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違

打非治違

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活動行為的簡稱
打非治違是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活動行為的簡稱。具體解釋就是:打擊非法、違法生産;治理違規、違章作業。打非治違是以執法部門為主體,社會組織,民間機構和個人共同協助參與的一種清除社會不安全因素的行為。
    中文名:打非治違 外文名: 别名: 類 型:執法 原 名: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活動 解 釋:打擊非法、違法生産

概述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提出: 2010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部署,以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推動各類生産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全國安全生産狀況總體穩定、趨于好轉。但形勢仍然十分嚴峻,特别是因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和建設行為導緻的事故多發頻發,在較大以上事故中因非法違法造成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别占54.6%和62.4%,尤其是先後發生了6起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一些行業和領域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仍是導緻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經國務院同意,集中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

相關報道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産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号)要求,現就集中開展建築施工領域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産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的總體部署,緊密結合建築安全生産工作實際情況,集中開展建築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及時發現和治理消除建築施工現場生産安全隐患,有效防範和遏制建築生産安全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衆的生命财産安全,為社會經濟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重點内容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部門聯動,以工程質量安全為核心,嚴格依照建築施工有關法律法規和标準規範,采取嚴厲有效的措施,重點集中打擊和整治以下行為:

(一)建設單位規避招标,将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無安全生産許可證的施工單位的行為;

(二)建設單位不辦理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手續的行為;

(三)施工單位弄虛作假,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攬工程、轉包工程、違法分包工程的行為;

(四)施工單位不按強制性标準施工、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行為;

(五)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産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施工活動的行為;

(六)施工單位不認真執行生産安全事故報告、主要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生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規定的行為;

(七)施工單位不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不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标準規範的要求,對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等重點工程部位進行安全管理的行為;

(八)施工單位不制定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作業規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三、時間安排

從2012年4月開始到9月,分四個階段開展建築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一)自查自糾階段(4月至5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本地區建築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迅速動員部署,督促建築施工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發現、認真整改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至7月)。在企業自查自糾工作基礎上,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态勢,對有關的責任單位和人員,依法嚴格追究責任。注重源頭治理,構建現場和市場的聯動機制。

(三)全面檢查階段(8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通過采取交叉檢查、跟蹤檢查等方式,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環節開展專項檢查、抽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四)督查總結階段(9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認真總結本地區開展建築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情況,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形成專項工作報告,并于9月10日前報送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我部将适時組織督查組對重點地區進行督查檢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遵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産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規定的方法步驟,按規定時間認真做好四個階段的每項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建築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确保取得實效。通過專項行動的集中開展,加強建築安全各項工作,強化法規制度落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完善長效機制。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