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度恒常性

明度恒常性

當照明條件改變時,人知覺到的物體的相對明度保持不變的知覺特性
明度恒常性(Brightness constant)是指當照明條件改變時,人知覺到的物體的相對明度保持不變的知覺特性。例如,将黑、白兩匹布,一半置于亮處,一半置于暗處,雖然每匹布的兩部分亮度存在差異,但是人仍然把它知覺為是一匹黑布或一匹白布,而不會知覺為是兩段明暗不同的布料。
  • 中文名:明度恒常性
  • 外文名:Brightness constant
  • 别名:
  • 條 件:當照明條件改變時
  • 對 象:人知覺到的物體
  • 形 式:相對明度保持不變
  • 學 科:普通心理學

簡介

明度恒常性屬于知覺恒常性的一種。當個體對物體的觀察距離和角度發生變化,改變照度使物體反射的光量變化時,對物體的明度知覺仍趨向于保持不變的特性。即無論外界怎麼變化,對物體的明度知覺都是一樣的。一般發生在對熟悉物體的知覺上

主要表現

例如,将黑、白兩匹布,一半置于亮處,一半置于暗處,雖然每匹布的兩部分亮度存在差異,但是人仍然把它知覺為是一匹黑布或一匹白布,而不會知覺為是兩段明暗不同的布料。又如,當把白粉筆放在暗處,煤塊放在亮處時,雖然從物理特性來說,煤塊在日光下反射的光量約為白粉筆在月光下反射量的5萬倍,按照物理特性,在日光下的煤塊應該是白的,在月光下的粉筆應該是黑的,但人仍把煤塊知覺為黑的,把白粉筆知覺為白的。這表明在物理條件變化的情況下,人對客觀事物明度的知覺并不僅僅取決于照明條件,還取決于物體表明的反射系數。

因此,明度恒常性是人考慮了整個環境的照明條件,以及在自己視野範圍内各個物體反射率的差異後形成的。實驗表明,當周圍環境的亮度結構發生不正常變化時,人的明度恒常性就會受到影響。

形成原因

對明度恒常性形成的原因有以下兩種解釋:

一種解釋認為,如果個體熟悉知覺的對象本身的物理特性時,例如,煤塊是黑色的,粉筆是白色的,那麼,在對知覺映像進行解釋時,則會更多地憑自己的知識經驗,而較少憑借來自視覺方面的信息。因此,雖然物體的光照條件改變了,人仍然把它知覺為原有的亮度。

另一種解釋認為,明度恒常性是由于客觀事物本身對光的反射率保持不變形成的。無論在亮處還是暗處,粉筆對光的反射率都是高的,煤塊對光的反射率都是低的,雖然照明條件不同,但是它們對光的反射率仍保持不變,因此個體獲得的物體亮度知覺也就保持了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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