缬沙坦

缬沙坦

用于治療各種類型高血壓的藥品
缬沙坦,即丙戊沙坦,可用于各種類型高血壓,并對心腦腎有較好的保護作用。心肌梗塞、心力衰竭、蛋白尿、糖尿病等高血壓病人可做為常規使用,可與利尿劑(如氫氯噻嗪)聯合使用。
  • 藥品名:
  • 外文名:
  • 别名:丙戊沙坦
  • 是否處方藥:
  • 主要适用症:
  • 主要用藥禁忌:
  • 劑型:
  • 運動員慎用:
  • 是否納入醫保:
  • 批準文号:
  • 藥品類型:
  • 通用名:缬沙坦
  • 商用名:Valsartan

化學名稱

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1,1'-聯苯]-4-基]甲基]-L-缬氨酸

分子結構式

分子式

C24H29N5O3

分子量

435

理化性質

本品為白色結晶或白色、類白色粉末;有吸濕性。在乙醇中極易溶解,在甲醇中易溶,在乙酸乙酯中略溶,在水中幾乎不溶。

藥理學

缬沙坦屬于非肽類、口服有效的血管緊張素Ⅱ(AT)受體拮抗劑。它對Ⅰ型受體(AT1)有高度選擇性,可競争性地拮抗而無任何激動作用。它還可抑制AT1受體所介導的腎上腺球細胞釋放醛固醇,但對鉀所緻的釋放,缬沙坦沒有抑制作用,這也說明缬沙坦對AT1受體的選擇性作用。經各種類型的高血壓動物模型的體内試驗均表明缬沙坦具有良好的降壓作用,對心收縮功能及心率無明顯影響。對血壓正常的動物則不産生降壓作用。口服後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為23%。與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4%~97%。約有70%自糞排出,30%自腎排洩,均呈原形。t1/2β約為9小時。與食物同時服用并不影響其療效。高血壓病患者一次服用後2小時血壓開始下降,4~6小時後達最大降壓效應。降壓作用可持續24小時。連續用藥後2~4周血壓下降達最大效應。可與氫氯噻嗪合用,降壓作用可以增強。

适應症

用于治療高血壓。

用法和用量

推薦劑量:本品80mg或160mg.每天一次。劑量與種族、年齡、性别無關。可以在進餐時或空腹服用(見【藥代動力學】)。建議每天在同一時間用藥(如早晨)。用藥2周内達确切降壓效果,4周後達最大療效。降壓效果不滿意時,可加用利尿劑。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調整起始劑量。輕中度腎功能損害患者無需調整起始劑量。重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見【禁忌】。非膽管源性、無膽汁淤積的輕中度肝功能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對于重度肝功能損害患者沒有可供推薦的劑量。肝、腎功能損害患者使用本品需要加強監測。缬沙坦可以與其他抗高血壓藥物聯合應用。

不良反應

有頭痛、頭暈、咳嗽、腹瀉、惡心、腹痛、乏力等。也可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偶有肝功能指标升高。

注意事項

1.低鈉和/或血容量不足:極少數情況下,嚴重缺鈉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劑量應用利尿劑),應用本品治療開始時,可能出現症狀性低血壓;應該在用藥之前,糾正低鈉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劑減量;如果發生低血壓,應該讓患者平卧,必要時靜脈輸注生理鹽水;血壓穩定後恢複本品治療;

2.腎動脈狹窄:12例因單側腎動脈狹窄導緻的繼發性腎血管性高血壓患者服用本品4天,沒有引起腎血流動力學、肌酐、尿素氮(BUN)明顯變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藥物可能使單側或雙側腎動脈狹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議進行監測确保安全;

3.腎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調整劑量;

4.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調整劑量;輕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劑量不應超過80mg/日;缬沙坦主要以原型從膽汁排洩,膽道梗阻患者排洩減少(見藥代動力學),對這類患者使用缬沙坦應特别小心;

5.早期(妊娠頭3個月):妊娠種類B;動物實驗表明對胎兒沒有危害;

6.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個3個月):妊娠種類D;

7.有證據表明對人類胎兒有危害,但相對母親獲得的治療益處而言,利大于弊;鑒于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的作用機制,不能排除對胎兒的危害;妊娠中、晚期應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藥物,可以導緻胎兒傷害或死亡;胎兒從妊娠中期開始出現腎灌注,後者依賴于RAAS系統的發育,因此妊娠中晚期應用本品,風險增高;

8.與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藥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藥期間發現妊娠,應盡早停用缬沙坦;所有在宮内與藥物接觸過的新生兒應密切觀察,保證足夠的尿量、防止高血鉀、監測血壓;必要時采用适當治療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藥物;缬沙坦可以從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無對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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