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計劃

萬人計劃

國家特支計劃
從2012年起,國家計劃用10年左右時間,有計劃、有重點地遴選支持1萬名左右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和高等教育領域的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1]這項計劃被稱作“國家特支計劃”(也稱“萬人計劃”),是推進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措施,是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的特殊重點工程。“千人計劃”面向國外,負責引進;“萬人計劃”面向國内,負責培養支持。兩個計劃并行實施,協同推進。由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統一領導、中組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共同實施。
    中文名:萬人計劃 外文名:Ten thousand people plan 别名:

介紹

2012年8月17日,經中央批準,中組部、人社部等11個部委聯合推出《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簡稱“國家特支計劃”,亦稱“萬人計劃”),準備用10年時間,面向國内分批次遴選1萬名左右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給予特殊支持。

背景

“國家特支計劃”是中央着眼于統籌國内國外兩種人才資源,突出高端引領、全面推進我國人才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人才工程。2008年以來,為搶抓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引才機遇,中央先行實施了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千人計劃”,掀起海外人才回歸報國熱潮。在部署“千人計劃”的同時,中央還提出要深入研究、适時制定實施國内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2012年7月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對建設創新型國家作出新的部署之後,中組部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推出了“國家特支計劃”。這項計劃與“千人計劃”并行實施、協調推進,重點為國内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提供特殊支持。

與千人計劃異同

“千人計劃”面向國外,負責引進;“萬人計劃”面向國内,負責培養支持。兩個計劃并行實施,協同推進。由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統一領導、中組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共同實施。

兩個計劃的設計和實施主要有三個特點

堅持高端性。圍繞國家需要,突出重點對象,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給予強力支持,加速打造一支領軍型隊伍。

體現綜合性。充分運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統籌人才工作全局的機制,協調各方力量,集成政策資源,提升号召力和影響力。

注重示範性。帶動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引領各地各部門人才計劃,促進人才工作政策和機制創新。 

為增進國内外人才的了解融合,體現對兩種人才資源同等重視、共同開發,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對兩個計劃在多個方面進行統籌。如,工作統籌部署、協同推進,兩個計劃申報評審統一安排,專家咨詢顧問會議一并召開,公示報批同步進行。再如,專家共同參與、交叉評議,讓更多的“千人計劃”入選者擔任“萬人計劃”咨詢顧問專家,更多的“萬人計劃”入選者擔任“千人計劃”咨詢顧問專家。

人才标準

“國家特支計劃”按照高端引領、梯次配置的思路,重點支持三個層次、七類人才。

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傑出人才”,計劃支持100名處于世界科技前沿領域、科學研究有重大發現、具有成長為世界級科學家潛力的人才。

第二個層次是“領軍人才”,計劃支持8000名國家科技發展和産業發展急需緊缺的創新創業人才,包括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教學名師和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等類别。

第三個層次是“青年拔尖人才”,計劃支持2000名35周歲以下、具有特别優秀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潛能、科研工作有重要創新前景的青年人才。

七類人才

“傑出人才”

須是研究方向處于世界科技前沿領域,基礎學科、基礎研究有重大發現,具有成長為世界級科學家的潛力,能夠堅持全職潛心研究。中青年傑出人才将受到重點關注。

“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須是在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确立的重點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務、領銜高層次創新團隊、領導國家級創新基地和重點學科建設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創新性和發展前景。以50歲以下中青年人才為主。

“科技創業領軍人才”

須是運用自主知識産權創建科技企業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經營管理才能的高級管理人才,創業項目符合我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方向并處于領先地位。以近5年内創辦企業的主要創始人為主。

“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

須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領域,主持重大課題任務、領導重點學科建設的專業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創新和重大影響。

“教學名師”

須是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培養優秀青少年有突出貢獻,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在教育領域和全社會享有較高聲望。

“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

須在50周歲以下,潛心基礎研究,揭示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為社會提供新知識、新原理、新方法,引導基礎理論原始創新,對基礎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青年拔尖人才”

須在35周歲以下,具有特别優秀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潛能,課題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有重要創新前景。

國家支持

榮譽支持

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為“萬人計劃”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授予“國家特殊支持人才”稱号,頒發“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證書”。參照“青年千人計劃”相關政策,青年拔尖人才不授予稱号和頒發證書。

經費支持

為傑出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教學名師提供每人不高于100萬元的特殊支持經費。青年拔尖人才通過青年英才開發計劃獲得中央财政較大力度專項支持,不再另外提供特殊支持經費。

此前,“千人計劃”提供每人100萬元的安家補助,這是國内人才感到不平衡的突出問題。因此,“萬人計劃”也為入選者提供直接用于個人且力度較大的經費支持,與“千人計劃”平衡。但與“千人計劃”的一次性補助主要用于引進人才的落戶生活支出不同,“萬人計劃”特殊支持經費主要是用于入選對象開展自主選題研究、培養人才和團隊建設等方面支出,同時鼓勵地方和用人單位配套給予适當經費支持。

政策支持

各有關部門在科研管理、事業平台、人事制度、經費使用、考核評價、激勵保障等方面制定具體支持政策,鼓勵有關部門參照“千人計劃”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國内人才實際,為“萬人計劃”制定落實工作條件、生活待遇等方面的特殊政策。

納入中央聯系的高級專家

入選“萬人計劃”的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将被納入中央聯系的高級專家範圍。

管理執行

“國家特支計劃”由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統一領導,中組部、人社部等11個部委成立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下設專項辦負責具體實施。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等5部門設立評選平台,分别負責開展三個層次、七類人才的申報和初選。

為确保計劃實施效果和公信力,“國家特支計劃”借鑒國際國内成功經驗,在遴選程序、遴選标準、評價方式以及評審專家的選擇等方面,建立科學、嚴格的制度和辦法,在實施過程中探索建立效用評價、公信調查和管理評估機制,努力把“國家特支計劃”打造成經得起曆史檢驗的品牌工程。

入選名單

2012年9月起,各有關部門按照邊設計、邊實施、邊完善的原則,開展各類人才評選工作。

2013年7月,首批傑出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入選名單面向社會公布。其中,傑出人才6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72名,青年拔尖人才199名。

2013年9月,經專家咨詢顧問組集體把關,首批其他各類人選也已産生。546名入選者中,科技創新領軍人才人選201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人選52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人選94名,教學名師人選101名,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人選98名。

第一批

傑出人才人選(6人)

薛其坤 清華大學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

周忠和 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美國科學院外籍院士

劉忠範 北京大學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

王贻芳 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員

盧 柯 中國科學院金屬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馬永生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公司高級工程師、中國工程院院士

科技創新領軍人才人選(72人)

盛 況 浙江大學教授

貢 俊 上海電驅動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

徐樹公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教授

邵新宇華中科技大學教授

趙 傑 哈爾濱工業大學教授

邢衛紅 南京工業大學研究員

李風華 中國科學院聲學研究所研究員

周祥山 華東理工大學教授

柳朝晖 華中科技大學教授

高 翔 浙江大學教授

李俊華 清華大學研究員

鄭詩禮 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員

舒紅兵 武漢大學教授

杜江峰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教授

羅先剛 中國科學院光電技術研究所研究員

徐 濤 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員

于吉紅 吉林大學教授

胡事民 清華大學教授

楊 曉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研究員

姜 瀾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

鹿化煜 南京大學教授

謝兆雄 廈門大學教授

楊勇平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

王 文 中國科學院昆明動物研究所研究員

賴錦盛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

南發俊 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物研究所研究員

舒躍龍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教授

陳大鵬 中國科學院微電子研究所教授

王紅岩 中國石油集團科學技術研究院高級工程師

曹宏斌 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員

曹淑敏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教授

王健偉 中國醫學科學院病原生物學研究所研究員

陳 勇 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研究員

王 碩 天津科技大學教授

張亞雷 同濟大學教授

席北鬥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陳 穎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應漢傑 南京工業大學教授

王聖瑞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王自發 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

李金來 新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

尤肖虎 東南大學教授

王恩東 浪潮集團有限公司研究員

于海斌 中國科學院沈陽自動化研究所研究員

黃 強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

陳建峰 北京化工大學教授

陳學東 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研究員

胡 震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二研究所研究員

馮永仁 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教授

劉建國 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熊盛青 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高級工程師

沈功田 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教授

夏甯邵 廈門大學教授

賀福初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研究員

楊學明 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研究員

周 琪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教授

王玉鵬 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員

鮑虎軍 浙江大學教授

李 松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毒物藥物研究所研究員

吳光輝 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研究員

李愛民 南京大學教授

王鳳蘭 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教授

朱 煜 清華大學研究員

李太生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主任醫師

王華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

陳 衛 江南大學教授

王 慶 東南大學教授

周繼勇 浙江大學教授

馬隆龍 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研究員

萬建民 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教授

李建剛 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龔 明 南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

政策文件

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更好地統籌國内國外兩種人才資源,造就宏大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決定面向全國組織實施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以下簡稱“國家特支計劃”)。

第二條 目标任務。圍繞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部署,從2012年起,用10年左右時間,有計劃、有重點地遴選支持一批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形成與“千人計劃”相互銜接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體系。

第三條 總體思路。落實黨和國家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重視關心,堅持把各類優秀人才凝聚到黨和國家事業中來。堅持培養支持國内人才與引進海外人才并重,充分發揮國内高層次人才在建設創新型國家中的支柱作用。統籌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整合各類人才培養支持計劃,突出高端人才,集成政策資源,加大支持力度。

第四條 基本原則。實施“國家特支計劃”遵循以下原則:

(一)突出高端。立足高端引領,優化結構,重點選拔支持一批能夠代表國家一流水平、具有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能力的高層次人才,特别是有重大創新前景和發展潛力的中青年人才。

(二)重點支持。堅持以用為本、急需優先,重點人才重點支持,特殊人才特殊培養。通過提供科研經費、事業平台等政策,對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戰略性新興産業以及基礎學科、基礎研究領域的高層次人才提供重點支持。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高層次人才一視同仁。

(三)統籌實施。計劃統籌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及相關高層次人才項目,由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統一領導,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别人才特點,分項實施,統分結合,充分調動重大人才工程各牽頭和參與實施部門的積極性。

(四)創新機制。通過計劃的實施,進一步完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發現、培養、使用和評價激勵等機制,推動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創新,營造有利于人才潛心研究、創業創新的良好環境。

第二章 遴選數額與标準

第五條 “國家特支計劃”傑出人才。計劃支持100名,每年遴選一批,每批10名左右。具體标準為:研究方向處于世界科技前沿領域,基礎學科、基礎研究有重大發現,具有成長為世界級科學家的潛力,能夠堅持全職潛心研究。重視遴選中青年傑出人才。

第六條 “國家特支計劃”領軍人才。計劃支持8000名,每年遴選一批,每批800名左右。

——科技創新領軍人才。計劃支持3000名,每批300名左右。具體标準為:在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确立的重點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務、領銜高層次創新團隊、領導國家級創新基地和重點學科建設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創新性和發展前景。以50周歲以下中青年人才為主。

——科技創業領軍人才。計劃支持2000名,每批200名。具體标準為:運用自主知識産權創建科技企業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經營管理才能的高級管理人才,創業項目符合我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方向并處于領先地位。以近5年内創辦企業的主要創始人為主。

——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計劃支持1000名,每批100名左右。具體标準為: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領域,主持重大課題任務、領導重點學科建設的專業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創新和重大影響。

——教學名師。計劃支持1000名,每批100名左右。具體标準為: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培養優秀青少年有突出貢獻,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在教育領域和全社會享有較高聲望。

——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計劃支持1000名,每批100名左右。具體标準為:50周歲以下,潛心基礎研究,揭示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為社會提供新知識、新原理、新方法,引導基礎理論原始創新,對基礎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第七條 “國家特支計劃”青年拔尖人才。計劃支持2000名,每年遴選一批,每批200名左右。具體标準為:35周歲以下,具有特别優秀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潛能,課題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有重要創新前景。

第三章 遴選程序

第八條 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國家特支計劃”各類人才遴選辦法。根據整體工作安排,專項辦每年制定下發遴選工作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務、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等。

第九條 初選。各評選平台結合重大人才工程等相關計劃項目的組織實施,采取部門推薦或專家聯名推薦等方式,面向各地各行業開展申報推薦工作,申報範圍應覆蓋重點學科和優秀創新團隊。組建專家評審小組,按照同行評審原則進行初選。

第十條 複評。專項辦組建“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評選委員會”,由各領域高級專家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評選委員會下設若幹學科組,負責“國家特支計劃”各類人才複評工作。評選委員會按照“國家特支計劃”目标要求可對初選結果進行綜合平衡,提出調整意見。

第十一條 公示。根據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專項辦對拟入選人員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由有關部門進行核查并提出意見。最終入選名單由領導小組審定發布。

第四章 支持政策與措施

第十二條 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為“國家特支計劃”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授予“國家特殊支持人才”稱号,頒發“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證書”。

第十三條 統籌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經費、國家科技計劃專項經費和相關基金,為“國家特支計劃”傑出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教學名師安排每人不高于100萬元的特殊支持,用于自主選題研究、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等。特殊支持經費由财政部專管,商各主管部門統一撥付。各評選平台部門對入選者提出支持額度、用途及監管意見。各申報單位負責經費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地方和用人單位可配套給予适當經費支持。

第十四條 領導小組協調有關部門在科研管理、事業平台、人事制度、經費使用、考核評價、激勵保障等方面,制定落實重點培養支持政策。有關部門可參照“千人計劃”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國内人才實際,制定落實相應特殊政策。

(一)傑出人才:設立科學家工作室,實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采取“一事一議、按需支持”方式給予經費保障,支持其開展探索性、原創性研究。

(二)領軍人才:改革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優先立項、滾動支持。創新經費支持方式,落實期權、股權和企業年金等激勵措施。支持組建創新團隊。

(三)青年拔尖人才:按照《青年英才開發計劃實施方案》提供支持經費,用于開展前瞻性、預研性自主選題研究等,并賦予相應自主支配權。

第十五條 積極培養支持高層次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重要領域,通過國際學術交流、政府推薦、專項培訓、經費支持等方式,有計劃地培養推薦“國家特殊支持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

第十六條 将“國家特支計劃”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納入中央聯系的高級專家範圍,加強聯系,提供服務。鼓勵“國家特殊支持人才”積極建言獻策。

第十七條 各用人單位加強對“國家特殊支持人才”的管理。對違反學術道德規範,産生不良社會影響以及因個人原因不能發揮作用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不再提供特殊支持。

第五章 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計劃由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領導實施。成立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中央宣傳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國資委、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組成的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立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專項辦,負責計劃實施的日常具體工作。

第十九條 領導小組統籌重大人才工程相關項目的目标任務和工作安排,制定發布“國家特支計劃”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國家特支計劃”各類人才遴選标準和實施細則;指導有關部門制定落實重點支持政策措施;協調解決計劃實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推動開展宣傳工作。

第二十條 領導小組在有關部門設立評選平台,組織開展相關類别人才的申報和初選。科技部設立傑出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等評選平台;中央宣傳部設立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評選平台;教育部設立教學名師評選平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設立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評選平台;中央組織部設立青年拔尖人才評選平台。科技部、中央宣傳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教育部等部門開展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的申報初選工作。

第二十一條 領導小組制定“國家特支計劃”評估标準和辦法,組織開展計劃實施中期、後期評估,研究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二條 建立科學的評審專家選擇、回避機制和評審工作監督機制,對“國家特支計劃”的組織實施進行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維護“國家特支計劃”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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