬥并最後殺死了巨大的dragon。19世紀德國作曲家根據這部史詩創作了歌劇《尼伯龍根的指環》。因此,dragon兇猛殘酷的形象在德國乃至西方世界得到了更廣泛的傳播。

俄羅斯

俄文中所謂的“龍”為“Д-РαКóН”,同樣源于希臘語。在中世紀,基督徒把《聖經》中引誘人類祖先偷嘗禁果的毒蛇稱為魔鬼。基督教中的聖徒喬治屠dragon的故事被搬到當今俄羅斯的國徽上,在雙頭鷹胸部的紅色盾牌上,身着白衣、騎白馬的騎士,手持長矛刺向一條dragon怒張的大口,象征着善良戰勝邪惡、英雄保衛國家。《蘇聯簡明百科全書》說:許多民族中幻想出來的能飛、能噴火的蛇(有時有數個頭),是俄羅斯民間故事中的妖怪。

《聖經》

《聖經》中多次對“dragon”的描繪中,dragon都是撒旦、惡魔,這種概念在受《聖經》影響的國家中幾乎深入人心。

熾天使

在僞Dionysius制訂的天使級别中,第一級第一等為熾天使,也是級别最高的天使。熾天使的名稱Seraphim在希伯來文中的意思是“燃燒的、如同燃燒的”,但同時又是單詞(大)蛇(Seraph)的複數,

在今天的聖經(正典)中唯一描述過熾天使形态的隻有《以賽亞書》6:1-3:“……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其上有撒拉弗(seraphim)侍立。各有六個翅膀。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兩個翅膀飛翔。”

seraphim這個詞在舊約全書中一共出現了6次,除了《以賽亞書》6:1-3中的描述外,另5次出現在:《民數記》21:6,《民數記》21:8,《申命記》8:15,《以賽亞書》14:29,《以賽亞書》30:6。這五處seraphim被翻譯為“蛇(serpent)”或者“火蛇(fiery serpent)”,隻有《以賽亞書》6:1-3保留了原始的希伯來文單詞seraphim沒有翻譯,也沒有任何注釋。

這種“蛇顯然不是”我們平常所見的蛇呢,在舊約僞典《以諾書》中記載,上帝向以諾講解創造第一級三等天使的過程:“我從大石上引火,從火裡創造出無形體的大軍、星辰的大軍-熾天使、智天使、座天使。它們從火中生出來。”而現實中的蛇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與光和火産生聯系。舊約的《創世紀》中更是明确地描述過,這種“蛇”巨大而美麗,有四肢和翅膀,能夠優雅地飛翔。

在幾千年前的中東和南歐,龍與蛇的概念常常是混為一談的,因此希臘語中的“drakon”這個詞後來演成了一種外形與蛇完全不同的動物——dragon,而那個時候希伯來語中甚至還根本沒有“龍”字,龍與蛇用同一個單詞seraphim來表示也就不足為奇。

除了語言詞彙的來源,在中東古猶太民族生活的地區發掘到的一些文物和西方學者從曆史文獻資料中獲得的新發現也證明熾天使的真實形象确實不是人們平常觀念中的“鳥人”型天使,而更像是有多對火焰翅膀的巨龍,和中國上古神話中的應龍倒是非常相似。

其實,人形的天使并非來自猶太文化,而是希臘人的藝術創造。這種長着白色羽翼的“鳥人”,本來是希臘神話中一種服侍天神的小精靈,在基督教傳入希臘後逐漸成為了天使的“官方”形象,取代了seraphim的原始形态。産生這種轉變的原因來自多個方面。首先是翻譯聖經的猶太學者們在對希臘的文化作了充分深入的了解研究之後發現,希臘語裡的“drakones”負面意義太重,很多時候帶有邪氣,不适合表示光輝神聖的最高級别的天使,所以最終“seraphim”采取了音譯,抛棄了早期的“drakones”這種意譯,于是能夠傳達熾天使的原始形态和含義的信息就在這個過程中被完全丢失了。而且,耶稣之後的基督教傳教人士認為,熾天使原來的形象來自異教的神,如果讓外邦人知道,将嚴重影響基督教的純潔性與可信度,後來的教會更擔心人們把天使理解為“大蟒蛇”,會導緻嚴重亵渎神靈的行為。而希臘神話中的一種精靈地位和作用正好與猶太宗教裡的天使比較類似,其形象也遠比熾天使本來的樣子更容易讓羅馬人接受(由于當時基督教受到猶太人自己的排斥,基督徒們被迫往羅馬發展)。這樣一來,當時的基督徒就必然需要自己對熾天使的形象進行重新塑造,讓散發著火焰和光芒的六翼巨龍塵封在曆史的角落中。

差異

外形差異

①龍大多數沒有翅膀(部分有翼,如應龍),而dragon有着巨大的蝙蝠翅膀;

②龍的身體修長,Dragon的身體粗壯;

③龍不食人間煙火,Dragon要吃人和動物;

④龍的顔色為金黃色或其它顔色,Dragon的顔色主要是紅白綠黑金的。

内涵差異

Dragon在西方的象征意義與中國有關龍的傳說截然不同,西方中世紀dragon是守候在地獄之門的有翼能噴火的巨大怪物,象征魔鬼與邪惡。在基督教裡,drgan被魔化做是一種不祥的動物,dragon一詞基本含貶義,喻指"兇暴的人".

審美價值和社會心理差異

審美價值和社會心理的差異的不同造成相似的詞在中英兩種文化中産生不同的褒貶義,這與英漢兩個民族對動物的好惡有關。對該動物喜歡、欣賞,那相對應的動物詞就會向褒義方向發展。反之,就會向貶義方向發展。

文字就象圖形一樣,看見特定的字母組合,就會産生特定的感覺。例如看見“善”字,就會産生愉悅的感覺;而看見“惡”字,就會緊張不安。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一個背負着“Dragon”惡名的中國,要赢得世界各國人民的理解和熱愛的,首先要花費巨大的力氣抹去這個惡名給别人造成的壞印象。就如同“仁”、“道”、“君子”、“功夫”這些名詞都開始采用音譯法一樣,“龍”這個詞是中國特有的文化符号,也應該用用音譯法來翻譯。

龍與那迦

在河南安陽出土的遺址可以證明,遠古時代中國的龍代表着天空中東方的七宿,按照中國的傳統,真正的龍,是神物,是造化,不屬于人類甚至一切生靈可知可見,人類永遠隻能看到龍的一些投射面。所以古人雲,龍大小變異,隐現而不定,神龍見首不見尾。

盤古,龍首人身,開天辟地伏羲,女娲一個持規一個持矩,就是所謂的規矩,一個象征宇宙萬物法則,一個象征萬物生衍,兩者一體兩面為陰陽造化這些混沌龍類們自有永在,不朽不滅,遊弋于虛無與真實之間的混沌汪洋,心血來潮就創造宇宙,造化萬物生靈。而普通真龍相對混沌龍類雖然不及,卻也是某些宇宙法則的具體化,具有大威能。比如:青龍,為宇宙四極之一,象征四方的東方,四季的春季,又是四相星圖之一,代表初,生機,衍化;比如應龍,當年某西方最高神企圖用大洪水滅世,被應龍攔住了海嘯。而後協助大禹治水,以尾開水道,遇山山開,劃地地裂。

所謂那迦,其實在印度是一種多頭、頭型酷似眼鏡蛇、長身無足、無角、并且有劇毒的水屬精怪類生物,居水中,有宮殿,喜歡财寶。具有控制水,行雲雨的力量。也就是佛教天龍八部衆,所謂的龍衆,由于這種水類精怪也能飛騰,行雲雨,于是被誤解為龍。

在華夏古人的文獻裡有一種被稱為虺的動物,多頭,長身,劇毒的水類精怪,最多有九個頭,同時也與那迦一樣,蛇頭,無須,無足,無角,或許虺便是印度所謂的那迦,而那迦顯然并非龍。

還有一類僞龍,就是所謂的龍王類。它們在形象上比較類似龍,但是威能比龍差之甚遠,習性與那迦一樣,居水中,有宮殿,喜歡财寶,具有控制水,行雲雨的力量,但是比那迦的能力要強,具有調動江河湖海的權能,屬于一種高級那迦,也就是蛟龍、亞龍類。

但是終究不是真龍,本質上還是水屬性精怪,其中有善有惡,性淫,古代傳說中那些被高人鬥法降服的惡龍,大抵都來自這種龍王類的僞龍。佛經中的龍一般是指“那迦”,英譯是Naga,是古代印度一種眼鏡蛇崇拜的神化産物。

“那迦”與中國的龍還是有一定區别的,“那迦”的天敵是金翅鳥,在中國又稱大鵬,金翅鳥是“那迦”同父異母的弟弟,但金翅鳥每一天要吃一條大“那迦”(大毒蛇王)與五百條小“那迦”(毒蛇),此後“那迦”皈依佛陀,得袈裟護體,才免金翅鳥吞噬。

修正誤譯

龍和dragon涉及東西方兩種文化的核心價值。中國不可能改變《聖經》中對dragon是撒旦、惡魔的界定,西方人也不可能改變中國人自古以來認為龍是瑞獸的界定。雙方各自都要堅持自己的看法,不能調和。雙方誰都無法同化對方,隻能堅持世界文化多元,把原本就是兩個概念,由于人為錯誤強合在一起的一個概念分開,各說各的概念,還其曆史本來面目,否則就會遇到麻煩。北京奧運會吉祥物中“龍”沒有入選,就是一個典型的麻煩。2006年12月4日,上海的《新聞晨報》發表了題為《國家形象将重構,中國标志可能不再是“龍”》的新聞,報道上海某學者建議為避免西方誤解,不以龍作中國形象标志。這一消息,立即在網上和輿論界引起軒然大波。

若不改變誤譯,中國人要對龍和dragon意義的區别也要世世代代解釋下去。盡管當今中國在國際上的影響比較大,但是,在世界各國普通老百姓中,了解到中國的龍和西方的dragon有差别的人,實在是太少了。讓他們了解中國龍與西方的dragon的差别,需要做大量的解釋工作,而且要世世代代地向他們解釋下去,這個傳播成本太大了。而把龍和dragon分成兩個概念,則四兩撥千斤,可收一勞永逸之效,省卻了無休止的筆墨和口舌解釋。

不改變誤譯,如果我們對外國受衆關于龍和dragon差異的解釋工作做得不好,那麼,随着中國對外傳播力的增大,文化的正面影響效果就越來越差。

在中國領土内改正誤譯合乎國際法

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壓倒多數通過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現已生效),确認了以下重要原則:各國擁有在其領土上維持、采取和實施他們認為合适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的政策和措施的主權。龍是龍,dragon是dragon,世界文化是多元的。更改錯譯是堅持世界文化多元性的表現,是實施文化主權的體現,這在國際上有先例,例如韓國在2005年把“漢城”的中文名改為“首爾”。

更改程序簡單,更改成本微乎其微

更改不妥當的由英譯漢和漢譯英詞彙在中國有先例。大緻在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有關主管機構發出一個通知給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帶有半殖民地色彩的詞彙,例如洋火(match)、洋釘(nail)、洋灰(cement)一律改為火柴、鐵釘、水泥。這種做法現已見成效:2001年修訂版的《新華詞典》中,洋火、洋釘已經不見蹤影。遵循此例,更改成本微乎其微。今年八月末,一份《中文菜名英文譯法》讨論稿正式由北京市旅遊局對外公布,此稿初步确定了2753條菜單及酒水的英文譯法,并征求市民建議。這種方法成本也是微乎其微。

對“Loong”最合理的注釋是“Chinese Seraphim”

西方文化中各方面本質含義和特性都最接近中國的“龍”的概念就是“Seraphim”(熾天使),不僅在西方神話宗教中的地位作用意義與“龍”在中國神話宗教中的地位作用意義最吻合,而且古希伯來語裡“Seraphim”的詞源意思就和中國龍的一種主要起源相同(中國龍是長蛇形,而“Seraphim”是希伯來語的“(大)蛇”即“Seraph”的複數,也有說法是加上一個有“火焰”、“燃燒”等意思的詞尾,在早期古希伯來語中,因為沒有“龍”字,所以經常用大蛇表示龍,聖經裡就表明,這樣的“蛇”是有四肢的),一些希伯來神話的曆史資料也間接地表明“Seraphim”最初的形象要遠遠比“Dragon”更接近中國的“龍”(有4個爪子和6個火焰組成的羽翼的“長蛇”),而且“Seraphim”對西方人來說是個很熟悉的概念,隻是現在很少有人知道熾天使的原始真面目而已(現在宗教圖畫和雕塑中的熾天使全為人形),所以用“Chinese Seraphim”來解釋“Loong”是最合理可行的。

媒體評價

中國龍與西方龍:中華民族的圖騰和象征

即使到現在,在歐美國家的時政漫畫作品中,用dragon象征侵略者或敵人都是最普遍的選擇。在歐洲近代以來的曆次較大規模的戰争中,有關時政漫畫都把dragon象征侵略者。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一些國家的政治漫畫都以dragon象征德國法西斯。美國則在反戰宣傳影片中,把日本版圖畫成一條dragon,以象征日本法西斯。“9·11”事件以後,美國一些漫畫家把dragon象征恐怖勢力。

而在中國文化中,尤其是在民間,龍主要是吉祥、喜慶、神獸、力量、騰飛的象征。把龍譯為“dragon”,不僅不能表現中國龍的獨特性,反而使外國人誤以為中國為惡魔或惡魔的後代。看來,百年前一個詞的翻譯所造成的誤讀是該想辦法重新評估一下了。當然這種重新的翻譯與介紹并不容易,中國其實有許多文化内容都無法在西方的語境中找到準确的對應的詞彙,與其削足适履,倒不如自己發明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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