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政府機構
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吉林省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能是:依法确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争,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拟訂工商行政管理政策。
  • 中文名: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外文名:
  • 辦公地址:長春市綠園區景陽大路1199号
  • 性質:
  • 行政級别:
  • 局長:張洪彬
  • 職能: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總體情況

2020年,我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市政務公開辦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市場監管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持續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依法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切實加強政府信息管理,強化政策解讀和平台建設,切實保障群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局領導及分工

局長、黨委書記:王鐵酩

負責全局工作。

副局長:張洱英

協助局長分管業務工作。

分管部門:辦公室(機關事務服務中心)、12315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指揮中心、市場管理分局、幹部培訓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副食品基地管理處、消費者協會。

聯系單位:德惠市工商局、寬城分局、經濟開發區分局。

副局長:張意海

協助局長分管業務工作。

分管部門:财務審計處、經濟違法稽查分局、商标監督管理分局、廣告監督管理分局、信息服務中心、商标監督管理中心(廣告監測中心)、廣告協會。

聯系單位:榆樹市工商局、南關分局、淨月開發區分局、機場監督管理分局。

副局長:胡書鵬

協助局長分管業務工作。

分管部門:法規處、企業注冊處(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處)、個體私營經濟監管處、行政審批辦公室、注冊分局、光複路分局、合同監督管理分局。

聯系單位:雙陽分局、二道分局、汽車産業開發區分局。

副局長:李維彬

協助局長分管業務工作。

分管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市場監督管理處、食品流通領域監督管理處、車輛分局、直銷監督管理分局。

聯系單位:農安縣工商局、綠園分局、長江路開發區分局、車站監督管理分局。

黨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祁麗梅(黨委副書記不參加排序)

協助局長分管業務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黨建工作、幹部及老幹部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和廉政建設工作。

分管部門:公平交易處、要素分局、人事處、基層工作處、紀檢委(監察室)、黨委辦公室(老幹部處)、機關黨委、個體私營企業黨委、招待所。

聯系單位:九台市工商局、朝陽分局、高新開發區分局。

内設機構

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4個内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以及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衛、保密、檔案、文印、信訪等工作;組織全市系統辦公手段現代化建設及計算機網絡管理。

二、法規處

組織起草地方性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市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指導本系統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

三、公平交易處

研究拟訂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争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商業賄賂、不正當競争和流通領域中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違規案件;負責組織規範直銷行為、查處傳銷行為的指導與監督。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拟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僞劣等違法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12315執法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的指導與監督。

(五)市場規範管理處

拟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承擔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工作的指導與監督;負責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的指導與監督;負責承擔管理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組織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的指導與監督。

(六)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

拟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

(七)企業注冊處(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處)

拟訂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登記注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企業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企業登記注冊行為;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承擔全市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八)商标廣告監督管理處

負責商标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标專用權和查處商标侵權行為,處理商标争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标的認定和保護工作;拟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廣告業發展,拟訂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九)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拟訂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注冊與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組織相關協會的工作。

(十)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國家關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本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派出分局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基層班子建設工作;負責系統科級以上幹部的管理工作。

(十二)基層工作處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負責基層工商所建設的組織與指導,承擔基層工商所規範化建設的職責;負責基層工商所的考核、監督及評先選優等相關工作。

(十三)财務審計處

負責機關财務、資産管理及直屬單位的财務審計監督;編報系統年度收支預算;組織罰沒款解繳工作;負責系統經費的請撥、下達;負責管理系統裝備和固定資産;組織實施系統财務審計;組織系統财會人員專業培訓。

(十四)黨委辦公室(老幹部處)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黨組織建設;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及縣(市、區)局老幹部工作;負責共青團、工會、婦委會工作。

紀檢監察室。負責局機關、派出分局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縣(市、區)局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主要職責

1、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違法稽查分局:負責全市經濟活動中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制止不正當競争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查處走私、販私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擊非法出版物等工作。

2、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分局:負責中直在長企業和部分省屬企業及市屬企業、大專院校和外地駐長機構的開業、變更、注銷、年檢登記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管理分局:負責對有固定經營場所的無照經營行為進行清理和處罰,對有證經營攤點進行管理,配合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

4、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分局:負責轄區内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發照及監督管理,經濟合同訂立、鑒證。确認無效合同,查處利用合同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負責區内的商标使用的監督管理及廣告經營單位的注冊,查處各種違法違章案件。培育市場,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宣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

5、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負責轄區内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發照及監督管理,經濟合同訂立、鑒證。确認無效合同,查處利用合同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負責區内的商标使用的監督管理及廣告經營單位的注冊,查處各種違法違章案件。培育市場,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宣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

6、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淨月經濟開發區分局:負責轄區内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發照及監督管理,經濟合同訂立、鑒證。确認無效合同,查處利用合同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負責區内的商标使用的監督管理及廣告經營單位的注冊,查處各種違法違章案件。培育市場,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宣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

7、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長江路經濟開發區分局:負責轄區内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發照及監督管理,經濟合同訂立、鑒證。确認無效合同,查處利用合同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負責區内的商标使用的監督管理及廣告經營單位的注冊,查處各種違法違章案件。培育市場,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宣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

8、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車産業開發區分局:負責對開發區内内資、外資、個體私營企業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市場競争行為、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争行為,查處商标、廣告、合同違法行為,打擊走私販私、制假售假、侵害消費者權益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

9、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車輛管理分局:負責全市個體運輸戶的審核、登記、發照及監督管理,辦理新車驗證,查處車輛交易違章、違法行為,監督管理車輛交易市場的交易活動。

10、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場監督管理分局:負責龍嘉國際機場内部及周邊從事經營的企業、個人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查處經銷假冒僞劣商品行為、期詐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經濟違法行為,打擊通過民航運輸走私商品足假冒僞劣商品行為。

11、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車站監督管理分局:負責長春鐵路站内及周邊從事經營的企業、個人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查處經銷假冒僞劣商品行為、期詐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經濟違法行為,打擊通過鐵路運輸走私商品及假冒僞劣商品行為。

12、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監督管理分局:負責對全市廣告發布及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查處廣告适法案件,規範廣告企業經營行為,引導廣告行業健康發展。

13、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監督管理分局:負責對全市注冊商标實施監督管理,查處商标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标專用權。

14、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監督管理分局: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實施管理動産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15、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銷監督管理分局:組織對全市直銷企業及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引導、規範直銷企業依法經營;查處直銷企業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打擊各種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為,取締傳銷活動;組織對全市電子商務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16、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生産要素市場管理分局:負責對房地産、人才、勞動力、金融、保險、證券、技術等要素市場和中介及代理機構等重點領域的監督管理。

17、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光複路市場管理分局:負責受理轄區内企業、個體工商戶開業、變更、歇業、注銷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查處各種違法、違章行為,宣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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