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年

1510年

曆史年份
1510年,明武宗正德五年;日本後柏原天皇文正七年。庚午年(馬年)。李春芳(1510年-1584年),南直隸揚州興化(今江蘇興化)人,字子實,号石麓。生于明正德五年(1510年),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狀元,與張居正同科,授翰林學士,累官禮部尚書。性恭謹,隆慶初年拜首輔,與嚴讷、郭樸、袁炜同有“青詞宰相”之目。卒于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著有《贻安堂集》十卷,一說李春芳是《西遊記》的作者。
  • 中文名:15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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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幹地支:庚午年(馬年)
  • 世紀:16世紀
  • 年代:1510年代
  • 年份:1510年
  • 使用:傳統紀年、年号

概況

世紀:16世紀

年代:1510年代

年份:1510年

傳統紀年:年号:明武宗正德五年;庚午年(馬年)

1510年-出生

李春芳(1510年-1584年),南直隸揚州興化(今江蘇興化)人,字子實,号石麓。生于明正德五年(1510年),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狀元,與張居正同科,授翰林學士,累官禮部尚書。性恭謹,隆慶初年拜首輔,與嚴讷、郭樸、袁炜同有“青詞宰相”之目。卒于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著有《贻安堂集》十卷,一說李春芳是《西遊記》的作者。

亞曆山德羅·德·梅第奇(1510年7月22日-1537年1月6日)綽号("摩爾人"),1530至1537年統治着佛羅倫薩。盡管身為私生子,他卻是梅第奇家族嫡系的最後一個成員,并且是第一個成為佛羅倫薩世襲公爵的人。

松永久秀(1510年-1577年11月19日、天正5年10月10日),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将,大和國的大名,别名松永彈正。父母名稱不明,長男名為松永久通、養子松永永種。

織田信秀(1510年-1551年4月8日),是日本戰國時期的大名。

1510年-逝世

桑德羅·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1445年3月1日-1510年5月17日),原名亞裡山德羅·菲力佩皮(Alessandro Filipepi)是歐洲文藝複興早期的佛羅倫薩畫派藝術家。

劉瑾(?1510年),陝西興平人。中國明代中期,明武宗時期的重要宦官。據史書所作,劉瑾本姓淡,景泰年間自宮并成為劉太監外間的手下,并改劉姓。成化年間入宮。弘治年間執掌茂陵司香,其後調往東宮。由于經常在太子面前做戲,深得太子所寵愛。但亦有小說家稱傳聞劉瑾在弘治年間在宮内已有實權,并設有豹房,把不聽話的太子關在豹房内恐吓。由于明武宗在劉瑾死後的生活荒淫無道,與其父明孝宗大為不同,不少小說家穿鑿附會,并借用劉瑾這豹房的傳言,藉以編造故事,并指他其實并非真正的太監,及經常淫亂宮庭雲雲。

比安卡·瑪麗亞·斯福爾紮(意大利語:Bianca Maria Sforza,1472年4月5日米蘭-1510年12月31日因斯布魯克),米蘭公爵加萊亞佐·馬裡亞·斯福爾紮之女,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夫人。

穆罕默德·昔班尼(1451年-1510年)是河中烏茲别克汗國的開國之君,阿布海兒孫,布達克之子。他繼續鞏固各烏茲别克部族和奠定基礎。

1510年大事

1510年

劉瑾謀反事發

劉瑾在明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對這個難得的機會很知道珍惜,因為他知道太子将來登基即位後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就是功臣了,權勢與富貴唾手可得。于是,劉瑾便千方百計地讨好太子,侍奉當時隻有十多歲的太子。

在公元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為“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遊玩享樂,他們則專權跋扈,隐瞞着皇帝為非作歹。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内宮監任職,而且掌管着京城的精銳守衛部隊。

第二年,為國憂慮的大臣們見武宗被宦官們搞得不理朝政,便紛紛勸谏。開始武宗聽不進去,直到被告知天象有變,是上天在警示他,武宗這才有所表示。武宗打算将劉瑾先貶到南京。

但大臣們則堅決要求殺掉這個禍根。為了讓皇帝下決心除掉劉瑾,大臣們聯合了當時的京城主要官員,準備第二天一起勸谏武宗殺掉劉瑾。但吏部尚書焦芳卻在當天晚上向劉瑾透漏了消息,劉瑾一聽,大驚失色,趕忙召集其他七人連夜到武宗面前哭訴求情。武宗念及劉瑾以前的忠心照顧,竟赦免了他們,而且在他們的慫恿下将司禮監、東廠、西廠也讓他們分别掌管。

司禮監在當時是很重要的内宮官署,有掌印太監一名,秉筆太監八至九名。在明朝,百官向皇帝上書,要先送内閣,由内閣輔臣做出初步的處理意見,叫做“票拟”,再交給皇帝批閱。皇帝用朱筆在奏章上批示,叫做“批紅”。有的皇帝如果不勤于政事,便讓司禮監寵信的太監代筆,這就給太監的胡作非為提供了可能性。另外,司禮監的太監還有一個其他部門無法比拟的特權:傳達皇帝旨意。有時由秉筆太監記錄下皇帝的話,然後讓内閣起草,或者由太監口頭傳達給有關大臣。這種制度直接給宦官造成了篡改聖旨的機會。劉瑾就是司禮監的主管,這是他專橫跋扈的重要資本。

增減鄉試解額

成化末年,焦芳坐尹旻黨被谪,懷疑是出自萬安、彭華之意。而彭華系江西人,曾請焦芳無學,焦芳以此對江西人恨之入骨。之前,滿剌加遣使朝貢。有使臣亞劉,本為江西人,名蕭明舉,以罪逃海外,充作使臣而來。中途,謀入浡泥國索取寶物,且殺亞智。此事奏報朝廷,下所司核查。正德五年(1510)正月二十一日焦芳在内閣,即在奏尾寫于物議。且其地分試解額過多。于是請裁五十名及停授京職例。焦芳曾作《南人不可為相圖》進呈劉瑾,又欲私劉瑾故鄉陝西,便暗示給事中趙铎奏言:“鄉試額不均。”遂票旨增陝西額為一千,谄媚劉瑾,自增其鄉河南為九十五,并及山東、山西俱增至九十。劉瑾、焦芳矯旨,并著為令。其狼狽為奸,徇私變法,大率如此。待劉、焦事敗伏誅,皆複舊額。

曆史記載

安惟學被殺

安惟學(?-1510),字行之,山西臨汾人。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授行人。曆工部郎中,出平涼知府。任陝西右參政、浙江右布政使、陝西左布政使。正德四年(1509)十二月以右副都禦史巡撫甯夏。正德五年四月初五日,安化王寘鐳反叛被殺。

黃寶緻仕

黃寶(1456-1523),字廷用,長沙人。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授吏部主事,遷員外郎、郎中、太常少卿。正德初,遷通政,進應天府尹。正德四年(1509)四月以右副都禦史巡撫陝西。次年四月緻仕。正德六年十月,起改山東巡撫,不久,又以疾乞歸。嘉靖二年(1523)卒,年六十八。有《東岡集》。

焦芳緻仕

焦芳(?-1517),字孟陽,号守靜,河南泌陽人。天順八年(1464)進士,授翰林院編修,進侍講學士。降桂陽同知,遷霍州知州、四川提學副使,改湖廣。召任南京通政司右通政,改太常少卿兼侍講學士。弘治十二年(1499)六月遷禮部右侍郎,弘治十五年三月進左侍郎。次年六月改吏部。正德元年(1506)四月吏部尚書。同年十月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仍理部事。不久辭部事專内閣機務。屢加至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焦芳首附劉瑾,薦張采。張采任吏部尚書,居間不盡聽焦芳,二人遂有隙,而劉瑾對焦芳亦有不滿意。焦芳受岑浚妾,與妻争,劉瑾指斥其過。加之焦芳父子鬻爵薦人無虛日,張采訴于劉瑾。而段炅見勢,向劉瑾告發焦芳陰事,劉瑾大怒,當衆面斥焦芳,焦芳無奈,于正德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緻仕。焦芳居内閣數年,劉瑾濁亂海内,變置成法,荼毒缙紳,皆有焦芳之謀。劉瑾伏誅,言官交劾,削其官。正德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卒。

俞俊緻仕

俞俊(?-1510),字尚賢,浙江麗水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江陵知縣,擢監察禦史,出任貴州按察副使,整饬威清兵備。不久遷江西參政,改福建,曆山西布政使,召任順天府戶、工部左右侍郎。正德四年(1509)六月遷南京工部尚書。為人峭直,居官亦有政績。正德五年六月初五日緻仕,七月初五日卒。

劉宇緻仕

劉宇(?-1512),字至大,河南鈞州人。成化八年(1472)進士,授上海知縣,遷監察禦史,出按貴州,谪施秉知縣。弘治初遷瑞州知府,轉廣東按察副使,改山西,升山東按察使。多剛愎自用,而辦事幹練。弘治十三年(1500)六月進右佥都禦史巡撫大同,整理軍務。弘治十五年三月擢右副都禦史仍巡撫其地。十五年十二月回院。正德元年(1506)二月遷右都禦史總制宜大軍務。二年正月召回,閏正月遷左都禦史,加太子太保。四月進兵部尚書,加太子太傅。正德三年八月再改吏部尚書,加少傅。正德四年六月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預機務。不久歸裡展墓。正德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緻仕,正德七年五月卒。

楊一清張永定計除劉瑾

正德五年(1510)七月,太監張永奉命監軍至甯夏,楊一清與之親善,言語投機,甚為融洽。從言談中知張永與劉瑾有隙,一清便乘機對張永說:賴公之力,反側易除,但國家内患可不那麼容易除掉。涉及内患,不敢明言,遂于掌上寫一“瑾”字。張永面有難色。一清概然說道:公是皇上信任的内臣,今派公前來監軍,即是明證。何不以此次進京奏捷,論議軍事,趁機揭露劉瑾罪惡,極陳海内愁怨,恐變生心腹。皇上英武,必聽公言而誅劉瑾。劉瑾伏誅,公益柄用,再全部清除弊政,安天下人之心。此真是天賜良機。張永耽心地說:若事不成,後果嚴重。一清說:若是公在皇上面前進言,事定能成功。萬一皇上不信,公可頓首據地哭泣,請死于皇上面前,剖心以明情真意切,言不為妄。皇上必為之心動。若得請即行事,千萬不要猶豫。張永聽罷說:老奴何惜餘年而不報主!遂決心清除劉瑾。二人商議曆訴劉瑾罪惡,借機劾奏。

太監張永劾劉瑾

正德五年(1510)八月十一日,太監張永獻俘畢,武宗賜酒酬勞張永。其時,劉瑾及馬永成等皆在侍。至夜,劉瑾辭歸。張永遂向武宗密奏劉瑾謀反情狀,且從袖中取出奏疏,數劉瑾不法十七事。武宗剛喝酒,低頭說:劉瑾負我。且有所猶豫。張永說:此事不可緩,緩則奴輩皆死于非命,陛下亦無所歸!接着,張永等亦數劉瑾平時劣迹。武宗才下令逮捕劉瑾。

劉瑾下獄

正德五年(1510)八月十一日,太監張永彈劾劉瑾,武宗令校卒執至。十二日,武宗以張永奏疏出示内閣,貶劉瑾為奉禦,閑住鳳陽。十四日,籍劉瑾家。本來,武宗既貶劉瑾,意不欲誅。及籍其家,得黃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元寶五百萬錠;銀八百萬錠又一萬五十八萬三千八百兩;寶石二鬥,金鈎三千,金銀湯鼎五百,衮服四,蟒服四百七十襲,牙牌二櫃,金龍甲三十,玉印一,玉琴一,獅奕帶一,玉帶四千一百六十。又得金五萬九千兩,銀十萬九千五百兩,團扇飾貂皮中置刀二,甲千餘,弓弩五百。其他寶物不計其數。武宗大怒說:奴果反,趕緊逮捕入獄。于是科道官謝讷、賀泰等列劉瑾十九罪,請亟賜誅戮。武宗令法司錦衣衛會百官鞠訊于午門外。鞠訊之日,刑部尚書劉璟,不敢出一語。劉瑾大言:公卿多出我門,誰敢問我!衆皆稍稍躲避。驸馬都尉蔡震說:我國戚,得問你!便使人批劉瑾臉頰,斥責道:公卿皆朝廷用,怎麼是多出你門?你為什麼私藏刀、甲?劉瑾說:用于保衛皇上。蔡震又問:既然是保衛皇上,怎麼藏其于私家?劉瑾語塞。于是獄成。

恢複劉瑾變亂舊制

正德五年(1510)八月十四日,收系劉瑾于獄之後,武宗立即下旨:巡撫、兵備官裁革的及鄉、會試中額增減的,俱如舊制。考察京官仍依朝觐例。江西之萬安、南城,浙江之餘姚,仍選京官。其餘翰林院調外任的,具名奏報。文武官诰俱免追,已追的仍給還。追賠浥爛糧米并以事罰米的,皆免。職官籍沒家産不在叛逆律的仍歸還。其餘應改正的,令所司詳拟奏報。同月二十五日,武宗下诏:遠戍官吏釋還;其削籍者,仍冠帶閑住;都察院毋撻禦史。二十九日,複設山東、山西、河南、江西、鄖陽、薊州、保定、蘇松、鳳陽、雲南、貴州巡撫都禦史。本月末,廷臣奉命詳拟劉瑾所變法請更正的,吏部二十四事,戶部三十餘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武宗下诏:皆如舊制。

張采下獄

張采(?-1510),陝西人,弘治三年進士。授吏部主事、文選員外郎、郎中,被劾家居。焦芳以其為劉瑾同鄉,極力推薦。不數月,擢佥都禦史、吏部侍郎。正德四年(1509)六月代劉宇為吏部尚書,十一月加太子少保。日出劉瑾之家,進退人才,唯劉瑾之意是從。不時考察内外官員,諸所叠補,不循舊格,率意變亂,賄賂肆行。正德五年八月十四日劉瑾被劾下獄,十五日亦逮其下都察院獄,同年十月十六日死于獄。诏戮屍于市,流其家海南。

曹元削籍

曹元(1449-1521),字以員,大甯前衛人。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授工部主事,遷郎中。阿附劉瑾,出任浙江左參政。弘治十八年(1505)升山東右布政使。正德二年(1507)以右副都禦史巡撫甘肅,改撫陝西,正德三年後為兵部右侍郎,進左侍郎,升兵部尚書,加太子少保。正德五年二月改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預機務。日飲酒諧谑,道闾裡鄙語,以劉瑾而屢遷,士論恥之。同年八月十四日,劉瑾下獄,十六日曹元上疏自陳不職之罪,說:“請開更生之門,歸守先人墓。”詞哀而鄙。武宗令其緻仕。十八日,科道官舉劾,遂削其籍,黜為民。正德十六年卒于京師,年七十三。

大治劉瑾奸黨

正德五年(1510)八月十八日,科道官劾内外官為劉瑾奸黨,列名有:内閣則劉宇、焦芳、曹元;尚書則吏部張采,戶部劉玑,兵部王敞,刑部劉璟,工部畢亨,南京戶部張澯,禮部朱恩,刑部劉纓,工部李善;侍郎則吏部柴升、李瀚,前戶部韓福,禮部李遜學,兵部陸完、陳震,刑部張子麟,工部崔岩、夏昂、胡諒,南京禮部常麟,工部張志淳,都察院則副都禦史楊綸,佥都禦史蕭選;巡撫則順天劉聰,應天魏讷,宣府楊武,保定徐以貞,大同張禴,淮揚屈直,兩廣林廷選,操江王彥奇,前總督文貴、馬炳然;大理寺卿則張綸、少卿董恬,丞蔡中孚、張禬,通政司則通政吳釴、王雲鳳,參議張龍;太常寺則少卿楊廷儀、劉介;尚寶司則尚寶卿吳世忠,丞屈铨;府尹則陳良器,府丞則石祿;翰林則侍讀焦黃中,修撰康海,編修劉仁,檢讨段炅;吏部郎則王九思,王納誨;給事中則李憲,段豸;禦史則薛鳳鳴、朱衮、秦昂、宇文鐘、崔哲、李紀、周琳。其他郎署監司又十餘人。于是張采論死;韓福以在湖廣所饋白金數十萬兩,封識宛然無損,遂論谪戍。其餘奸黨,或谪外,或閑住,或除名,一時朝署為清。另有傳奉檢讨胡缵宗、編修邵、黃芳,主事李志學、韓守愚,俱調外任。

白钺逝世

白钺(1454-1510),字秉德,南宮人。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授翰林院編修,遷侍讀,充經筵并東宮講官,升侍講學士、翰林學士充日講官、教授庶吉士、掌翰林院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侍郎。正德三年(1508)十月遷禮部尚書,正德五年九月兼翰林學士專管内閣敕诰掌詹事府事,加太子少保,十月二十九日卒,年五十七。贈太子太保,谥文裕。

劉璟緻仕

劉璟(1450-1522),字德輝,河南鄢陵人。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授刑部主事,曆松江知府,奉法勤職,豪右斂迹。遷山東布政使,剔宿弊,嚴禦吏,寬民賦。遷右副都禦史巡撫宣府。正德二年(1507)十二月後還任刑部右侍郎,正德四年七月進左侍郎,十二月進刑部尚書。正德五年九月加太子少保,十二月二十五日緻仕。嘉靖元年(1523)十一月十七日卒,年七十三。

武宗诏發太倉銀入内庫

正德五年(1510)十二月,武宗诏發太倉銀三十萬兩入内庫(寶藏庫)應用。戶部尚書要一清奏陳:太倉專備三邊軍饷。弘治間,各邊皆有積饷,自劉瑾搜刮天下之财,斂之京師,半入公帑,半歸私囊,因此,太倉雖稍有積蓄,而四方庫藏為之一空。即今大同邊警,各省災傷,乞省無益之費,為天下惜财。武宗得一清奏疏,仍诏以十萬兩送入内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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